关于《柳南区水污染防治行动2021年度工作计划》政策解读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21-11-02 11:30    |   作者:

一、背景

为改善柳南区水环境质量,根据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自治区《广西水污染防治2021年度工作计划》及《柳州市水污染防治2021年度工作计划》等文件要求,制定了本计划

二、意义

明确各部门任务分工和工作要求,确定2021年流域考核断面水质量目标,确定饮用水水源水质要求,制定“专项整治重点行业”“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一系列任务内容,保护好我区江河湖库生态环境,确保重要支流水质达到指标要求。

三、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西水污染防治行动2021年度工作计划的通知》(桂环发〔202114号)及《柳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柳州市水污染防治行动2021年度工作计划>的通知》(柳环发〔2021100号)等。

四、内容的解读

2021年水污染防治重点任务清单

根据水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和我区实际,将2021任务、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到各责任单位,由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共同完成。

2021年我区流域水环境质量考核断面表

按照《柳州市水污染防治行动2021年度工作计划》

柳南区流域水环境质量考核断面有1个,为柳江河的露塘断面。目标要求该考核断面的水质达到国家、自治区考核目标。

(三)2021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考核清单表

根据《柳州市水污染防治行动2021年度工作计划》柳南区纳入考核的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有2个,分别为柳西水厂和柳南水厂。目标要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关联政策:

政策解读

关于《柳南区水污染防治行动2021年度工作计划》政策解读

一、背景

为改善柳南区水环境质量,根据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自治区《广西水污染防治2021年度工作计划》及《柳州市水污染防治2021年度工作计划》等文件要求,制定了本计划

二、意义

明确各部门任务分工和工作要求,确定2021年流域考核断面水质量目标,确定饮用水水源水质要求,制定“专项整治重点行业”“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一系列任务内容,保护好我区江河湖库生态环境,确保重要支流水质达到指标要求。

三、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西水污染防治行动2021年度工作计划的通知》(桂环发〔202114号)及《柳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柳州市水污染防治行动2021年度工作计划>的通知》(柳环发〔2021100号)等。

四、内容的解读

2021年水污染防治重点任务清单

根据水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和我区实际,将2021任务、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到各责任单位,由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共同完成。

2021年我区流域水环境质量考核断面表

按照《柳州市水污染防治行动2021年度工作计划》

柳南区流域水环境质量考核断面有1个,为柳江河的露塘断面。目标要求该考核断面的水质达到国家、自治区考核目标。

(三)2021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考核清单表

根据《柳州市水污染防治行动2021年度工作计划》柳南区纳入考核的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有2个,分别为柳西水厂和柳南水厂。目标要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