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交通运输部财政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管理好、养护好农村公路,加快建立我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结合自治区、柳州市和我区交通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相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总体要求
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好农村路”建设作出的重要指示,推进我区“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交通运输保障。
主要目标
到2022年,基本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形成财政投入职责明确、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格局。做到“5851:1个农村公路平均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5%,5%中等及以上等级农村公路80%占比不低于80%,管理养护实现“5个100%”:到2035年,城乡公路交通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农村公路实现品质高、网络畅、服务优、路域美。
三、重点任务
(一)常态化农村公路养护
自2021年起,全区农村公路列养率要达到100%,明确用于县、乡、村道日常养护的定额标准。
(二)落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
1.落实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资金保障政策。
2.创新农村公路发展投融资机制。
(三)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
1.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在2021年6月前制定出台辖区内三级农村公路路长制方案,到2021年底前制定出辖区内三级农村公路“路长制”方案,到2021年底,建立全面覆盖的“路长制”组织管理体系。
2.推行多元化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模式,全面推行全区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
3.全面开展改革试点工作,形成一批先进经验和典型成果。
4.强化养护资金使用情况监督管理。
5.加强安全和信用管理,建立以质量为核心的信用评价机制,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6.强化政策法规和队伍建设。
7.加强通自然村(屯)道路的养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
(二)强化制度保障
(三)强化督导考核
(四)加大宣传力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交通运输部财政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管理好、养护好农村公路,加快建立我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结合自治区、柳州市和我区交通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相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总体要求
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好农村路”建设作出的重要指示,推进我区“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交通运输保障。
主要目标
到2022年,基本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形成财政投入职责明确、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格局。做到“5851:1个农村公路平均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5%,5%中等及以上等级农村公路80%占比不低于80%,管理养护实现“5个100%”:到2035年,城乡公路交通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农村公路实现品质高、网络畅、服务优、路域美。
三、重点任务
(一)常态化农村公路养护
自2021年起,全区农村公路列养率要达到100%,明确用于县、乡、村道日常养护的定额标准。
(二)落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
1.落实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资金保障政策。
2.创新农村公路发展投融资机制。
(三)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
1.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在2021年6月前制定出台辖区内三级农村公路路长制方案,到2021年底前制定出辖区内三级农村公路“路长制”方案,到2021年底,建立全面覆盖的“路长制”组织管理体系。
2.推行多元化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模式,全面推行全区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
3.全面开展改革试点工作,形成一批先进经验和典型成果。
4.强化养护资金使用情况监督管理。
5.加强安全和信用管理,建立以质量为核心的信用评价机制,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6.强化政策法规和队伍建设。
7.加强通自然村(屯)道路的养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
(二)强化制度保障
(三)强化督导考核
(四)加大宣传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