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南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解读

柳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3-07-03 16:59    |   作者:

一、制定背景

为深刻汲取湖南长沙“4·29”特别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的沉痛教训,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危机意识,迅速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当前经营性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确保柳南区经营性自建房的总体安全,即日起开展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柳南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实施。

二、起草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自建房结构安全排查技术要点(暂行)〉的通知》。

三、主要内容说明

《方案》框架上分为四个部分,分别对柳南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的总体要求、工作目标、攻坚内容及主要措施、工作要求等进行明确, 围绕五大攻坚点,确保9月底前完成初步判定存在一定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房屋安全鉴定、整治销号工作。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自治区、柳州市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安全风险意识,提升安全发展能力,对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初步判定并经“回头看”复核(以下简称“初步判定”)确认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开展集中攻坚,切实加快推进房屋安全鉴定,严格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扎实推进隐患分类整治,严厉查处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行为,全面摸清并消除经营性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力为建设新时代壮美广西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对广西城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信息归集平台中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严格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确保“危房不住人、危房不经营”;到2023630日前,签订全部初步判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房屋安全鉴定合同,到2023930日前,对初步判定存在一定安全隐患的全部经营性自建房完成整治销号。

(三)、攻坚内容及主要措施:

1.迅速开展安全鉴定攻坚:严格督促落实主体责任、 分级分类实施鉴定、 开展房屋鉴定质量专项检查。

2.迅速开展风险管控攻坚:开展全面核查、加强动态巡查、严控新增隐患。

3.迅速开展整治销号攻坚:加快隐患分类整治销号、突出隐患整治工作重点、严格整治销号质量把关。

4.迅速开展“两违”查处攻坚:全面开展“两违”核查、移送案件线索并立案、查处一批典型案件。

5.迅速开展消防安全攻坚:指导开展自查、组织开展排查、落实问题整改、强化技防应用。

(四)、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

2.强化责任落实

3.强化协调配合

4.强化督导问责

5.强化要素保障

6.强化宣传引导


政策解读

《柳南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深刻汲取湖南长沙“4·29”特别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的沉痛教训,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危机意识,迅速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当前经营性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确保柳南区经营性自建房的总体安全,即日起开展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柳南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实施。

二、起草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自建房结构安全排查技术要点(暂行)〉的通知》。

三、主要内容说明

《方案》框架上分为四个部分,分别对柳南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的总体要求、工作目标、攻坚内容及主要措施、工作要求等进行明确, 围绕五大攻坚点,确保9月底前完成初步判定存在一定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房屋安全鉴定、整治销号工作。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自治区、柳州市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安全风险意识,提升安全发展能力,对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初步判定并经“回头看”复核(以下简称“初步判定”)确认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开展集中攻坚,切实加快推进房屋安全鉴定,严格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扎实推进隐患分类整治,严厉查处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行为,全面摸清并消除经营性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力为建设新时代壮美广西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对广西城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信息归集平台中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严格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确保“危房不住人、危房不经营”;到2023630日前,签订全部初步判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房屋安全鉴定合同,到2023930日前,对初步判定存在一定安全隐患的全部经营性自建房完成整治销号。

(三)、攻坚内容及主要措施:

1.迅速开展安全鉴定攻坚:严格督促落实主体责任、 分级分类实施鉴定、 开展房屋鉴定质量专项检查。

2.迅速开展风险管控攻坚:开展全面核查、加强动态巡查、严控新增隐患。

3.迅速开展整治销号攻坚:加快隐患分类整治销号、突出隐患整治工作重点、严格整治销号质量把关。

4.迅速开展“两违”查处攻坚:全面开展“两违”核查、移送案件线索并立案、查处一批典型案件。

5.迅速开展消防安全攻坚:指导开展自查、组织开展排查、落实问题整改、强化技防应用。

(四)、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

2.强化责任落实

3.强化协调配合

4.强化督导问责

5.强化要素保障

6.强化宣传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