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现将莫智国、熊连梅夫妇收养家中寄养的弃婴(儿)柳花伶的情况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请弃婴(儿)的亲生父母或其他监护者持有效证件与柳州市儿童福利院或柳州市柳南区民政局联系,逾期无人认领的,将视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我们将依法安置。
柳花伶,女,2016年5月31日生(估),2016年5月31日被遗弃在柳州市鱼峰区里雍镇立冲村大塘口屯龟山附近,被熊连梅捡拾。2021年3月31日报案至柳州市公安局里雍派出所,随后送到柳州市儿童福利院,现寄养在莫智国、熊连梅夫妇家中。
联系地址:柳州市航银路66号(柳州市儿童福利院)或柳州市柳南区潭中西路10号(柳州市柳南区民政局)
邮编:545007
电话:0772-3218001(柳州市儿童福利院)
0772-3720041(柳州市柳南区民政局)
柳州市柳南区民政局
2021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