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财政建立直达资金单独调拨机制促进资金快速直达基层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   发布日期: 2020-07-14 15:15    |  作者: 耿学昌

为贯彻落实好中央关于直达资金的政策,根据财政部对直达资金监控工作的部署,广西财政厅建立直达资金单独调拨机制,从三个方面强化直达资金预算执行,促进资金快速直达基层。

一是聚焦操作规范,强化制度保障。及时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直达资金预算执行有关工作的通知》(桂财库〔202058号),要求各市县财政部门严格按照直达资金预算管理规定组织预算执行,明确直达资金要单独调拨、定期对账,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将直达资金支付到最终收款人,将直达资金支付信息及时导入监控系统。

二是聚焦高效快速,优化调拨流程。自治区财政主动当好“过路财神”、不做“甩手掌柜”,在收到财政部调拨资金后,根据部里调拨文件通知,第一时间通知、协调厅内各预算管理处室,开具单独调拨单,协调人行国库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将已经下文分配直达的预算资金全部“带帽”、单独调拨至基层。根据直达资金的要求,微调调拨方式,直接将资金单独调度至市、县(市、区),优化调拨中间环节,确保库款直达基层,尽快发挥直达资金效益,直接惠企利民。

三是聚焦安全准确,建立对账机制。在直达资金单独调拨市、县(市、区)后,及时下发资金调拨对账表,指导基层财政建立完善调拨资金台账,定期、逐笔对资金的各项要素进行核对,确保上下级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确保直达资金安全、准确。

近日,在收到财政部第一批直达资金70.14亿元调拨后,自治区财政厅国库部门即刻组织、协调相关处室,对照文件分解落实市县指标,于73日将财政部调拨的第一批直达资金全部单独调拨至全区各市、县(市、区)国库,促进直达资金早日形成支出,发挥效益。本次调拨资金主要涉及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和困难群众救助补助、城乡义务教育补助、专项扶贫等民生领域,为基层兜牢“三保”底线,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提供坚实库款保障。

下一步,自治区财政厅将继续按照财政部要求,加强直达资金单独调拨管理,及时将市县专项调拨至各市、县(市、区),确保库款直达基层,推动中央政策资金尽早落地见效。

编辑:耿学昌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广西财政建立直达资金单独调拨机制促进资金快速直达基层

为贯彻落实好中央关于直达资金的政策,根据财政部对直达资金监控工作的部署,广西财政厅建立直达资金单独调拨机制,从三个方面强化直达资金预算执行,促进资金快速直达基层。

一是聚焦操作规范,强化制度保障。及时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直达资金预算执行有关工作的通知》(桂财库〔202058号),要求各市县财政部门严格按照直达资金预算管理规定组织预算执行,明确直达资金要单独调拨、定期对账,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将直达资金支付到最终收款人,将直达资金支付信息及时导入监控系统。

二是聚焦高效快速,优化调拨流程。自治区财政主动当好“过路财神”、不做“甩手掌柜”,在收到财政部调拨资金后,根据部里调拨文件通知,第一时间通知、协调厅内各预算管理处室,开具单独调拨单,协调人行国库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将已经下文分配直达的预算资金全部“带帽”、单独调拨至基层。根据直达资金的要求,微调调拨方式,直接将资金单独调度至市、县(市、区),优化调拨中间环节,确保库款直达基层,尽快发挥直达资金效益,直接惠企利民。

三是聚焦安全准确,建立对账机制。在直达资金单独调拨市、县(市、区)后,及时下发资金调拨对账表,指导基层财政建立完善调拨资金台账,定期、逐笔对资金的各项要素进行核对,确保上下级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确保直达资金安全、准确。

近日,在收到财政部第一批直达资金70.14亿元调拨后,自治区财政厅国库部门即刻组织、协调相关处室,对照文件分解落实市县指标,于73日将财政部调拨的第一批直达资金全部单独调拨至全区各市、县(市、区)国库,促进直达资金早日形成支出,发挥效益。本次调拨资金主要涉及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和困难群众救助补助、城乡义务教育补助、专项扶贫等民生领域,为基层兜牢“三保”底线,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提供坚实库款保障。

下一步,自治区财政厅将继续按照财政部要求,加强直达资金单独调拨管理,及时将市县专项调拨至各市、县(市、区),确保库款直达基层,推动中央政策资金尽早落地见效。

编辑:耿学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