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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南人注意!“禁燃令”不是开玩笑的,已有34人被罚6900元

精彩柳南  |    2019-02-11 13:56    |   作者:

  1月11日,柳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时段、区域的通告》,规定从2019年1月11日起,在柳州市以下区域内全年一律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燃放各类烟花爆竹。 

  但是! 

  截至目前柳州警方 

  共查处了35起,处罚34人,处罚金额6900元! 

  这次禁放烟花爆竹!是来真的! 

  在禁燃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否则将会面临警告、 

  罚款甚至行政拘留的处罚。

   

  柳州市区内哪些地方时段禁燃烟花爆竹呢? 

   小南再来给大家强调一下!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全年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燃放各类烟花爆竹,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禁燃区域:鹧鸪江路----柳长路----北环路----白露大桥----瑞龙路----莲塘(在建线路)----焦柳线----三北高速----柳石路----洛维路----泉南高速----强容路----056县道----鹧鸪江路)

  

  大家可要看清楚啦! 

  不然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会受到处罚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