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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南区教育局对学生溺水事件进行回应及宣传

柳南区教育局  |    2018-08-16 17:11    |   作者:

今年以来,全国各地市相继发生了多起中小学生溺亡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柳州市、柳南区领导批示精神,柳南区教育系统全面动员,轰轰烈烈开展“宣传教育,预防溺水”系列活动。

一、全面动员

(一)区教育局召开全区教育系统防溺水专题会议

4月24日上午8:30时,柳南区教育局在和美小学召开中小学生(幼儿)防溺水安全专题会,全区138所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分管领导和安全员参加了会议。会上,区教育局党组负责人莫日华传达了4月23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柳南区吸取桂林“4.21”龙舟事故防范部署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深刻吸取桂林市秀峰区桃花江龙舟翻船教训,充分认识预防溺水教育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抓住时机,对“珍爱生命.预防溺水”专题教育活动做出周密的安排,像抓防一氧化碳中毒宣传那样抓防溺水宣传教育,确保宣传教育覆盖到每一位学生、每一位家长、每一个家庭。

莫日华同志针对学生溺水事件“三多”(低龄低年级段多;放学途中、节假日及高温时段多;学生自行前往和自行约伴前往多)、“二无”(无成年人监护、无安全保障措施)的特点,强调加强放学、课间、午休等重点时段管理,强化“放学前一分钟安全教育”,严格上课期间学生考勤制度,发现学生迟到、早退、旷课等情况立即告知家长。各中小学幼儿园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绷紧防范安全风险这根弦,有效防范师生溺水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各中小学幼儿园放暑假前召开暑期学生安全会议

1.召开全校教职工暑期安全工作会议

要求各教职工各司其职,按“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做好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各班主任放暑假前做好学生暑假安全宣传教育,暑假中要时刻保持与家长的联系,通过家长微信群(或QQ群),每天向家长宣传学生暑期安全知识,提醒家长履行暑假期间孩子的安全、特别是防溺水监护职责。

2.召开全校学生暑假安全专题教育大会

邀请法治副校长给全校师生上一节暑期法治安全教育课,重点强调防溺水、防交通事故;

学校主要领导对暑期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自然灾害、防食品中毒等进行全面动员布置,强化防溺水“六不准”教育。

3.召开家长暑期安全工作动员大会

放暑假前,各中小学幼儿园组织一次暑期安全工作家长动员大会,告知家长必须认真履行学生不在校期间的监护职责,严防小孩私自下水游泳、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以及沉迷网络暴力、不良游戏。会上给所有的学生家长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书面强调家长必须认真履行学生不在校期间的监护职责,当场回收所有家长回执,并存档备查;不来参加家长会的,班主任要进行家访,把《致家长的一封信》送到家长手里,并回收回执,确保不漏一个学生。

二、宣传教育

(一)从4月入夏开始,区教育局要求各中小学幼儿园利用校园宣传栏、校门电子屏幕、班队会、家长会、校讯通、家长微信群的多种平台,多渠道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

1.案例宣传

利用家长微信群,转发媒体公布的各地学生溺亡案例、数据,提醒家长提高警惕,落实孩子的监管责任,谨防溺水。

2.知识宣传

利用校园宣传栏、班队会、校园电子屏幕、家长微信群、告家长通知书等,对师生及家长进行“防溺水六不准”宣传教育。学校大门口、教学楼楼道等显眼的地方庄铁防溺水知识和警示语,时刻提醒学生预防溺水。

3.平台互动

充分利用“广西学校安全教育平台”开设的防溺水专题教育栏,开展教师、学生、家长防溺水安全教育和互动,并把各学校平台防溺水宣传教育工作完成情况,列入年度安全履职考评成绩。

(二)暑假期间,区教育局安稳办利用“柳南校园安全群”,及时转发各部门下发的防溺水工作文件、溺水事故视频、数据,要求各中小学幼儿园充分利用家校通短信、家长微信群QQ群等平台,及时转发给每一位家长,并留下家长回复截屏,确保宣传到每一个家庭、每一位家长,提醒家长加强暑假期间学生(幼儿)的安全监护,督促家长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

三、成绩成效

由于我区教育系统学生防溺水工作抓得早、抓得实、抓得紧,到目前为止,我区138所中小学幼儿园(共82153学生)没有发生溺亡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