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柳南区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来源: 柳南区政府办  |   发布日期: 2018-04-24 15:45   

解读《柳南区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一、编制意义:

为切实做好我区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就《柳南区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作如下政策解读。

二、编制依据: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规划》和《柳州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三、编制背景:

2017年,柳南辖区内共发生7起崩塌地质灾害,分别位于太阳村镇四合村红庙屯、四合村拉下屯、航军路银仔山西面、南环路加油站东200米处、南环路第一看守所内、秀山小区后山和柳邕路东二巷88号,均无人员伤亡。辖区内其他地质灾害隐患点仍然存在,如:银仔山和大鹅山一带危石崩塌、太阳村镇四合村一带、沿江房屋边坡塌方现象等。以上地质灾害或隐患问题主要特点为:突发性强,预防难度大,地质灾害的形成与修路、建房、削坡等人类建设工程活动密切相关,在降雨作用下易导致灾害发生。

根据2017年来我区地质灾害发生的情况以及2018年可能发生复杂多变的天气情况,预测2018年我区地质灾害的发生类型将以崩塌、滑坡、地面塌陷为主,同时应警惕因连续强降雨形成泥石流的可能。

四、2018年汛期地质灾害隐患重点防治区域与责任单位

(一)重点防范期

我市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每年的主汛期(5~9月份),期间降雨量约占全年降雨量的80%以上,特别是台风暴雨引发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常常在此时段发生。此外,由于自然或人为因素造成的地下水水位下降,地面塌陷易发区和岩溶预发区全年均有可能会诱发地面塌陷和地面沉降地质灾害,原有的地面塌陷危险点也可能加剧或诱发新的地面塌陷。

(二)重点防治区

根据以往地质灾害发生的时空分布和灾害损失程度,以受地质灾害影响的城镇人口密集区、厂矿、工业区和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区为地质灾害防治重点,柳南区内航银路一线、大鹅山及太阳村镇四合村一带为重点防治区域。

1.柳南区崩塌、滑坡重点防治区。航银路一线区域内,正在实施项目建设的区域、原非法采矿点遗留的矿坑。太阳村镇马岭屯、柳邕路东二巷75号居民区、柳邕路东二巷193号居民区、东苑社区航银路石油公司加油站(银仔山)、航北社区航银路航星苑(桐油山)。主要防治措施:(1)工程建设时应严格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中结论做好相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主动采取工程措施;(2)禁止露天矿产开采,及时做好采石场的整治复绿及土地平整工作;(3)已发灾害和地质灾害隐患点采取避让、监测、工程和生物等措施治理。

2.柳南区地面塌陷重点防治区。分布于基隆村3队柳江河岸边沈来华厂棚、梁建忠临时房,以及帽合村上木照屯等地面塌陷易发区域。该防治区重点防治地面塌陷地质灾害。主要防治措施:(1)禁止区内居民、企事业单位强采超采地下水行为;(2)已发灾害和地质灾害隐患点采取监测、工程和生物等措施治理。

(三)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

我区的地质灾害危险点多、分布广,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主要分布在航银路、大鹅山及太阳村镇一带。通过地质灾害调查和排查,确定我区2018年地质灾害隐患点10处、易发区18处,并对其发展趋势进行了分析预测,隐患点所在片区街道办事处、企事业单位、村、组要特别注意防范,明确监测、预防责任人,切实落实好防治措施。

五、地质灾害预防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密切配合

各有关部门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群众路线为最基本的路线,在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为了群众,一切从群众利益出发,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保证领导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主要责任人要对本单位及本辖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并按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分级负责的原则,区政府、镇(街道)、企事业单位、村(社区)之间层层签订防灾责任状,将防灾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明确责任区。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对全区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住建、安监、农林水利、教育、民政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和工程项目要求,通力配合,互通情报,切实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以及公路沿线、矿山、学校、旅游区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形成防灾合力

(二)加强隐患排查,认真制定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镇(街道)、国土、住建、安监和农林水利等部门,对本辖区内的地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核查,特别是加强对山边河边、低洼地带、农村的房前屋后高陡边坡、矿山及强降雨、江水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山坡下、沟口旁的居民点、外来务工人员临时居住地、学校、医院等地质灾害危险区的巡查排查,根据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并结合辖区内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类型、规模、稳定性等实际情况,提出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的具体监测责任单位、防灾措施等,全面落实完善汛前检查、汛期巡查、汛后复查、汛期值班和灾情报告各项工作制度。

(三)建立完善应急体系,增强应急反应能力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分级管理、综合协调、快速高效的工作原则,切实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发生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时,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学校、医院、企业要及时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按既定预案要求组织抢险救灾。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及时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有关镇(街道),要积极创造条件,因地制宜地组织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检验和增强地质灾害应急反应能力。

(四)健全群测群防网络,按“十有县(区)”标准创建地质灾害防治先进城区

巩固和完善城区、镇(街道)、村(社区)、组四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落实灾害点防灾监测人员,并对群测群防监测网络落实与运行情况开展检查,对于排查过程中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各镇(街道)要做到及时登记造册、及时报告、及时组织避让,采取必要的防范和治理措施。要按照“十有县(区)”标准认真开展以有制度、有机构、有经费、有监测、有预警、有评估、有避让、有宣传、有演练、有效果为主要内容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建设,增强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完善防灾各项机制、体制,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

(五)着力提高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实效

市级国土、气象、水文已逐步实现信息共享,我们要不断完善和充分利用已开发的地质灾害预报预警系统,做好地质灾害监测数据信息采集、储存、分析工作,结合气象、水文预报信息,构建预报预警模型,对地质灾害发生的地区和可能性做出预测预报。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预测预报信息,建立起符合不同地区的地质灾害预报预警方法,及时发出预警信息,确保每条信息及时传达至地质灾害隐患点具体监测人,为当地预防地质灾害争取时间。

(六)依法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及相关文件规定,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和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根据评估结论严格实行地质灾害工程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制度,切实从源头上有效防止人为引发地质灾害的发生,保障建设工程和城市、城镇、村庄基础设施工程的安全。

(七)落实经费,建立地质灾害防治投入保障制度

各镇(街道)、区财政局要将地质灾害调查、预防和治理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建立地质灾害防治投入保障制度,保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需要。区财政要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各镇(街道)要对危害大、影响严重、急需治理的地质灾害危险点和隐患点列出具体治理时间表,进行彻底治理或搬迁避让;对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严格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责成有关责任单位承担。

(八)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干部群众的防灾意识和抗灾能力

各镇(街道)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宣传力度,结合“防灾减灾日”、“地球日”、“土地日”等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全面普及预防、避险、自救、互助、减灾等地质灾害防灾知识,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地质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提高全社会应对突发性地质灾害能力。

 

相关阅读:柳南政办发〔2018〕17号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南区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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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解读《柳南区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来源:柳南区政府办 时间:2018-04-24 15:45

解读《柳南区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一、编制意义:

为切实做好我区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就《柳南区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作如下政策解读。

二、编制依据: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规划》和《柳州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三、编制背景:

2017年,柳南辖区内共发生7起崩塌地质灾害,分别位于太阳村镇四合村红庙屯、四合村拉下屯、航军路银仔山西面、南环路加油站东200米处、南环路第一看守所内、秀山小区后山和柳邕路东二巷88号,均无人员伤亡。辖区内其他地质灾害隐患点仍然存在,如:银仔山和大鹅山一带危石崩塌、太阳村镇四合村一带、沿江房屋边坡塌方现象等。以上地质灾害或隐患问题主要特点为:突发性强,预防难度大,地质灾害的形成与修路、建房、削坡等人类建设工程活动密切相关,在降雨作用下易导致灾害发生。

根据2017年来我区地质灾害发生的情况以及2018年可能发生复杂多变的天气情况,预测2018年我区地质灾害的发生类型将以崩塌、滑坡、地面塌陷为主,同时应警惕因连续强降雨形成泥石流的可能。

四、2018年汛期地质灾害隐患重点防治区域与责任单位

(一)重点防范期

我市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每年的主汛期(5~9月份),期间降雨量约占全年降雨量的80%以上,特别是台风暴雨引发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常常在此时段发生。此外,由于自然或人为因素造成的地下水水位下降,地面塌陷易发区和岩溶预发区全年均有可能会诱发地面塌陷和地面沉降地质灾害,原有的地面塌陷危险点也可能加剧或诱发新的地面塌陷。

(二)重点防治区

根据以往地质灾害发生的时空分布和灾害损失程度,以受地质灾害影响的城镇人口密集区、厂矿、工业区和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区为地质灾害防治重点,柳南区内航银路一线、大鹅山及太阳村镇四合村一带为重点防治区域。

1.柳南区崩塌、滑坡重点防治区。航银路一线区域内,正在实施项目建设的区域、原非法采矿点遗留的矿坑。太阳村镇马岭屯、柳邕路东二巷75号居民区、柳邕路东二巷193号居民区、东苑社区航银路石油公司加油站(银仔山)、航北社区航银路航星苑(桐油山)。主要防治措施:(1)工程建设时应严格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中结论做好相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主动采取工程措施;(2)禁止露天矿产开采,及时做好采石场的整治复绿及土地平整工作;(3)已发灾害和地质灾害隐患点采取避让、监测、工程和生物等措施治理。

2.柳南区地面塌陷重点防治区。分布于基隆村3队柳江河岸边沈来华厂棚、梁建忠临时房,以及帽合村上木照屯等地面塌陷易发区域。该防治区重点防治地面塌陷地质灾害。主要防治措施:(1)禁止区内居民、企事业单位强采超采地下水行为;(2)已发灾害和地质灾害隐患点采取监测、工程和生物等措施治理。

(三)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

我区的地质灾害危险点多、分布广,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主要分布在航银路、大鹅山及太阳村镇一带。通过地质灾害调查和排查,确定我区2018年地质灾害隐患点10处、易发区18处,并对其发展趋势进行了分析预测,隐患点所在片区街道办事处、企事业单位、村、组要特别注意防范,明确监测、预防责任人,切实落实好防治措施。

五、地质灾害预防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密切配合

各有关部门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群众路线为最基本的路线,在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为了群众,一切从群众利益出发,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保证领导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主要责任人要对本单位及本辖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并按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分级负责的原则,区政府、镇(街道)、企事业单位、村(社区)之间层层签订防灾责任状,将防灾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明确责任区。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对全区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住建、安监、农林水利、教育、民政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和工程项目要求,通力配合,互通情报,切实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以及公路沿线、矿山、学校、旅游区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形成防灾合力

(二)加强隐患排查,认真制定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镇(街道)、国土、住建、安监和农林水利等部门,对本辖区内的地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核查,特别是加强对山边河边、低洼地带、农村的房前屋后高陡边坡、矿山及强降雨、江水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山坡下、沟口旁的居民点、外来务工人员临时居住地、学校、医院等地质灾害危险区的巡查排查,根据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并结合辖区内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类型、规模、稳定性等实际情况,提出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的具体监测责任单位、防灾措施等,全面落实完善汛前检查、汛期巡查、汛后复查、汛期值班和灾情报告各项工作制度。

(三)建立完善应急体系,增强应急反应能力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分级管理、综合协调、快速高效的工作原则,切实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发生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时,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学校、医院、企业要及时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按既定预案要求组织抢险救灾。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及时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有关镇(街道),要积极创造条件,因地制宜地组织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检验和增强地质灾害应急反应能力。

(四)健全群测群防网络,按“十有县(区)”标准创建地质灾害防治先进城区

巩固和完善城区、镇(街道)、村(社区)、组四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落实灾害点防灾监测人员,并对群测群防监测网络落实与运行情况开展检查,对于排查过程中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各镇(街道)要做到及时登记造册、及时报告、及时组织避让,采取必要的防范和治理措施。要按照“十有县(区)”标准认真开展以有制度、有机构、有经费、有监测、有预警、有评估、有避让、有宣传、有演练、有效果为主要内容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建设,增强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完善防灾各项机制、体制,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

(五)着力提高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实效

市级国土、气象、水文已逐步实现信息共享,我们要不断完善和充分利用已开发的地质灾害预报预警系统,做好地质灾害监测数据信息采集、储存、分析工作,结合气象、水文预报信息,构建预报预警模型,对地质灾害发生的地区和可能性做出预测预报。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预测预报信息,建立起符合不同地区的地质灾害预报预警方法,及时发出预警信息,确保每条信息及时传达至地质灾害隐患点具体监测人,为当地预防地质灾害争取时间。

(六)依法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及相关文件规定,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和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根据评估结论严格实行地质灾害工程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制度,切实从源头上有效防止人为引发地质灾害的发生,保障建设工程和城市、城镇、村庄基础设施工程的安全。

(七)落实经费,建立地质灾害防治投入保障制度

各镇(街道)、区财政局要将地质灾害调查、预防和治理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建立地质灾害防治投入保障制度,保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需要。区财政要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各镇(街道)要对危害大、影响严重、急需治理的地质灾害危险点和隐患点列出具体治理时间表,进行彻底治理或搬迁避让;对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严格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责成有关责任单位承担。

(八)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干部群众的防灾意识和抗灾能力

各镇(街道)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宣传力度,结合“防灾减灾日”、“地球日”、“土地日”等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全面普及预防、避险、自救、互助、减灾等地质灾害防灾知识,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地质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提高全社会应对突发性地质灾害能力。

 

相关阅读:柳南政办发〔2018〕17号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南区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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