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南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解读

来源: 柳州市柳南区消防救援大队  |   发布日期: 2022-04-07 18:00   

一、制定背景

为深刻汲取柳南区“3.16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教训,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切实降低火灾亡人几率,坚决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势头,全面加强柳南区电动自行车火灾防控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柳南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实施。

二、起草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场所消防安全规范》。

三、主要内容说明

《方案》框架上分为大部分,分别对柳南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工作目标、组织领导工作步骤主要工作措施、工作要求等进行明确,围绕5个排查重点,在6月底前对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单位,要及时通报,督促落实整治措施。

(一)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的管理,落实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措施,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推动技防措施落实,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广泛普及消防安全常识,提高群众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意识,有效应对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的新问题、新挑战。

(二)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黄立平任组长,由柳南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韦佳担任副组长,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柳南区消防救援大队,办公室主任由柳南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韦佳兼任

(三)工作步骤

  1. 动员部署(2022年3月16日至3月18日);

  2. 组织实施(2022年3月19日至6月20日);

  3. 总结验收(2022年6月20日至6月30日)。

(四)主要工作措施

  1. 全面落实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2. 深入推动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建设

  3. 严格查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4. 广泛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5. 完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1.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2. 政府主导,部门联动;

  3. 建章立制,巩固成效;

  4. 严明责任,狠抓落实。

四、主要文件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3.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

  4. 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场所消防安全规范

五、关于本办方案的施行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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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柳南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解读
来源:柳州市柳南区消防救援大队 时间:2022-04-07 18:00

一、制定背景

为深刻汲取柳南区“3.16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教训,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切实降低火灾亡人几率,坚决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势头,全面加强柳南区电动自行车火灾防控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柳南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实施。

二、起草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场所消防安全规范》。

三、主要内容说明

《方案》框架上分为大部分,分别对柳南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工作目标、组织领导工作步骤主要工作措施、工作要求等进行明确,围绕5个排查重点,在6月底前对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单位,要及时通报,督促落实整治措施。

(一)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的管理,落实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措施,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推动技防措施落实,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广泛普及消防安全常识,提高群众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意识,有效应对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的新问题、新挑战。

(二)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黄立平任组长,由柳南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韦佳担任副组长,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柳南区消防救援大队,办公室主任由柳南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韦佳兼任

(三)工作步骤

  1. 动员部署(2022年3月16日至3月18日);

  2. 组织实施(2022年3月19日至6月20日);

  3. 总结验收(2022年6月20日至6月30日)。

(四)主要工作措施

  1. 全面落实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2. 深入推动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建设

  3. 严格查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4. 广泛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5. 完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1.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2. 政府主导,部门联动;

  3. 建章立制,巩固成效;

  4. 严明责任,狠抓落实。

四、主要文件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3.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

  4. 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场所消防安全规范

五、关于本办方案的施行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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