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南区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试行)》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根据《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做好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编制的通知》文件精神,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一方面可以解决村庄规划未实际覆盖地区的规划支撑问题;另一方面可以弥补已入库村庄规划存在的不足问题,对于实现乡村地区城镇开发边界外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意义重大。
二、起草过程
为了实现乡村地区规划管理全覆盖,为未编制村庄规划的乡村地区开展乡村振兴各类开发建设活动提供法定规划依据和规划许可,指导乡村地区村民住房、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设施、乡村产业等项目建设。区自然资源局牵头起草了《柳南区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试行)》。
三、主要内容
全文共分七个部分,分别为总则、村庄概况、底线管控、用地布局、建设控制、其他管控指引、实施保障,每一条都做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第一部分总则:队本通则适用范围、适用情况进行了明确。
第二部分村庄概况:对柳南区的各乡镇、街道办辖区的村庄情况进行的梳理分类。
第三部分底线管控:对“三区三线”、村庄建设边界、及其他底线红线等分类设置了要求。
第四部分用地布局:对村庄建设用地布局通用要求、村民住房布局、乡村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布局、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布局、乡村产业用地布局、其他用地布局提出了相应的布局要求。
第五部分建设控制:对建设标准、建设退距、建筑间距、建筑高度、建设指标等方面提出了相应的要求。
第六部分其他管控指引:对乡村道路交通规划、乡村建筑设计、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管控、重点地段建设管控要求、生态修复及国土空间整治等方面提出了管控要求。
第七部分实施保障:对本通则印发后落实、评估、修改等情形做出了要求,对本通则无法满足具体项目建设管控要求的情形也提出的管理要求。
四、解读机构
柳州市柳南区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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