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南区区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 (试行)》政策解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健全区属国有企业现代治理体系,规范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印发《柳南区区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柳南政规〔2026〕2号,以下简称《办法》),自2026年6月5日起正式施行。为便于全区各级各部门、各区属国有企业准确理解、全面把握、严格执行《办法》各项规定,现作如下解读:
一、总体要求
1. 适用范围:区财政局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区属国企;覆盖企业党组织、董事会、经理层及总师、工会主席等领导人员。
2. 管理原则: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市场运作、严管厚爱、依规管理。
3. 治理架构: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党组织、董事会、经理层各司其职、有效制衡。
二、岗位与任期
1. 班子职数:党组织班子3—5人、董事会5—9人、经理层4—6人。
2. 交叉任职:党组织书记原则上兼任董事长,董事长与总经理分设;总经理任党组织副书记。
3. 任期规定:党组织、董事会、经理层任期均为3年,考核合格可连任。
三、任职资格(硬性门槛)
1. 工龄累计5年以上;本科及以上学历,身体、心理素质达标。
2. 提正职:副职满2年,或副职+下一级正职累计满5年。
3. 提副职:下一级正职满3年,或相关岗位累计满5年。
4. 专项要求:党内职务需3年以上党龄;总会计师、总工程师需对应执业资格/高级职称。
5. 破格提拔:严禁越两级、连续破格,任职不满1年不得破格。
四、选拔任用
1. 选拔方式:内部推选、外部交流、竞聘上岗、公开招聘、委托推荐,加大市场化选聘力度。
2. 必经程序:分析研判→方案制定→确定考察对象→考察/背景调查→集体研究→依法任职。
3. 任职管理
提拔任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理层新提拔设1年试用期。 实行任职承诺,3年内一般不得因个人原因辞职。审批权限:区财政局党组报区政府常务会、区委常委会审议。
五、考核、薪酬与激励
1. 考核:实行年度考核+任期考核,定量定性相结合,结果作为任用、薪酬、监督、退出依据。
2. 薪酬:差异化核定,由区财政局审批、区人社局备案;坚持短期+任期、物质+精神双向激励。
六、监督管理
1. 构建党内、监察、出资人、审计、职工、舆论多维监督体系。
2. 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规范履职待遇与业务支出。
3. 常态化谈心谈话,强化日常监督与问题提醒,依规开展问责追责。
七、退出机制(能上能下)
1. 因病无法履职超1年,必须调整岗位。
2. 出现政治立场不稳、不作为乱作为、考核连续靠后、廉洁及品行问题等十类情形,一律调岗、免职或降职。
3. 涉密、正在接受审查审计、未满任职承诺等人员,不得擅自辞职离岗;离职后仍需履行保密义务。
八、执行要点
1. 现有班子按本办法核定职数、规范任期与日常管理。
2. 新选人用人严格执行资格、考察、公示、试用期等全流程要求。
3. 各企业结合实际完善内部配套制度,确保政策落地。


关于我们
法律声明
网站地图
网站帮助
意见建议
联系我们
桂公网安备 4502040200003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