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南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柳南区乡村振兴局  |    2022-10-28 18:00    |   作者:

一、起草背景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2283号)文件精神,为全面做好扶贫资产管理,防止资产闲置和损失浪费。按照“花了多少钱→做了多少事→产权属于谁→今后怎么管”的思路,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柳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办法》。

二、起草过程

20228月,区乡村振兴局启动《管理办法》起草工作。经市乡村振兴局指导协助和各镇、涉农街道的初步调研,形成了《管理办法》。

202297-913日,《管理办法(草案)》书面征求了太阳村镇、洛满镇、流山镇、南环街道办事处、潭西街道办事处、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统战部(民宗局)、财政局、审计局、发改局、人社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体广旅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工信局等部门的意见,征集期满,未收到意见建议。

915-928日,区乡村振兴局在柳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管理办法(草案)》意见,征集期满,未收到意见建议。

929日,区乡村振兴局对《管理办法(草案)》进行合法性审核,930日,区乡村振兴局开展集体讨论并通过,形成送审稿。

三、主要内容

《柳南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办法》由六部分组成,具体分别为总则、资产确权、运营管护、收益分配和资产处置、监督管理、附则六部分组成。

1第一部分总则。规定了实施本办法的主要目的、适用范围、扶贫资产的定义和意义。

2第二部分资产确权。主要规定了扶贫资产类型、明确产权归属、建立管理台账、清产核资验收、档案信息化管理方面内容。

3第三部分运营管护。按照“所有权与监管权、受益权与管护权相结合”的原则,制定相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管理责任清单,明确了管护主体、管护经费来源方面内容。

4第四部分收益分配和资产处置。明确了每年3月扶贫项目资产产权所有者负责对上年度收益进行清算及收益分配、除到户类扶贫资产外其他类型扶贫资产净收益的分配范围、扶贫运营资产收益分配方案制定流程和分配原则、资产处置要报批等方面内容。

5第五部分监督管理。明确了各级、各项目主管部门管理职责,落实责任主体,制定本地扶贫资产管理制度,扶贫资产管理工作成效纳入年度考核。

6第六部分附则。明确了《柳南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办法》由区乡村振兴局负责解释。《柳南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柳南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南区扶贫资产运营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柳南扶领办〔20201号)、《柳南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南区扶贫资产经营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柳南扶领办〔20202 号)、《柳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南区扶贫资产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柳扶领办发〔20208号)同时废止。

四、解读机构

柳南区乡村振兴局



政策解读

《柳南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2283号)文件精神,为全面做好扶贫资产管理,防止资产闲置和损失浪费。按照“花了多少钱→做了多少事→产权属于谁→今后怎么管”的思路,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柳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办法》。

二、起草过程

20228月,区乡村振兴局启动《管理办法》起草工作。经市乡村振兴局指导协助和各镇、涉农街道的初步调研,形成了《管理办法》。

202297-913日,《管理办法(草案)》书面征求了太阳村镇、洛满镇、流山镇、南环街道办事处、潭西街道办事处、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统战部(民宗局)、财政局、审计局、发改局、人社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体广旅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工信局等部门的意见,征集期满,未收到意见建议。

915-928日,区乡村振兴局在柳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管理办法(草案)》意见,征集期满,未收到意见建议。

929日,区乡村振兴局对《管理办法(草案)》进行合法性审核,930日,区乡村振兴局开展集体讨论并通过,形成送审稿。

三、主要内容

《柳南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办法》由六部分组成,具体分别为总则、资产确权、运营管护、收益分配和资产处置、监督管理、附则六部分组成。

1第一部分总则。规定了实施本办法的主要目的、适用范围、扶贫资产的定义和意义。

2第二部分资产确权。主要规定了扶贫资产类型、明确产权归属、建立管理台账、清产核资验收、档案信息化管理方面内容。

3第三部分运营管护。按照“所有权与监管权、受益权与管护权相结合”的原则,制定相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管理责任清单,明确了管护主体、管护经费来源方面内容。

4第四部分收益分配和资产处置。明确了每年3月扶贫项目资产产权所有者负责对上年度收益进行清算及收益分配、除到户类扶贫资产外其他类型扶贫资产净收益的分配范围、扶贫运营资产收益分配方案制定流程和分配原则、资产处置要报批等方面内容。

5第五部分监督管理。明确了各级、各项目主管部门管理职责,落实责任主体,制定本地扶贫资产管理制度,扶贫资产管理工作成效纳入年度考核。

6第六部分附则。明确了《柳南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办法》由区乡村振兴局负责解释。《柳南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柳南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南区扶贫资产运营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柳南扶领办〔20201号)、《柳南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南区扶贫资产经营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柳南扶领办〔20202 号)、《柳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南区扶贫资产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柳扶领办发〔20208号)同时废止。

四、解读机构

柳南区乡村振兴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