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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南政办〔2023〕29号《柳州市柳南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柳南区农业农村局  |    2023-11-15 18:00    |   作者:


一、建设背景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水资源是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不可替代的重要战略资源。随着国家深入推进“一带一路”倡议、珠江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机遇,迫切要求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进一步提升水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保障能力。同时,实现乡村振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需要加快转变用水方式,着力解决水资源开发利用与用水需求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为助推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建设美好幸福新柳南提供有力的水资源保障。

二、目的意义

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和中央提出的“节水优先”新时期治水方针的重要举措,是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把节约用水贯穿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全过程,全面提升全社会节水意识,以水资源管理方式的转变倒逼生产方式转型和产业结构升级,以高效的水资源利用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加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对于更好的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需求,增强县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编制依据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节水行动实施方案》《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方案任务清单》《柳州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编制本方案。

四、总体目标

总体目标是:计划用水率达到100%,农业灌溉用水计量率达到80%以上,工业用水计量率达到100%,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用水计量率必须达到100%,节水型企业建成率达到 50% 以上,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际面积100%完成,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奖励机制,全面实行城镇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制度、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水资源费按标准足额征收,新(改、扩)建项目全面执行节水“三同时”管理制度,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成率达到50%以上,节水型居民小区达到20%以上,城镇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降至10%以内,公共场所和新建小区居民家庭全部采用节水器具,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以上,高效节水灌溉率达到40%以上,公众节水意识显著增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评分达到85分以上。

五、主要任务

(一) 严格落实水资源管理各项制度,实现依法管水。一是实行定额管理,实现区域用水总量强度双控。二是加强计划管理,强化取用水过程监管。三是强化计量管理,实现精准计量。四是落实有偿使用制度,依法征收水资源费。五是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把好取水许可审批关口。

(二)推进水价改革,不断完善节水机制。充分发挥价格杠杆对促进节水的作用,建立健全水价形成机制。各相关职能单位要严格按照《柳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南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清政办发〔2017〕199)精神,抓好各自工作落实,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和区域综合水价改革,推进农业水权制度建设,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确保完成既定目标任务。全面实行居民用水阶梯水价政策,严格执行非居民用水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三)建设节水载体,全面推进各行业节水。通过工程措施科学配置,合理调配地表水与地下水,新鲜水与再生水,发挥水资源的综合效益。加大对现有水资源利用设施的配套和节水改造,推广使用高效用水设施和技术,完善水资源高效利用工程技术体系。开展农业节水增产、工业节水增效、城镇节水降耗等节水行动,强化行业总量和强度控制,全面推进各行业节水。

(四)降低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提高用水效率。科学规划布设城镇公共供水管网,大力改造老旧网管,加快供水管网改造工程进度,完善供水管网检漏、维修、抢修制度,加强公共供水系统运行监督管理,提高用水效率。2022年城镇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

(五)广泛推广节水型器具和产品。严格执行国家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标准。城镇所有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公共和民用建筑应采用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器具,公共场所和新建小区居民家庭全部使用节水器具。在政府采购中,必须采购符合水效标准和其他节水标准的用水器具。

(六)用好再生水,构建多元用水格局。提升污水收集和处理能力,把中水利用作为节约用水的重要内容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鼓励和支持再生水开发利用。城市建设要考虑建设再生水利用系统,加快建设中水利用设施,出台中水替代新水优惠政策。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及生态景观等领域优先使用符合行业标准的再生水。城市绿化、道路清扫等严禁取用地下水,对现有自备井一律关闭。2022年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以上。

(七)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节水意识。创新节水宣传方式,积极开展宣传活动,营造全民参与、全民节水的社会氛围。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等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节水宣传,广泛宣传节水型社会建设意义、成果及典型案例,强化节水护水的舆论导向。充分发挥全区各类节水示范载体、平台作用,因地制宜开展节水教育社会实践活动,普及水情和节水知识。鼓励和引导公众自觉参与爱水、节水、护水行动,增强居民节水意识,形成节约用水的生活和生产方式。


政策解读
柳南政办〔2023〕29号《柳州市柳南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柳南区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3-11-15 18:00


一、建设背景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水资源是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不可替代的重要战略资源。随着国家深入推进“一带一路”倡议、珠江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机遇,迫切要求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进一步提升水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保障能力。同时,实现乡村振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需要加快转变用水方式,着力解决水资源开发利用与用水需求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为助推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建设美好幸福新柳南提供有力的水资源保障。

二、目的意义

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和中央提出的“节水优先”新时期治水方针的重要举措,是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把节约用水贯穿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全过程,全面提升全社会节水意识,以水资源管理方式的转变倒逼生产方式转型和产业结构升级,以高效的水资源利用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加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对于更好的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需求,增强县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编制依据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节水行动实施方案》《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方案任务清单》《柳州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编制本方案。

四、总体目标

总体目标是:计划用水率达到100%,农业灌溉用水计量率达到80%以上,工业用水计量率达到100%,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用水计量率必须达到100%,节水型企业建成率达到 50% 以上,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际面积100%完成,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奖励机制,全面实行城镇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制度、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水资源费按标准足额征收,新(改、扩)建项目全面执行节水“三同时”管理制度,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成率达到50%以上,节水型居民小区达到20%以上,城镇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降至10%以内,公共场所和新建小区居民家庭全部采用节水器具,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以上,高效节水灌溉率达到40%以上,公众节水意识显著增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评分达到85分以上。

五、主要任务

(一) 严格落实水资源管理各项制度,实现依法管水。一是实行定额管理,实现区域用水总量强度双控。二是加强计划管理,强化取用水过程监管。三是强化计量管理,实现精准计量。四是落实有偿使用制度,依法征收水资源费。五是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把好取水许可审批关口。

(二)推进水价改革,不断完善节水机制。充分发挥价格杠杆对促进节水的作用,建立健全水价形成机制。各相关职能单位要严格按照《柳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南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清政办发〔2017〕199)精神,抓好各自工作落实,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和区域综合水价改革,推进农业水权制度建设,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确保完成既定目标任务。全面实行居民用水阶梯水价政策,严格执行非居民用水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三)建设节水载体,全面推进各行业节水。通过工程措施科学配置,合理调配地表水与地下水,新鲜水与再生水,发挥水资源的综合效益。加大对现有水资源利用设施的配套和节水改造,推广使用高效用水设施和技术,完善水资源高效利用工程技术体系。开展农业节水增产、工业节水增效、城镇节水降耗等节水行动,强化行业总量和强度控制,全面推进各行业节水。

(四)降低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提高用水效率。科学规划布设城镇公共供水管网,大力改造老旧网管,加快供水管网改造工程进度,完善供水管网检漏、维修、抢修制度,加强公共供水系统运行监督管理,提高用水效率。2022年城镇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

(五)广泛推广节水型器具和产品。严格执行国家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标准。城镇所有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公共和民用建筑应采用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器具,公共场所和新建小区居民家庭全部使用节水器具。在政府采购中,必须采购符合水效标准和其他节水标准的用水器具。

(六)用好再生水,构建多元用水格局。提升污水收集和处理能力,把中水利用作为节约用水的重要内容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鼓励和支持再生水开发利用。城市建设要考虑建设再生水利用系统,加快建设中水利用设施,出台中水替代新水优惠政策。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及生态景观等领域优先使用符合行业标准的再生水。城市绿化、道路清扫等严禁取用地下水,对现有自备井一律关闭。2022年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以上。

(七)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节水意识。创新节水宣传方式,积极开展宣传活动,营造全民参与、全民节水的社会氛围。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等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节水宣传,广泛宣传节水型社会建设意义、成果及典型案例,强化节水护水的舆论导向。充分发挥全区各类节水示范载体、平台作用,因地制宜开展节水教育社会实践活动,普及水情和节水知识。鼓励和引导公众自觉参与爱水、节水、护水行动,增强居民节水意识,形成节约用水的生活和生产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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