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柳南区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柳南区住建局  |    2023-11-30 10:50    |   作者:

一、制定背景

为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住房安全,探索建立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依据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广西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建村镇〔20237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柳州市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柳建建村镇字〔20235号)的通知等。

三、主要内容说明

(一)农村危房改造对象

纳入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支持范围,必须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其唯一住房是危房或无房(已实施过农村危房改造但由于小型自然灾害等原因又变成危房且农户符合条件的,可将其再次纳入支持范围)。主要分为以下两类:

一是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包括易返贫致贫户(即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农村低收入家庭)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农村户籍人口享受城市低保的视为农村低保户。

二是一般户,对一般户要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工作规程(2017年修订)的通知》(桂建发〔20183号)明确的5一票否决的要求开展筛查,经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筛查后不符合5一票否决情形的一般户方可开展危房改造对象认定工作。

(二)农村危房改造的建设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面积实行最低限制。1人户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户不低于30平方米,3人户不低于40平方米,4人户以上人均不低于13平方米。新建农房要执行《柳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柳南区自然资源局柳南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柳州市柳南区加强农房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柳南建字〔20201号)规定,按照村庄规划、柳南区制定的农房建设规划管控办法或村庄规划设计通则等相关文件确定的农房建筑面积和建筑层数进行管控。

(三)农村危房改造的补助标准

根据危房等级、改造方式、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不同情况,实施差异化补助。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户均补助4.41万元;一般户户均补助3.2万元;C级危房维修加固户按实际工程费用补贴,最高不超过1.6万元(仅补助房屋加固改造。禁止单独进行粉刷、装饰和外立面改造等);对无自筹能力的特殊困难农户,按照标准(最低)建设面积建筑成本予以全额补助实行兜底解决(其中,1人户不超过40平方米,2-4人户小于等于60平方米,5人以上户控制在人均13-14平方米之间)。


政策解读

《2023年度柳南区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住房安全,探索建立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依据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广西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建村镇〔20237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柳州市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柳建建村镇字〔20235号)的通知等。

三、主要内容说明

(一)农村危房改造对象

纳入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支持范围,必须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其唯一住房是危房或无房(已实施过农村危房改造但由于小型自然灾害等原因又变成危房且农户符合条件的,可将其再次纳入支持范围)。主要分为以下两类:

一是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包括易返贫致贫户(即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农村低收入家庭)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农村户籍人口享受城市低保的视为农村低保户。

二是一般户,对一般户要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工作规程(2017年修订)的通知》(桂建发〔20183号)明确的5一票否决的要求开展筛查,经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筛查后不符合5一票否决情形的一般户方可开展危房改造对象认定工作。

(二)农村危房改造的建设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面积实行最低限制。1人户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户不低于30平方米,3人户不低于40平方米,4人户以上人均不低于13平方米。新建农房要执行《柳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柳南区自然资源局柳南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柳州市柳南区加强农房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柳南建字〔20201号)规定,按照村庄规划、柳南区制定的农房建设规划管控办法或村庄规划设计通则等相关文件确定的农房建筑面积和建筑层数进行管控。

(三)农村危房改造的补助标准

根据危房等级、改造方式、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不同情况,实施差异化补助。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户均补助4.41万元;一般户户均补助3.2万元;C级危房维修加固户按实际工程费用补贴,最高不超过1.6万元(仅补助房屋加固改造。禁止单独进行粉刷、装饰和外立面改造等);对无自筹能力的特殊困难农户,按照标准(最低)建设面积建筑成本予以全额补助实行兜底解决(其中,1人户不超过40平方米,2-4人户小于等于60平方米,5人以上户控制在人均13-14平方米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