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柳南区全面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柳南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
2019年11月1日
柳南区全面推行政务服务中心“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45号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8〕14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简易办”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 〔2019〕9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行政务服务中心“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实施方案的函》(桂数函〔2019〕395号)、柳政务办发〔2019〕2号 关于印发《柳州市全面推行政务服务中心“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推进政务服务“简易办”,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制定本方案。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和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推进政务服务“简易办”的目标,全面推进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加大转变政府职能力度,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二、工作目标
2019年底前,区本级、乡镇(街道)70%的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探索无差别全科受理;2020年底前,分领域综合受理和无差别全科受理事项覆盖范围逐步扩大。
三、主要任务
(一)创新综合受理窗口设置
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要结合实际大胆创新,釆取以下方式设置综合受理窗口。
1.分领域综合受理。聚焦涉及经济、社会、民生的重点领域,按照投资项目审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商事登记、社会事务、水电气报装等类别,将各相关领域涉及的办事事项、政务服务机构审批人员集中起来,分类设置综合受理窗口,划分前台受理区、后台审批区、统一出件区等服务区域,让企业和群众办理同一领域的相关事项只需跑“一窗”即可办成。
2.无差别全科受理。对于量大、面广、材料相对简单、审查要求明晰的事项,消除窗口的所属部门和领域概念,设置无差别全科受理窗口,任何一个窗口都能代表政府,受理所有办事事项, 建成“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政务服务模式,企业和群众到任何一个窗口都能办事,实现“一窗通办”。分步骤推进无差别全科受理窗口设置,不断创造条件扩大无差别受理的事项范围。
(二)组建综合受理窗口队伍
加强综合受理窗口人员选配,由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统一管理和考核,会同镇(街道)政务服务机构共同抓好综合受理窗口人员业务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一窗受理”相关工作保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要结合实际,采取以下方式组建综合窗口人员队伍。
1.政府购买服务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劳务派遣公司招聘工作人员,经过岗前业务培训合格后,具体承担政务服务中心“一窗”综合受理、内部流转、综合咨询、帮助办理、引导服务、证照发放等工作。
2.“政务服务机构+政府购买服务”式。对专业性较强的“一窗”,由政务服务机构工作人员承担综合受理窗口接件、受理工作。其他领域综合受理窗口或无差别全科受理窗口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劳务派遣公司招聘的工作人员负责。
3.政务服务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式。由政务服务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统一受理申请人的办事申请和提交的申请材料,经统一登记以后,将相关材料交给相关政务服务机构办理。
(三)建设完善“一窗受理”平台。依托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以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以统分方式建设“一窗受理”运行管理系统,配置并联审批流程、环节、要件、要素,提供并联审批相关功能。加强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与部门自建系统的对接整合,打破“信息孤岛”、“数据烟囱”,确保受理信息实时推送、充分共享、协同应用,为综合受理窗口提供应用支持。
(四)优化再造“一窗受理”服务流程。按照推进政务服务“简易办”要求,以更简更快更优服务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为导向,优化线上线下办事流程。由各行政主管部门牵头,在工程建设项目领域积极推行“多评合一”“多测合一”“多图联审”“联合踏勘”“联合验收”“区域评估”,实行全流程联审联办;在商事领域扩大“证照分离”试点,推行“证照联办”,实现各类涉企证照事项并联办理;在与群众生活相关的社会领域,实行“全链条”办理,将一事一流程整合为多事一流程,提供套餐式服务,实现同一链条中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一站式”办结。
(五)规范“一窗受理”出件服务。县级以上政务服务中心应结合实际,建立1至3个出件窗口,制定统一出件管理制度。推进在实体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制证,简化取件程序,全面提供证照和有关资料第三方物流寄递服务,减少办事跑腿次数。区政务服务中心要明确物流寄递服务标准,提供高效、安全的证照和资料寄递服务,推动有关服务覆盖偏远地区。2019年10月底前,证照快递寄送服务实现全覆盖。
(六)设置政务服务投诉窗口。接收和处理没有实现政务服务“简易办”改革要求以及其他影响群众和企业满意率的政务服务投诉举报和意见建议,进一步推进办事流程再造和提升窗口服务能力。
四、强化“一窗受理”业务支撑
(一)加强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建立政务服务事项集中统一管理机制和规范化调整机制,自治区各部门依托广西数字政务一 体化平台事项管理系统管控等功能,负责规范本业务条线事项目 录和实施清单相关要素,确保同一事项的名称、编码、依据、类 型等基本要素在各层级统一规范,同一事项实施清单的申请材料、 办理流程、办结时限、表单内容等核心要素在各层级相对统一。 根据“一窗受理”的需要,对事项实行“颗粒化”梳理,细化不同办事情形的申请材料等要素,为“一窗受理”业务提供基础保障。
(二)编制“一件事”套餐。以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编制涉及多部门多领域办事清单,提供套餐式服务。对“一件事”套餐实行分级分类编制,在自治区层面统一编制发布基础套餐模板上,区本级以及镇(街道)政务服务机构在基础套餐之外不断梳理公布套餐事项。
(三)推行“一表申请”。对纳入“一窗受理”范围的套餐式服务,按照合法、合理、精简、便民、共享的原则,整合涉及多部门的共性材料,合理编排个性材料,实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次釆集”,避免重复登记、重复提交材料,实现“一表申请”。
(四)强化“三集中、三到位”。按照“应进必进”原则,对尚未进驻本级政务服务中心集中管理的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要积极创造条件“应进必进”;对尚未录入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的政务服务事项,要“应上尽上”;对尚未将本单位政务服务事项归入股室统筹管理的,要“应归必归”;对尚未进驻本级政务服务中心的股室,要“应进必进”。中央和自治区垂直管理部门在本行政区域行使的事项,应逐步纳入本级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
政务服务机构要对综合受理窗口充分授权,明确本机构驻政务服务中心首席代表(负责人)业务审批权限,包括以下职权:对即办件的直接审批权,由窗口直接受理、审核、发证(结果文书);对承诺件的处置权(除特别重大、疑难、复杂事项外); 对联办件,代表本部门参加联合审批并发表意见;对确需技术论证或踏勘等环节的事项,协调相关人员按要求进行论证、踏勘等;收费事项的执行权。
(五)建立集成服务工作机制。围绕“一窗受理”需要,建立集成服务工作机制,落实各部门责任。
1.政务服务机构。政务服务机构要及时向社会公告纳入“一窗受理”的事项办理方式;负责制定综合受理窗口所涉事项的实施清单,及时向综合受理窗口提供,并确保实施清单相关信息内容的合法、完整、及时、有效,依法减少和规范申请材料,不得设置无法定依据的材料。并联审批牵头部门负责协调督促相关部门依托综合受理窗口开展并联审批工作,联合相关部门编制“一件事”套餐,制定“一表”申请材料;并联审批配合部门应积极参与并联审批工作,合作制定“一表”。政务服务机构应按时按程序办理综合受理窗口转送的受理材料,形成办理意见或作出办理决定,制作结果文书或证件,及时回传综合受理窗口;向综合受理窗口提供业务支持及专业咨询解答工作;对综合受理窗口受理、 出件工作进行监督。负责执行政务服务办公时间,配合开展必要的延时服务等。非常驻部门或非驻场时间接到综合受理窗口办事通知后,政务服务机构应及时通过电话、网络等形式或到现场提供咨询服务。
2.政务服务监督管理部门。应建立日常争议解决机制及受理业务规范定期协调机制,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对受理业务过程中的疑难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并对业务部门实行统筹协调和监督考核。应根据群众和企业办事需要提供导办服务,开展配套服务区的日常管理。应监督政务服务机构提供服务指南,并根据受理清单及样本、业务咨询库提供咨询服务,实行一次性告知,对企业和群众做出清晰明确答复,并提供相关事项的服务网址、服务指南及其他需要查询的相关服务内容。应开设预约取号功能,实行预约服务。应具备满足办事需求的接待受理能力,经常出现需延长工作时间的情况,应及时增设综合受理窗口,增加综合受理人员。
3.综合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应开展无差別受理服务,对企业和群众办事申请材料是否齐备、规范进行核查。根据业务种类及与部门商议结果,协调督促快递寄送材料的签收、分发、登记等工作。负责将受理的办件材料移交政务服务机构并作好后续跟踪工作。负责政务服务机构办理结果文书或证书的统一出件工作。
(六)建立“一窗受理”制度体系。各地要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及时总结“一窗受理”实践经验,制定“一窗受理”相关制度。自治区在各地实践和理论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全区“一窗受理”工作指南,明确综合受理、许可、出件等工作职责及操作流程,推进“一窗受理”流程和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模式是推进政务服务“简易办”,促进我市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建立相应组织协调机制,切实保障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二)积极协调配合。各级政务服务监督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工作台账,制定推进时间表,按要求抓好工作落实。各级政务服务机构要积极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保障政务服务事项在政务服务中心及相关政务服务平台应进必进、应上尽上。部门自建专业办事大厅应作为政务服务分中心,按要求纳入政务服务监督管理部门统一管理。
(三)强化检查督导。“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已列为设区市绩效考评指标和“一事通办”改革督查重要内容,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滞后的单位将在全市予以通报批评。
(四)加强宣传推广。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改革宣传,提高“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模式的知晓度。要多渠道听取企业和群众建议,正确引导社会预期,广泛凝聚社会共识,营造良好改革氛围。要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大宣传推广力度,以点带面推动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各有关单位:
现将《柳南区全面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柳南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
2019年11月1日
柳南区全面推行政务服务中心“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45号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8〕14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简易办”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 〔2019〕9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行政务服务中心“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实施方案的函》(桂数函〔2019〕395号)、柳政务办发〔2019〕2号 关于印发《柳州市全面推行政务服务中心“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推进政务服务“简易办”,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制定本方案。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和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推进政务服务“简易办”的目标,全面推进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加大转变政府职能力度,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二、工作目标
2019年底前,区本级、乡镇(街道)70%的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探索无差别全科受理;2020年底前,分领域综合受理和无差别全科受理事项覆盖范围逐步扩大。
三、主要任务
(一)创新综合受理窗口设置
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要结合实际大胆创新,釆取以下方式设置综合受理窗口。
1.分领域综合受理。聚焦涉及经济、社会、民生的重点领域,按照投资项目审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商事登记、社会事务、水电气报装等类别,将各相关领域涉及的办事事项、政务服务机构审批人员集中起来,分类设置综合受理窗口,划分前台受理区、后台审批区、统一出件区等服务区域,让企业和群众办理同一领域的相关事项只需跑“一窗”即可办成。
2.无差别全科受理。对于量大、面广、材料相对简单、审查要求明晰的事项,消除窗口的所属部门和领域概念,设置无差别全科受理窗口,任何一个窗口都能代表政府,受理所有办事事项, 建成“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政务服务模式,企业和群众到任何一个窗口都能办事,实现“一窗通办”。分步骤推进无差别全科受理窗口设置,不断创造条件扩大无差别受理的事项范围。
(二)组建综合受理窗口队伍
加强综合受理窗口人员选配,由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统一管理和考核,会同镇(街道)政务服务机构共同抓好综合受理窗口人员业务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一窗受理”相关工作保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要结合实际,采取以下方式组建综合窗口人员队伍。
1.政府购买服务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劳务派遣公司招聘工作人员,经过岗前业务培训合格后,具体承担政务服务中心“一窗”综合受理、内部流转、综合咨询、帮助办理、引导服务、证照发放等工作。
2.“政务服务机构+政府购买服务”式。对专业性较强的“一窗”,由政务服务机构工作人员承担综合受理窗口接件、受理工作。其他领域综合受理窗口或无差别全科受理窗口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劳务派遣公司招聘的工作人员负责。
3.政务服务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式。由政务服务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统一受理申请人的办事申请和提交的申请材料,经统一登记以后,将相关材料交给相关政务服务机构办理。
(三)建设完善“一窗受理”平台。依托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以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以统分方式建设“一窗受理”运行管理系统,配置并联审批流程、环节、要件、要素,提供并联审批相关功能。加强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与部门自建系统的对接整合,打破“信息孤岛”、“数据烟囱”,确保受理信息实时推送、充分共享、协同应用,为综合受理窗口提供应用支持。
(四)优化再造“一窗受理”服务流程。按照推进政务服务“简易办”要求,以更简更快更优服务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为导向,优化线上线下办事流程。由各行政主管部门牵头,在工程建设项目领域积极推行“多评合一”“多测合一”“多图联审”“联合踏勘”“联合验收”“区域评估”,实行全流程联审联办;在商事领域扩大“证照分离”试点,推行“证照联办”,实现各类涉企证照事项并联办理;在与群众生活相关的社会领域,实行“全链条”办理,将一事一流程整合为多事一流程,提供套餐式服务,实现同一链条中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一站式”办结。
(五)规范“一窗受理”出件服务。县级以上政务服务中心应结合实际,建立1至3个出件窗口,制定统一出件管理制度。推进在实体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制证,简化取件程序,全面提供证照和有关资料第三方物流寄递服务,减少办事跑腿次数。区政务服务中心要明确物流寄递服务标准,提供高效、安全的证照和资料寄递服务,推动有关服务覆盖偏远地区。2019年10月底前,证照快递寄送服务实现全覆盖。
(六)设置政务服务投诉窗口。接收和处理没有实现政务服务“简易办”改革要求以及其他影响群众和企业满意率的政务服务投诉举报和意见建议,进一步推进办事流程再造和提升窗口服务能力。
四、强化“一窗受理”业务支撑
(一)加强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建立政务服务事项集中统一管理机制和规范化调整机制,自治区各部门依托广西数字政务一 体化平台事项管理系统管控等功能,负责规范本业务条线事项目 录和实施清单相关要素,确保同一事项的名称、编码、依据、类 型等基本要素在各层级统一规范,同一事项实施清单的申请材料、 办理流程、办结时限、表单内容等核心要素在各层级相对统一。 根据“一窗受理”的需要,对事项实行“颗粒化”梳理,细化不同办事情形的申请材料等要素,为“一窗受理”业务提供基础保障。
(二)编制“一件事”套餐。以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编制涉及多部门多领域办事清单,提供套餐式服务。对“一件事”套餐实行分级分类编制,在自治区层面统一编制发布基础套餐模板上,区本级以及镇(街道)政务服务机构在基础套餐之外不断梳理公布套餐事项。
(三)推行“一表申请”。对纳入“一窗受理”范围的套餐式服务,按照合法、合理、精简、便民、共享的原则,整合涉及多部门的共性材料,合理编排个性材料,实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次釆集”,避免重复登记、重复提交材料,实现“一表申请”。
(四)强化“三集中、三到位”。按照“应进必进”原则,对尚未进驻本级政务服务中心集中管理的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要积极创造条件“应进必进”;对尚未录入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的政务服务事项,要“应上尽上”;对尚未将本单位政务服务事项归入股室统筹管理的,要“应归必归”;对尚未进驻本级政务服务中心的股室,要“应进必进”。中央和自治区垂直管理部门在本行政区域行使的事项,应逐步纳入本级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
政务服务机构要对综合受理窗口充分授权,明确本机构驻政务服务中心首席代表(负责人)业务审批权限,包括以下职权:对即办件的直接审批权,由窗口直接受理、审核、发证(结果文书);对承诺件的处置权(除特别重大、疑难、复杂事项外); 对联办件,代表本部门参加联合审批并发表意见;对确需技术论证或踏勘等环节的事项,协调相关人员按要求进行论证、踏勘等;收费事项的执行权。
(五)建立集成服务工作机制。围绕“一窗受理”需要,建立集成服务工作机制,落实各部门责任。
1.政务服务机构。政务服务机构要及时向社会公告纳入“一窗受理”的事项办理方式;负责制定综合受理窗口所涉事项的实施清单,及时向综合受理窗口提供,并确保实施清单相关信息内容的合法、完整、及时、有效,依法减少和规范申请材料,不得设置无法定依据的材料。并联审批牵头部门负责协调督促相关部门依托综合受理窗口开展并联审批工作,联合相关部门编制“一件事”套餐,制定“一表”申请材料;并联审批配合部门应积极参与并联审批工作,合作制定“一表”。政务服务机构应按时按程序办理综合受理窗口转送的受理材料,形成办理意见或作出办理决定,制作结果文书或证件,及时回传综合受理窗口;向综合受理窗口提供业务支持及专业咨询解答工作;对综合受理窗口受理、 出件工作进行监督。负责执行政务服务办公时间,配合开展必要的延时服务等。非常驻部门或非驻场时间接到综合受理窗口办事通知后,政务服务机构应及时通过电话、网络等形式或到现场提供咨询服务。
2.政务服务监督管理部门。应建立日常争议解决机制及受理业务规范定期协调机制,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对受理业务过程中的疑难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并对业务部门实行统筹协调和监督考核。应根据群众和企业办事需要提供导办服务,开展配套服务区的日常管理。应监督政务服务机构提供服务指南,并根据受理清单及样本、业务咨询库提供咨询服务,实行一次性告知,对企业和群众做出清晰明确答复,并提供相关事项的服务网址、服务指南及其他需要查询的相关服务内容。应开设预约取号功能,实行预约服务。应具备满足办事需求的接待受理能力,经常出现需延长工作时间的情况,应及时增设综合受理窗口,增加综合受理人员。
3.综合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应开展无差別受理服务,对企业和群众办事申请材料是否齐备、规范进行核查。根据业务种类及与部门商议结果,协调督促快递寄送材料的签收、分发、登记等工作。负责将受理的办件材料移交政务服务机构并作好后续跟踪工作。负责政务服务机构办理结果文书或证书的统一出件工作。
(六)建立“一窗受理”制度体系。各地要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及时总结“一窗受理”实践经验,制定“一窗受理”相关制度。自治区在各地实践和理论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全区“一窗受理”工作指南,明确综合受理、许可、出件等工作职责及操作流程,推进“一窗受理”流程和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模式是推进政务服务“简易办”,促进我市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建立相应组织协调机制,切实保障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二)积极协调配合。各级政务服务监督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工作台账,制定推进时间表,按要求抓好工作落实。各级政务服务机构要积极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保障政务服务事项在政务服务中心及相关政务服务平台应进必进、应上尽上。部门自建专业办事大厅应作为政务服务分中心,按要求纳入政务服务监督管理部门统一管理。
(三)强化检查督导。“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已列为设区市绩效考评指标和“一事通办”改革督查重要内容,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滞后的单位将在全市予以通报批评。
(四)加强宣传推广。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改革宣传,提高“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模式的知晓度。要多渠道听取企业和群众建议,正确引导社会预期,广泛凝聚社会共识,营造良好改革氛围。要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大宣传推广力度,以点带面推动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