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南教字〔2020〕11号柳南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

柳州市柳南区教育局  |    2020-06-29 16:25    |   作者:

区属幼儿园:
    为规范2020年秋季学期我区幼儿园招生工作,切实做好适龄幼儿进入公办幼儿园就读,现对辖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20〕38号)和柳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柳教基〔2020〕51号)文件精神,优化招生结构,“扩容挖潜”,努力扩大招生规模,争取秋季学期整体扩招10%以上,同时要盘活用足闲置公办学位资源,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公办园学位利用率,确保到2020年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50%。

    二、招生原则

按照“相对就近、方便接送”的原则。

三、招生对象

年满3-4周岁(即 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居住在柳南辖区的。同等条件下按以下顺序录取:

(一)幼儿及其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具有柳南区户口且房产在柳南辖区内的;

(二)幼儿及其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具有柳州市区户口且房产在柳南辖区内的;

(三)幼儿及其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居住在柳南区的非柳州市区户口的;

(四)同等条件下按相对就近原则优先录取 。

四、报名中需提交材料

监护人按规定报名时间前往相对就近幼儿园报名。需携带幼儿及其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和原件(查看)。

(一)柳州市区户口:

1.户口簿 

  2.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房时间在2020年8月31日前) 

3.出生证

4.儿童保健手册、预防接种证

5.无房户需到柳州市房产中心开具无房产证明材料。

(二)非柳州市区户口:

1.居住证:父母双方持有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一年以上居住证(2019年8月31前办理),居住证期限由幼儿园统一核查。

2.务工证明: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效期一年以上务工证明 (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证明、营业执照或摊位租赁合同中的任何一项)

3.居住地证明:自有房产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明;租用的提供有效期一年以上租住合同和所租住房产权证明,并提供社区或村委出具的相关居住证明。

4.户口簿

5.出生证

6.儿童保健手册、预防接种证

五、工作程序和时间

(一)公示公告

2020年 6月 29日,各幼儿园将“幼儿园招生公告”张贴在幼儿园门口及相应位置进行公告,让家长了解政策及有关要求。

(二)报名时间 

2020年7月11、12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三)拟定录取名单

各幼儿园核定幼儿报名的相关信息及材料,按相关招生规定,确定入园名单。7月20日前将新生名册信息上交柳南区教育局,其他材料自留存档,区教育局随时抽查。

(四)公布录取名单

各幼儿园拟定的录取名单经区教育局审核批准后,于7月24日上午9点公示公布。
    (五)统计上报

各幼儿园7月28日前上报柳南区2020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人数统计表(纸质及电子文档)(见附件2),上报邮箱:lnqjyjyey@163.com。

附件1:柳南区2020年秋季学期公办幼儿园招生公告(模板)

附件2:2020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人数统计表

柳州市柳南区教育局

2020年6月28日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柳南区教育局办公室                        2020年6月28日印发                                  


学前教育

柳南教字〔2020〕11号柳南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

区属幼儿园:
    为规范2020年秋季学期我区幼儿园招生工作,切实做好适龄幼儿进入公办幼儿园就读,现对辖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20〕38号)和柳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柳教基〔2020〕51号)文件精神,优化招生结构,“扩容挖潜”,努力扩大招生规模,争取秋季学期整体扩招10%以上,同时要盘活用足闲置公办学位资源,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公办园学位利用率,确保到2020年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50%。

    二、招生原则

按照“相对就近、方便接送”的原则。

三、招生对象

年满3-4周岁(即 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居住在柳南辖区的。同等条件下按以下顺序录取:

(一)幼儿及其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具有柳南区户口且房产在柳南辖区内的;

(二)幼儿及其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具有柳州市区户口且房产在柳南辖区内的;

(三)幼儿及其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居住在柳南区的非柳州市区户口的;

(四)同等条件下按相对就近原则优先录取 。

四、报名中需提交材料

监护人按规定报名时间前往相对就近幼儿园报名。需携带幼儿及其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和原件(查看)。

(一)柳州市区户口:

1.户口簿 

  2.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房时间在2020年8月31日前) 

3.出生证

4.儿童保健手册、预防接种证

5.无房户需到柳州市房产中心开具无房产证明材料。

(二)非柳州市区户口:

1.居住证:父母双方持有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一年以上居住证(2019年8月31前办理),居住证期限由幼儿园统一核查。

2.务工证明: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效期一年以上务工证明 (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证明、营业执照或摊位租赁合同中的任何一项)

3.居住地证明:自有房产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明;租用的提供有效期一年以上租住合同和所租住房产权证明,并提供社区或村委出具的相关居住证明。

4.户口簿

5.出生证

6.儿童保健手册、预防接种证

五、工作程序和时间

(一)公示公告

2020年 6月 29日,各幼儿园将“幼儿园招生公告”张贴在幼儿园门口及相应位置进行公告,让家长了解政策及有关要求。

(二)报名时间 

2020年7月11、12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三)拟定录取名单

各幼儿园核定幼儿报名的相关信息及材料,按相关招生规定,确定入园名单。7月20日前将新生名册信息上交柳南区教育局,其他材料自留存档,区教育局随时抽查。

(四)公布录取名单

各幼儿园拟定的录取名单经区教育局审核批准后,于7月24日上午9点公示公布。
    (五)统计上报

各幼儿园7月28日前上报柳南区2020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人数统计表(纸质及电子文档)(见附件2),上报邮箱:lnqjyjyey@163.com。

附件1:柳南区2020年秋季学期公办幼儿园招生公告(模板)

附件2:2020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人数统计表

柳州市柳南区教育局

2020年6月28日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柳南区教育局办公室                        2020年6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