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应满足以下条件:(一)在自治区内符合残疾标准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及多重残疾人均可申请残疾人证新办、换领、迁移、挂失补办、注销、残疾类别/等级变更;(二)享受最低生活待遇,且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重度残疾人、低保残疾人;(三)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本自治区户籍的残疾等级为一级和二级各类残疾人,以及残疾等级为三级和四级的精神残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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