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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小微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免征全自动享受!

柳南区税务局  |    2022-08-26 16:45    |   作者:

在南宁、北海、防城港、钦州、玉林、崇左六地市,新注册开办的除国家限制和淘汰类项目外的小微企业,自其取得第一笔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免征属于地方分享部分的企业所得税5年。

今年,税务部门对电子税务局进行了升级改造,实现了小微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免征自动享受。纳税人再也不用担心忘记享受地方分享部分免征优惠政策,也不用熬夜计算免征税款,大大节省了办税时间!

下面分别为大家介绍,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年报申报,如何实现小微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免征自动享受。

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 

1.进入【电子税务局】,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表】。

2.填写申报信息后,点击【保存】-【申报】,系统自动判断是否符合小微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免征政策。

3.对于符合条件的,系统自动计算免征税款,并自动填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第23栏。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年报申报

1.进入【电子税务局】,填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年度申报表】。

2.填写申报信息后,点击【保存】-【申报】,系统自动判断是否符合小微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免征政策。

3.对于符合条件的,系统自动计算免征税款,并自动填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的第37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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