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反馈的2021年度柳州市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我街道高度重视,专项研究2021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开展调查研究。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事项
第185项(120210020900066):“柳州市柳南区门头村南环中学后面的道路被大车压坏了,出行很不方便,建议有关部门尽快维修此道路。”
二、调查时间及人员
调查时间:2022年3月17日——4月8日
调查人员:区环保局、区执法局、区农业农村局河长办、南环街道工作人员、门头村委工作人员
三、调查地点
门头村内造成河道淤堵及大车行驶较多的企业、南环中学周边路段。
四、调查对象
门头村内造成河道淤堵及大车行驶较多的企业、南环中学附近路段。
五、调查方式
调查方式有:现场检查、实地核验。
六、调查过程
示例:第185项整改事项(柳州市柳南区门头村南环中学后面的道路被大车压坏了,出行很不方便,建议有关部门尽快维修此道路。)
调查过程:“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南环街道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发现南环中学东面自东向西道路为村级道路,此道路宽4米、长300米,偶有见局部坑坑洼洼情况,部分坑坑洼洼情况门头村委已于前段时间用石渣填平,由于部分企业大车频繁碾压,道路坑洼情况并未得到彻底明显的解决。经协调与区相关部门核查村内企业,发现部分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时常有大车进出经过此路段,由此造成的路面损坏,村委不定期的进行填平维护。”
七、调查结果
调查结果分两类:属实。
南环街道调查结果:“柳州市柳南区门头村南环中学后面的道路被大车压坏了,出行很不方便,建议有关部门尽快维修此道路。意见建议属实。
南环街道通过实地核验发现,群众反映的情况已经充分了解,由于村内部分企业生产经营,时常超负荷超重运输货物,村级道路长期经此类大车碾压,破损严重。因村集体经济有限,只能不定时对道路坑洼之处用石渣进行填埋,但并未得到根本解决,村委希望希望有关部门能对因生产经营造成村庄道路破损和村庄河道拥堵的企业进行取缔,然后再通过“四议两公开”进行商议,并向区上级部门申请资金补助予以彻底修整此条道路。经意见反馈后,2022年4月初,村委召开“两委”联席会议讨论,由于目前村委集体经济有限,上级有关部门资金也紧张,暂时无法给予补助,村“两委”联席会议商议,由村委继续出资对道路坑洼处进行不定时的修整。
八、调查佐证材料清单
(一)现场查验:检查照片。
实地核验:照片。
会议讨论:照片
南环街道办事处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