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雪昌:
我局于2022年4月25日对你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柳南卫医罚〔2022〕4号),因无法以直接、留置、邮寄等方式送达《催告书》(柳南卫医催〔2022〕1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可到我局领取催告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柳州市柳南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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