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柳南区民政局行政处罚
事先告知书
柳南民罚告字〔2025〕1号
柳州市柳南区大拇指新翔幼儿园:
现查明,你单位2022、2023年度连续两年未参加年检行为,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以上违法事实有广西社会组织公共服务管理平台年检记录为证。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和《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七项规定,本机关拟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撤销登记;
2.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条、第四十四条及《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如你单位对本机关上述认定的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及拟作出处罚的意见等有异议,可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逾期视同放弃此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及《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你单位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你单位要求听证的,应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逾期视同放弃此权利。
本行政机关地址:柳州市柳南区潭中西路68号元信大楼柳南区民政局416室
邮政编码:545007
联系股室:社会组织管理股室
联系电话:0772-3720041
柳州市柳南区民政局
2025年4月23日
柳州市柳南区民政局行政处罚
事先告知书
柳南民罚告字〔2025〕1号
柳州市柳南区大拇指新翔幼儿园:
现查明,你单位2022、2023年度连续两年未参加年检行为,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以上违法事实有广西社会组织公共服务管理平台年检记录为证。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和《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七项规定,本机关拟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撤销登记;
2.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条、第四十四条及《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如你单位对本机关上述认定的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及拟作出处罚的意见等有异议,可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逾期视同放弃此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及《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你单位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你单位要求听证的,应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逾期视同放弃此权利。
本行政机关地址:柳州市柳南区潭中西路68号元信大楼柳南区民政局416室
邮政编码:545007
联系股室:社会组织管理股室
联系电话:0772-3720041
柳州市柳南区民政局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