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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第三批配租型保障性住房申请受理工作的公告

来源:柳州文信公司  |    2025-12-05 10:38    |   作者:

我市第三批配租型保障性住房即将陆续交付,为了方便有需求的市民提前了解情况并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现将申请受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房源基本情况


(一)“温馨祥园”配租型保障性项目位于柳州市柳北区锦绣路3号之二。本次配租型保障性住房共计推出15套,建筑面积区间为70.44平方米至83.73平方米的两室两厅一卫户型。

(二)“宏祥园”配租型保障性项目位于柳州市柳南区柳邕路二区5号。本次配租型保障性住房共计推出125套,建筑面积为63.88平方米至95.03平方米的两室两厅一卫和三室两厅一卫户型。

(三)装修标准:出租房屋均为简单装修,不含家具家电。

(四)小区的物业服务费、电费、电梯运行费、水费等各项费用标准,以小区备案公示和实际产生分摊为准。


申请条件

申请对象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市市区范围内户籍或非本市市区范围内户籍但在本市市区居住工作;

(二)申请人及共住人在拟选择的配租型保障性住房所属行政区范围内无房产(已办理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尚未办理产权登记的住宅视为有房产),且未承租公有住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

(三)已享受本市市区范围内直管公房、公共租赁住房(含轮候资格)、保障性租赁住房(含轮候资格)的家庭在申请配租型保障性住房时承诺自愿退出,并在所承租保障性租赁住房交付之日前退出原享受的住房保障待遇。

(四)申请对象可以是家庭或个人,申请对象为个人的,须不小于18周岁。



申请方式

本次配租型保障性住房申请方式采取现场申请,受理时间:2025年12月15日起,每日9:00-18:00。申请人携带下列材料原件到柳州市鱼峰区东环大道西一巷6号(和悦馨城销售中心)并填写《柳州市配租型保障性住房申请表》进行申请。

(一)身份证(申请人及共住人);

(二)户口簿(含申请人及共住人信息);

(三)婚姻证明材料(已婚家庭需提供结婚证,离异单身家庭需提供离婚证或经法院认可生效的法律文书);

(四)已享受本市市区范围内直管公房、公共租赁住房(含轮候资格)、保障性租赁住房(含轮候资格)的,须提供自愿退出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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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配租型保障性住房申请表》


选房规则


(一)申请人提交申请资料后由文信公司进行资格审核;

(二)资格审核结果由文信公司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文信公司将按申请资格核准通过的时间顺序安排申请人选房;

(四)选房时间以文信公司另行通知为准。


其他事项


(一)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柳政规〔2022〕9号),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终止其租赁合同,收回已配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

1.不在本市工作和生活的;

2.在所选配租型保障性住房所属行政区范围内购房且交付使用的;

3.转租、转借或者改变所承租房屋用途的;

4.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房屋,拒不恢复原状的;

5.在所承租房屋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6.无正当理由连续3个月以上闲置房屋,或者未按规定缴纳租金的。

(二)申请人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如实填报申请信息,对弄虚作假骗取配租资格的个人,一经核实取消配租资格,收回保障性租赁住房,并记入诚信档案。

(三)选房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住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配租资格。

(四)咨询单位:柳州市文信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电话:133--2172--0607。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5年第三批配租型保障性住房申请受理工作的公告
来源:柳州文信公司 时间:2025-12-05 10:38

我市第三批配租型保障性住房即将陆续交付,为了方便有需求的市民提前了解情况并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现将申请受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房源基本情况


(一)“温馨祥园”配租型保障性项目位于柳州市柳北区锦绣路3号之二。本次配租型保障性住房共计推出15套,建筑面积区间为70.44平方米至83.73平方米的两室两厅一卫户型。

(二)“宏祥园”配租型保障性项目位于柳州市柳南区柳邕路二区5号。本次配租型保障性住房共计推出125套,建筑面积为63.88平方米至95.03平方米的两室两厅一卫和三室两厅一卫户型。

(三)装修标准:出租房屋均为简单装修,不含家具家电。

(四)小区的物业服务费、电费、电梯运行费、水费等各项费用标准,以小区备案公示和实际产生分摊为准。


申请条件

申请对象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市市区范围内户籍或非本市市区范围内户籍但在本市市区居住工作;

(二)申请人及共住人在拟选择的配租型保障性住房所属行政区范围内无房产(已办理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尚未办理产权登记的住宅视为有房产),且未承租公有住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

(三)已享受本市市区范围内直管公房、公共租赁住房(含轮候资格)、保障性租赁住房(含轮候资格)的家庭在申请配租型保障性住房时承诺自愿退出,并在所承租保障性租赁住房交付之日前退出原享受的住房保障待遇。

(四)申请对象可以是家庭或个人,申请对象为个人的,须不小于18周岁。



申请方式

本次配租型保障性住房申请方式采取现场申请,受理时间:2025年12月15日起,每日9:00-18:00。申请人携带下列材料原件到柳州市鱼峰区东环大道西一巷6号(和悦馨城销售中心)并填写《柳州市配租型保障性住房申请表》进行申请。

(一)身份证(申请人及共住人);

(二)户口簿(含申请人及共住人信息);

(三)婚姻证明材料(已婚家庭需提供结婚证,离异单身家庭需提供离婚证或经法院认可生效的法律文书);

(四)已享受本市市区范围内直管公房、公共租赁住房(含轮候资格)、保障性租赁住房(含轮候资格)的,须提供自愿退出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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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配租型保障性住房申请表》


选房规则


(一)申请人提交申请资料后由文信公司进行资格审核;

(二)资格审核结果由文信公司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文信公司将按申请资格核准通过的时间顺序安排申请人选房;

(四)选房时间以文信公司另行通知为准。


其他事项


(一)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柳政规〔2022〕9号),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终止其租赁合同,收回已配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

1.不在本市工作和生活的;

2.在所选配租型保障性住房所属行政区范围内购房且交付使用的;

3.转租、转借或者改变所承租房屋用途的;

4.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房屋,拒不恢复原状的;

5.在所承租房屋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6.无正当理由连续3个月以上闲置房屋,或者未按规定缴纳租金的。

(二)申请人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如实填报申请信息,对弄虚作假骗取配租资格的个人,一经核实取消配租资格,收回保障性租赁住房,并记入诚信档案。

(三)选房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住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配租资格。

(四)咨询单位:柳州市文信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电话:133--2172--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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