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帮扶残疾人提升自我发展能力、实现就业增收的作用,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推进我区“阳光助残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建设。现面向我区寻求基地合作企业,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地申报
1.基地原则上每年申报1次,扶持期为1年,连续扶持不超过3年。
2.项目实施时间:2026年5月-12月
(一)申报条件
1.在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满一年以上的柳州市企业或村集体经济;
2.注册资金或经营资产不少于30万元;
3.有相对稳定且适合残疾人劳动生产的项目,辐射带动的项目属于经济实体法定经营范围内;
4.健全有效的财务管理制度,经济状况良好。无违法不良记录,无违法法律纠纷,确保项目资金合法合规使用。
5.经济实体的负责人有帮扶和服务残疾人的意愿。
(二)申报流程
1.符合条件的经济实体向区残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阳光助残基地申报表
(2)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
(3)项目具体实施方案
(4)资金使用计划
(6)信用承诺书(声明近三年无违法、事故记录)
2.区残联对申报基地的经济实体开展调研评估,根据合理布局、科学评估、公平公正等原则选择优势扶持项目。对拟确定为基地的经济实体进行公示不少于5天,经公示无异议,报市残联和自治区残联备案。
二、基地模式
(一)安置就业型:基地设置适合残疾人劳动就业的岗位,以全日制的用工方式安排就业年龄段内残疾人在基地劳动就业。基地与残疾人签订不少于1年的劳动合同,月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按规定为其缴纳基本社会保险。
(二)辐射带动发展生产型:基地与受帮扶残疾人签订不少于1年的帮扶协议,通过向残疾人家庭免费发放种子、雏苗、苗木、农药、肥料、饲料、小农具等生产资料或生产工具等实物,并免费提供技术指导等跟踪服务,帮扶和带动残疾人发展生产。
三、帮扶内容
(一)提供就业或生产服务。安置全日制就业的,设置适合残疾人的岗位,根据用工的有关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计酬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及本方案的有关规定;辐射带动发展生产的,根据要求并结合残疾人需求开展技术培训、免费发放生产资料和生产工具等。
(二)提供培训服务。基地结合自身经营优势和残疾人需求,对帮扶的残疾人提供职业技能培训或实用技术培训,努力提高残疾人的就业能力或种植、养殖、手工制作等劳动技能水平。每年培训次数不少于1次,每次培训不少于2天。
(三)提供技术指导等服务。基地为残疾人提供技能提升、技术咨询、技术指导、产品收购销售、跟踪回访等服务。
四、补助标准及资金使用
(一)补助标准。2026年柳南区“阳光助残基地”补助资金30万元,应帮扶人数不低于120人,每安置一名全日制就业按帮扶2名残疾人折算。
(二)资金使用
用于培训残疾人的费用不得低于本项目补助资金的10%;辐射带动发展生产的,用于向受帮扶残疾人发放的生产资料、生产工具等实物,价值不低于基地所获本项目补助资金的70%,其余不超过20%(含20%)的补助资金用于基地建设、管理费用或为残疾人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指导、跟踪回访服务等。
五、遴选方式
我单位将组建评审小组,对提交审核文件的机构进行综合评审(主要从机构资质、项目经验、实施方案可行性、预算合理性等方面进行综合比较),择优确定项目承接方,并将结果予以公示。
六、联系电话、地址
联系电话:0772-3729015 (工作日上午8:30-11:30,15:30-17:30) 联系人:李政伟
地址:柳南区残疾人联合会(柳南区潭中西路10号元信大厦1216室)
七、其他说明
1.本公告有效期为:2026年2月26日至3月17日
2.审核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3月18日下午5:00前,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3.本项目不接受外包。
4.无论是否中选,审核文件均不退还。
5.我单位对本次公告最终解释权。
附件:广西“阳光助残基地”项目申报表
柳南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6年2月26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帮扶残疾人提升自我发展能力、实现就业增收的作用,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推进我区“阳光助残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建设。现面向我区寻求基地合作企业,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地申报
1.基地原则上每年申报1次,扶持期为1年,连续扶持不超过3年。
2.项目实施时间:2026年5月-12月
(一)申报条件
1.在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满一年以上的柳州市企业或村集体经济;
2.注册资金或经营资产不少于30万元;
3.有相对稳定且适合残疾人劳动生产的项目,辐射带动的项目属于经济实体法定经营范围内;
4.健全有效的财务管理制度,经济状况良好。无违法不良记录,无违法法律纠纷,确保项目资金合法合规使用。
5.经济实体的负责人有帮扶和服务残疾人的意愿。
(二)申报流程
1.符合条件的经济实体向区残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阳光助残基地申报表
(2)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
(3)项目具体实施方案
(4)资金使用计划
(6)信用承诺书(声明近三年无违法、事故记录)
2.区残联对申报基地的经济实体开展调研评估,根据合理布局、科学评估、公平公正等原则选择优势扶持项目。对拟确定为基地的经济实体进行公示不少于5天,经公示无异议,报市残联和自治区残联备案。
二、基地模式
(一)安置就业型:基地设置适合残疾人劳动就业的岗位,以全日制的用工方式安排就业年龄段内残疾人在基地劳动就业。基地与残疾人签订不少于1年的劳动合同,月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按规定为其缴纳基本社会保险。
(二)辐射带动发展生产型:基地与受帮扶残疾人签订不少于1年的帮扶协议,通过向残疾人家庭免费发放种子、雏苗、苗木、农药、肥料、饲料、小农具等生产资料或生产工具等实物,并免费提供技术指导等跟踪服务,帮扶和带动残疾人发展生产。
三、帮扶内容
(一)提供就业或生产服务。安置全日制就业的,设置适合残疾人的岗位,根据用工的有关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计酬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及本方案的有关规定;辐射带动发展生产的,根据要求并结合残疾人需求开展技术培训、免费发放生产资料和生产工具等。
(二)提供培训服务。基地结合自身经营优势和残疾人需求,对帮扶的残疾人提供职业技能培训或实用技术培训,努力提高残疾人的就业能力或种植、养殖、手工制作等劳动技能水平。每年培训次数不少于1次,每次培训不少于2天。
(三)提供技术指导等服务。基地为残疾人提供技能提升、技术咨询、技术指导、产品收购销售、跟踪回访等服务。
四、补助标准及资金使用
(一)补助标准。2026年柳南区“阳光助残基地”补助资金30万元,应帮扶人数不低于120人,每安置一名全日制就业按帮扶2名残疾人折算。
(二)资金使用
用于培训残疾人的费用不得低于本项目补助资金的10%;辐射带动发展生产的,用于向受帮扶残疾人发放的生产资料、生产工具等实物,价值不低于基地所获本项目补助资金的70%,其余不超过20%(含20%)的补助资金用于基地建设、管理费用或为残疾人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指导、跟踪回访服务等。
五、遴选方式
我单位将组建评审小组,对提交审核文件的机构进行综合评审(主要从机构资质、项目经验、实施方案可行性、预算合理性等方面进行综合比较),择优确定项目承接方,并将结果予以公示。
六、联系电话、地址
联系电话:0772-3729015 (工作日上午8:30-11:30,15:30-17:30) 联系人:李政伟
地址:柳南区残疾人联合会(柳南区潭中西路10号元信大厦1216室)
七、其他说明
1.本公告有效期为:2026年2月26日至3月17日
2.审核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3月18日下午5:00前,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3.本项目不接受外包。
4.无论是否中选,审核文件均不退还。
5.我单位对本次公告最终解释权。
附件:广西“阳光助残基地”项目申报表
柳南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