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告公告
黄燕琼:
我局于2024年2月7日对你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柳南卫医罚〔2024〕1号),因无法以直接、留置、邮寄等方式送达《催告书》(柳南卫医催〔2024〕1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可到我局领取催告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柳州市柳南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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