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4.3柳州桂通精密铸造有限公司处罚决定书
被处罚单位:柳州桂通精密铸造有限公司
地 址:柳州市红岩路46号
邮政编码:545007负责人:叶永万 联系方式:1XXXXXX20
经调查,你存在下列违法事实: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1万元的处罚。
现要求你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15日内,到柳州市柳南区应急管理局办理交款手续。逾期未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如你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或者柳州市应急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柳北区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缴款方式:请到柳南区应急管理局开具缴款通知书,凭通知单到指定银行的财政代收代缴专户办理交款手续。(请在转账三天后到柳南区应急管理局领罚款收据)
柳州市柳南区应急管理局
地址:柳州市潭中西路10号
邮 编:545007 联系人:满敏 电 话:3728127
柳州市柳南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4月3日
两联复写:一联柳州市柳南区应急管理局留存,二联拟被处罚单位(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