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7.31柳江县洛满古洲加油行政处罚决定书

来源: 柳南区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 2023-08-14 16:06   

被处罚单位:柳江县洛满古洲加油站

地址:洛满镇古洲村委

邮政编码:545007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韦小鸾职务:法人

联系电话:13xxxxxxx76

违法事实:

1、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

2、危险物品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和三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二款和第九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决定给予人民币20000元(贰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以罚款的,罚款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建行河西支行,户名:柳州市柳南区财政局非税收入财政专户,账号:450016237720590009888,到期不缴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果你公司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柳州市柳南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7月31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由应急管理部门备案,一份交被处罚人(单位)。


行政处罚公示

2023.7.31柳江县洛满古洲加油行政处罚决定书

被处罚单位:柳江县洛满古洲加油站

地址:洛满镇古洲村委

邮政编码:545007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韦小鸾职务:法人

联系电话:13xxxxxxx76

违法事实:

1、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

2、危险物品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和三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二款和第九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决定给予人民币20000元(贰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以罚款的,罚款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建行河西支行,户名:柳州市柳南区财政局非税收入财政专户,账号:450016237720590009888,到期不缴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果你公司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柳州市柳南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7月31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由应急管理部门备案,一份交被处罚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