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2.6行政处罚决定书(黎俭波)

来源: 柳州市柳南区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 2023-12-06 10:50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

柳南应急罚〔2023〕1-20号

被处罚人:黎俭波性别:男年龄:xx

身份证号:4xxxxxxxxxxxxxx联系电话:1xxxxxxxxxx

地址:广西xx市xx区xx路xx号邮政编码:545001

所在单位:广西天力食品有限公司职务:法人

单位地址:柳州市柳太路11-1号

违法事实及证据: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组织员工邓义红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存在未按照规定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的违法事实,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主要证据有现场检查记录、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询问笔录等。

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决定给予人民币壹万捌仟玖佰捌拾肆元整(¥18984.00)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以罚款的,罚款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建行柳州河西支行银行,户名:柳州市柳南区财政局非税收入财政专户,账号:45001623772059000888,到期不缴本机关有权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果你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柳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柳州市柳南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12月6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由应急管理部门备案,一份交被处罚人(单位)。


行政处罚公示

2023.12.6行政处罚决定书(黎俭波)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

柳南应急罚〔2023〕1-20号

被处罚人:黎俭波性别:男年龄:xx

身份证号:4xxxxxxxxxxxxxx联系电话:1xxxxxxxxxx

地址:广西xx市xx区xx路xx号邮政编码:545001

所在单位:广西天力食品有限公司职务:法人

单位地址:柳州市柳太路11-1号

违法事实及证据: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组织员工邓义红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存在未按照规定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的违法事实,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主要证据有现场检查记录、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询问笔录等。

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决定给予人民币壹万捌仟玖佰捌拾肆元整(¥18984.00)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以罚款的,罚款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建行柳州河西支行银行,户名:柳州市柳南区财政局非税收入财政专户,账号:45001623772059000888,到期不缴本机关有权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果你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柳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柳州市柳南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12月6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由应急管理部门备案,一份交被处罚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