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柳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第2023041701期 )
近期我局在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中收到6批次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现将我局对涉及经营单位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韦洪春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 | XBJ23450204637230022 | 样品名称 | 指天椒 |
生产日期 | 2023-02-21 | 型号规格 | 散装称重 |
标称生产企业 | / | 被抽样单位 | 韦洪春 |
检验不合格项目 | 镉(以Cd计) | 检验机构 | 广西博测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监管部门收到检验报告日期 | 2023-03-21 | 检验报告送达企业日期 | 2023-03-24 |
表一
抽样编号 | XBJ23450204637230021 | 样品名称 | 沙姜 |
生产日期 | 2023-02-21 | 型号规格 | 散装称重 |
标称生产企业 | / | 被抽样单位 | 韦洪春 |
检验不合格项目 | 镉(以Cd计)、铅(以Pb计) | 检验机构 | 广西博测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监管部门收到检验报告日期 | 2023-03-21 | 检验报告送达企业日期 | 2023-03-24 |
表二
(二)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销售超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限量的沙姜和指天椒的行为,违反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我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当事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原因排查:种植环节问题。当事人已提交整改报告。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二、韦雪芬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 | XBJ23450204637230025 | 样品名称 | 小米椒 |
生产日期 | 2023-02-21 | 型号规格 | / |
标称生产企业 | / | 被抽样单位 | 韦雪芬 |
检验不合格项目 | 镉(以Cd计) | 检验机构 | 广西博测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监管部门收到检验报告日期 | 2023-03-21 | 检验报告送达企业日期 | 2023-03-24 |
(二)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销售超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限量的小米椒的行为,违反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我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当事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原因排查:种植环节问题。当事人已提交整改报告。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三、柳州市柳南区秀如水果经营部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 | GZJ23450000622230522 | 样品名称 | 芒果 |
生产日期 | 2023-02-27 | 型号规格 | / |
标称生产企业 | / | 被抽样单位 | 柳州市柳南区秀如水果经营部 |
检验不合格项目 | 吡唑醚菌酯 | 检验机构 | 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
监管部门收到检验报告日期 | 2023-03-30 | 检验报告送达企业日期 | 2023-04-04 |
表一
抽样编号 | DBJ23450200635032063 | 样品名称 | 猕猴桃 |
生产日期 | 2023-03-14 | 型号规格 | / |
标称生产企业 | / | 被抽样单位 | 柳州市柳南区秀如水果经营部 |
检验不合格项目 | 氯吡脲 | 检验机构 | 广西桂林锐德检测认证技术有限公司 |
监管部门收到检验报告日期 | 2023-04-12 | 检验报告送达企业日期 | 2023-04-14 |
表二
抽样编号 | DBJ23450200635032060 | 样品名称 | 芒果 |
生产日期 | 2023-03-14 | 型号规格 | / |
标称生产企业 | / | 被抽样单位 | 柳州市柳南区秀如水果经营部 |
检验不合格项目 | 噻虫胺 | 检验机构 | 广西桂林锐德检测认证技术有限公司 |
监管部门收到检验报告日期 | 2023-04-13 | 检验报告送达企业日期 | 2023-04-14 |
表三
(二)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芒果、猕猴桃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七条、《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五)项、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原因排查:种植环节不合理使用农药导致。当事人已提交整改报告。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