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柳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第2023101401期)
近期我局在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中收到2批次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现将我局对涉及经营单位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张源漂经营的大姜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 |
DBJ23450200620300062 |
样品名称 |
大姜 |
生产日期 |
2023-08-15 |
型号规格 |
/ |
标称生产企业 |
/ |
被抽样单位 |
张源漂 |
检验不合格项目 |
噻虫胺, |
检验机构 |
南宁海关技术中心 |
监管部门收到检验报告日期 |
2023-09-13 |
检验报告送达企业日期 |
2023-09-19 |
(二)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经营噻虫胺项目检验不合格的大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七条、《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我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原因排查:种植环节问题。当事人已提交整改报告。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二、蒋春凤经营的鲈鱼(淡水)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 |
DBJ23450200620300084 |
样品名称 |
鲈鱼(淡水) |
生产日期 |
2023-08-16 |
型号规格 |
/ |
标称生产企业 |
/ |
被抽样单位 |
蒋春凤 |
检验不合格项目 |
磺胺类(总量), |
检验机构 |
南宁海关技术中心 |
监管部门收到检验报告日期 |
2023-09-14 |
检验报告送达企业日期 |
2023-09-19 |
(二)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经营磺胺类(总量)项目检验不合格的鲈鱼(淡水)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七条、《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我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原因排查:养殖环节问题。当事人已提交整改报告。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柳州市柳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