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柳南区征地拆迁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
柳州市柳南区征地拆迁办公室
2017年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柳南区征地拆迁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柳南区征地拆迁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柳南区征地拆迁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7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三、2017 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五、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八、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份:名词解释
柳南区征地拆迁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第一部分:柳南区征地拆迁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区征地事务性工作。根据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按照市下达的用地计划和土地审批情况,完成政府下达的征地任务,保证建设用地需要。
(二)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协助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书面告知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及相关农村居民;协助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承办并参与听证会相关工作。
(三)组织征地补偿安置政策宣传,负责拟征土地现状的清理调查、登记造册和数据汇总,并经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居民确认,协助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定征地工作方案。
(四)征地依法批准后,协助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定补偿安置方案和发布“两公告”。补偿安置方案经区政府批准后,在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具体组织实施。
(五)及时掌握补偿安置情况,主动听取和分析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的意见,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中存在与现行法律、法规有偏差或显失公正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办法,报区征地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经区政府同意后抓好工作落实。
(六)根据全区征地进度计划,负责被征地单位及个人的各项补偿和房屋拆迁、过渡、住房安置及产权申报的相关工作。
(七)协助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妥善、及时处理征地遗留和信访、集访(上访)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八)负责征地档案的搜集、装订和存档,完成征地相关报表的统计和上报工作。
(九)完成区政府及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安排和委托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柳南区征地办主要负责全区征地拆迁工作,征地办下设挂牌机构区征收办1个,共有工作人员共39人。其中,在编24人,借调、抽调19人,协办员2人,聘用负责办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人员2人。区征收办属于我办挂牌机构,财政独立,分开办公,目前共有13名工作人员。
第二部分:柳南区征地拆迁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决算表
(注:以上报表另附)
第三部分:柳南区征地拆迁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收入总计342.20万元,支出总计342.20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入增加9.9万元,上升2.89%,支出增加9.9万元万元;上升2.89%。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本年收入总计342.20万元(逐项说明)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2.20万元;占比100%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支出合计342.20万元(逐项说明),其中:基本支出154.86万元,占45.25%;项目支出187.33万元, 占54.75%;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342.20万元、支出总决算342.20万元。与2016 年相比,收入增加9.9万元,上升2.89%,支出增加9.9万元万元;上升2.89%。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3.4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9.46%。与 2016 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11.42万元,下降5.31%。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根据公开表格作表述)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42.2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150.7万元, 占44.04%; 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 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09万元,占6.75%;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3.81万元,占4.04%;城乡社区(类)支出138.72万元,占40.54%;
住房保障(类)支出15.88万元,占4.6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14.79万元,支出决算为342.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7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年末预算已做了调整。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214.86万元,支出决算为150.7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1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年末预算已做了调整。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缴费(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3.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原因是养老保险基数提高,年末预算已做了调整。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款)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年初预算为13.72万元,支出决算为13.8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完成年初预算的100.66%,原因是医保缴费提高。
4.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为72.94万元,支出决算为138.7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完成年初预算的190.18%,原因是失地农民养老保险人数上升。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3.28万元,支出决算为15.8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完成年初预算的119.57%,原因是缴存公积金变动增加。
六、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3.4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0.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9.95万元、津贴补贴17.8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79万元、伙食补助费0万元、绩效工资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3.0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0万元、医疗费6.02万元、奖励金39.62万元、住房公积金15.88万元;
公用经费23.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万元、电费1.28万元、邮电费0.9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委托业务费9万元、差旅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劳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1.47万元、福利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64万元。
七、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为0元。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无没员因公出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公车改革,本部门无公车;公务接待费支出为0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公务接待”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为0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2017年,机关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故无车辆运行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八、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根据实际情况作表述)
本部门 2017年度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 都为138.72万元。与 2016 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5.82万元,增长90.29%。其中,支出情况为:
2017年基金拨款年初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0%。
1.城乡社区支出(类)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支出(款)费用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72.94万元,支出决算为138.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0.18%。
九、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部门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没有开展绩效自评。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7年度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29万元,比 2016年的29.3万元增减少15.01万元,减少51.23%,减少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支出0万元、工程支出0万元、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年末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专业技术用车0 辆;单价50万元 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用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区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