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柳南区人大常委会部门预算

来源: 柳南区人大常委会  |   发布日期: 2022-02-21 17:50   

目录

第一部分 柳南区人大常委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柳南区人大常委会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柳南区人大常委会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柳南区人大常委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领导、主持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召集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讨论、决定本区内的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的重大事项;根据区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区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监督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和区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撤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及人大主席团的不适当的决议;撤销区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议和命令;行使人事任免职权。

(一)法制与内务司法专门委员会

1.审查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与本委员会有关的议案,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

2.审查区人民政府有关政法方面的决定、命令和规章是否符合宪法、法律和法规;审查区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行使职权的活动,是否符合宪法、法律和法规。

3.组织检查柳南区内务司法部门执行宪法、法律、行政性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情况;承办对政法部门的评议活动。

4.对属于本区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与本委员会有关的重大问题和重大案件,依照法定程序进行调查研究,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

5.与司法部门保持联系,根据工作需要可听取有关司法部门的工作汇报。

6.办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按照有关规定和领导批示,转有关部门办理。

7.对内务、司法法制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和初审。

8.督促“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办理区人大常委会确定的代表关于司法法制方面的建议、批评、意见和代表不满意的意见、建议,及时反馈办理情况。

9.配合上级人大常委会做好内务司法方面工作的视察、调查、执法检查、立法调研等活动的协调服务及宣传报道工作。

(二)财政经济专门委员会

1.审查区人民政府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财政、经济工作方面的议案,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

2.审查区人民政府有关财政经济方面的决定、命令、规章和文件是否符合宪法、法律和法规,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

3.提出对区国民经济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初审报告。

4.提出对区财政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初审报告以及对区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

5.审议区人大常委会交付的区国民经济计划、财政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作的部分调整方案。

6.审议区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区人大常委会交付的财政经济工作方面的议案。

7.检查在柳南区范围内财政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听取区人民政府有关财经工作的报告,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建议。

8.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和区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同本委员会有关的重要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建议。

9.承办评议区政府财经部门的具体组织工作。

(三)办公室

1.负责区人代会会议、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常委会党组会议、以常委会名义召开的其他会议的筹备和会务工作。

2.负责区人代会会议、常委会会议重要文稿和常委会主要领导讲话稿的起草工作。

3.草拟以区人大常委会名义上报下发的综合性文件,负责常委会年度计划、总结的起草工作。

4.负责机关的文电、机要、保密、档案、文印等工作。

5.负责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事项,并向区人大常委会领导报告来信来访中反映的重要问题,办理领导批示件的督查和反馈。

6.负责机关、财务、财产、车辆的管理,以及综合治理、老干部服务、计划生育、精神文明建设、绩效考评等工作;

7.负责机关的接待工作,协调其他各办公室的接待事宜,办理有关事务。

8.积极开展理论调研,搞好宣传、信息、年鉴、大事记。

9.承担区人大常委会与自治区、市人大和区“一府两院”及太阳村镇人大有关工作的联系。

10.办理上级人大及区人大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教科文卫与民族工作委员会

1.协助区人大常委会对区人民政府教科文卫、民族宗教等部门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

2.组织教科文卫、民族宗教方面的有关执法检查,参与有关法律监督活动。

3.在区人大常委会的授权下,检查教科文卫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宪法、法律和区人大有关教科文卫方面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

4.负责对教科文卫、民族宗教等部门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和有关报告材料的初审工作,做好教科文卫、民族宗教方面重要材料的起草、审核工作。

5.督促办理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交付的教科文卫、民族宗教方面的议案、建议,提出处理意见和报告。

6.负责对教科文卫、民族宗教方面法律、法规草案的讨论、修改及征求意见的材料整理和汇总上报工作。

7.办理有关教科文卫、民族宗教方面的人大代表、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8.按照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计划,对教科文卫、民族以及本工作委员会职责范围内的问题组织人大代表进行调研、执法检查和视察,并提出报告或建议、意见,为人大常委会提供决策依据。

9.办理上级人大及区人大常委会布置的其他工作。

10.负责联系监察、工、青、妇和劳动、人事、教育、科技、文体、卫生、人口、计生、民族、宗教、新闻、旅游工作(含对口联系市人大教科文卫委、民族宗教工作)。

(五)农业农村与环资城建工作委员会

1.负责对区人民政府提交人大及常委会审议的有关农业、农村、城建环保方面的决定、决议等草案的初审工作,并为常委会提供审议意见和资料。

2.审查了解与本工作委员会有关的区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决定、命令。

3.调查了解农业、农村和城建环保法律法规、人大及其常委会关于农业、农村和城建环保方面的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

4.开展有关农业、农村和城建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视察、调查和评议等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

5.加强与农业部门和有关单位的联系,对重大事项进行调查研究,并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意见。

6.密切与各级人大代表的联系,听取他们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7.督促办理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交付的有关农业、农村和城建环保方面的代表议案、建议,提出处理意见和报告。

8.办理有关农业、农村和城建环保方面、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9.负责与本工作委员会有关的法律法规草案的征集修改意见和建议的工作。

10.承办上级人大及区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11.负责联系农业、林业、水利、畜牧水产、建设、城管、环保、人防、土地、拆迁等工作(含对口联系市人大农委、城建委工作)。

(六)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

1.负责区人大选举和区人大常委会任免的具体工作。

2.参与全国人大、自治区人大、市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的有关工作,负责区人大换届选举方面的有关具体工作,指导太阳村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3.负责自治区、市、区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并做好代表视察等活动的安排,了解掌握太阳村镇开展代表活动,发挥代表作用情况。

4.负责区人大代表的业务培训工作。

5.督促有关部门办理区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以及自治区、市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转来的自治区、市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督促承办单位提高办理质量,按时答复代表。

6.协助办理与选举、任免、联络有关的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7.办理上级人大选联委及区人大常委会布置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办事、工作机构编制共18名,每个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办事、工作机构各配备一正一副2名科级领导职数;办公室加挂信访室增加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

三、人员构成情况

柳南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220名。柳南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3名,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4人,委员28人,柳南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共有在职在编人员18人。

第二部分 柳南区人大常委会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柳南区人大常委会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柳南区人大常委会2022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柳南区人大常委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无上级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柳南区人大常委会2022年收支总预算6,898,445.66元。2021年预算数增加1,908,868.72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安排有业务项目支出(2021年未安排有预算项目)

、关于柳南区人大常委会2022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柳南区人大常委会2022年收入预算6,898,445.6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898,445.662021年预算数增加1,908,868.72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安排有业务项目支出(2021年未安排有预算项目)

三、关于柳南区人大常委会2022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柳南区人大常委会2022年支出预算6,898,445.66元,其中:基本支出5,198,445.66元,项目支出1,700,000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1,908,868.72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安排有业务项目支出(2021年未安排有预算项目)

四、关于柳南区人大常委会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柳南区人大常委会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898,445.66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1,908,868.72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安排有业务项目支出(2021年未安排有预算项目)。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上级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6,898,445.66元、上级拨款0元、上年结转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08,763.9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7,838.74元、卫生健康支出353,463.96元、住房保障支出358,379.06元。

五、关于柳南区人大常委会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柳南区人大常委会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898,445.66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1,908,868.72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安排有业务项目支出(2021年未安排有预算项目)。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5,708,763.90元,同比增加1,712,640.64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行政运费、业务经费等,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安排有业务项目支出(2021年未安排有预算项目);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7,838.74元,同比增加80,980.82元,主要用于缴纳养老保险,增加的原因是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预算353,463.96元,同比增加54,511.64元,主要用于缴纳医疗保险。增加的原因是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358,379.06元,同比增加60,735.62元。用于缴纳职工公积金。增加的原因是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

六、关于柳南区人大常委会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柳南区人大常委会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198,445,66元,其中:人员经费4,542,332.70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011,244.00元、津贴补贴810,014.00元、奖金1,281,902.14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77,838.74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32,946.39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13,248.59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972.98元、住房公积金358,379.06元、医疗费1,296,00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聘用人员)249,490.80元。人员经费比2021年预算增加1,676,563.96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当年预算安排有绩效奖、车贴、物业补贴

公用经费656,112.96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3,000元、印刷费10,800元、水费6,300元、电费23,400元、邮电费51,480元、物业管理费3,600元、差旅费92,700元、维护费11,700元、会议费15,300元、培训费12,600元、公务接待费12,600元、工会经费36,032.96元、其他交通费用210,6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6,000元。公用经费较2021年预算增加332,304.76元,增加的原因是当年预算安排有电话补贴和交通补贴。

七、关于柳南区人大常委会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柳南区人大常委会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2,6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元、公务接待费12,600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与去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与去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与去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与去年持平、公务接待费与去年持平。

八、关于柳南区人大常委会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柳南区人大常委会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柳南区人大常委会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柳南区人大常委会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柳南区人大常委会机关运行经费656,112.96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3,000元、印刷费10,800元、水费6,300元、电费23,400元、邮电费51,480元、物业管理费3,600元、差旅费92,700元、维护费11,700元、会议费15,300元、培训费12,600元、公务接待费12,600元、工会经费36,032.96元、其他交通费用210,6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6,000元。公用经费较2021年预算增加332,304.76元,增加的原因是当年预算安排有电话补贴和交通补贴。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柳南区人大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73,800,比2021年增加73,800其中采购复印纸13,800元、其他印刷服务60,000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柳南区人大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本部门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2年柳南区人大部门预算共有150万元以上的项目列入重点项目绩效考核范围

  区人大代表履职活动工作经费项目预算金额为526,000元。项目绩效目标:为支持保证每年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务、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建设,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更好地发挥国家权力机关作用,切实完善人大代表工作格局,为闭会期间人大代表活动提供必要经费保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一)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在概念上指的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2年

2022年柳南区人大常委会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柳南区人大常委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柳南区人大常委会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柳南区人大常委会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柳南区人大常委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领导、主持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召集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讨论、决定本区内的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的重大事项;根据区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区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监督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和区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撤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及人大主席团的不适当的决议;撤销区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议和命令;行使人事任免职权。

(一)法制与内务司法专门委员会

1.审查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与本委员会有关的议案,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

2.审查区人民政府有关政法方面的决定、命令和规章是否符合宪法、法律和法规;审查区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行使职权的活动,是否符合宪法、法律和法规。

3.组织检查柳南区内务司法部门执行宪法、法律、行政性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情况;承办对政法部门的评议活动。

4.对属于本区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与本委员会有关的重大问题和重大案件,依照法定程序进行调查研究,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

5.与司法部门保持联系,根据工作需要可听取有关司法部门的工作汇报。

6.办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按照有关规定和领导批示,转有关部门办理。

7.对内务、司法法制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和初审。

8.督促“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办理区人大常委会确定的代表关于司法法制方面的建议、批评、意见和代表不满意的意见、建议,及时反馈办理情况。

9.配合上级人大常委会做好内务司法方面工作的视察、调查、执法检查、立法调研等活动的协调服务及宣传报道工作。

(二)财政经济专门委员会

1.审查区人民政府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财政、经济工作方面的议案,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

2.审查区人民政府有关财政经济方面的决定、命令、规章和文件是否符合宪法、法律和法规,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

3.提出对区国民经济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初审报告。

4.提出对区财政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初审报告以及对区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

5.审议区人大常委会交付的区国民经济计划、财政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作的部分调整方案。

6.审议区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区人大常委会交付的财政经济工作方面的议案。

7.检查在柳南区范围内财政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听取区人民政府有关财经工作的报告,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建议。

8.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和区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同本委员会有关的重要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建议。

9.承办评议区政府财经部门的具体组织工作。

(三)办公室

1.负责区人代会会议、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常委会党组会议、以常委会名义召开的其他会议的筹备和会务工作。

2.负责区人代会会议、常委会会议重要文稿和常委会主要领导讲话稿的起草工作。

3.草拟以区人大常委会名义上报下发的综合性文件,负责常委会年度计划、总结的起草工作。

4.负责机关的文电、机要、保密、档案、文印等工作。

5.负责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事项,并向区人大常委会领导报告来信来访中反映的重要问题,办理领导批示件的督查和反馈。

6.负责机关、财务、财产、车辆的管理,以及综合治理、老干部服务、计划生育、精神文明建设、绩效考评等工作;

7.负责机关的接待工作,协调其他各办公室的接待事宜,办理有关事务。

8.积极开展理论调研,搞好宣传、信息、年鉴、大事记。

9.承担区人大常委会与自治区、市人大和区“一府两院”及太阳村镇人大有关工作的联系。

10.办理上级人大及区人大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教科文卫与民族工作委员会

1.协助区人大常委会对区人民政府教科文卫、民族宗教等部门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

2.组织教科文卫、民族宗教方面的有关执法检查,参与有关法律监督活动。

3.在区人大常委会的授权下,检查教科文卫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宪法、法律和区人大有关教科文卫方面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

4.负责对教科文卫、民族宗教等部门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和有关报告材料的初审工作,做好教科文卫、民族宗教方面重要材料的起草、审核工作。

5.督促办理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交付的教科文卫、民族宗教方面的议案、建议,提出处理意见和报告。

6.负责对教科文卫、民族宗教方面法律、法规草案的讨论、修改及征求意见的材料整理和汇总上报工作。

7.办理有关教科文卫、民族宗教方面的人大代表、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8.按照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计划,对教科文卫、民族以及本工作委员会职责范围内的问题组织人大代表进行调研、执法检查和视察,并提出报告或建议、意见,为人大常委会提供决策依据。

9.办理上级人大及区人大常委会布置的其他工作。

10.负责联系监察、工、青、妇和劳动、人事、教育、科技、文体、卫生、人口、计生、民族、宗教、新闻、旅游工作(含对口联系市人大教科文卫委、民族宗教工作)。

(五)农业农村与环资城建工作委员会

1.负责对区人民政府提交人大及常委会审议的有关农业、农村、城建环保方面的决定、决议等草案的初审工作,并为常委会提供审议意见和资料。

2.审查了解与本工作委员会有关的区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决定、命令。

3.调查了解农业、农村和城建环保法律法规、人大及其常委会关于农业、农村和城建环保方面的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

4.开展有关农业、农村和城建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视察、调查和评议等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

5.加强与农业部门和有关单位的联系,对重大事项进行调查研究,并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意见。

6.密切与各级人大代表的联系,听取他们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7.督促办理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交付的有关农业、农村和城建环保方面的代表议案、建议,提出处理意见和报告。

8.办理有关农业、农村和城建环保方面、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9.负责与本工作委员会有关的法律法规草案的征集修改意见和建议的工作。

10.承办上级人大及区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11.负责联系农业、林业、水利、畜牧水产、建设、城管、环保、人防、土地、拆迁等工作(含对口联系市人大农委、城建委工作)。

(六)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

1.负责区人大选举和区人大常委会任免的具体工作。

2.参与全国人大、自治区人大、市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的有关工作,负责区人大换届选举方面的有关具体工作,指导太阳村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3.负责自治区、市、区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并做好代表视察等活动的安排,了解掌握太阳村镇开展代表活动,发挥代表作用情况。

4.负责区人大代表的业务培训工作。

5.督促有关部门办理区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以及自治区、市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转来的自治区、市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督促承办单位提高办理质量,按时答复代表。

6.协助办理与选举、任免、联络有关的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7.办理上级人大选联委及区人大常委会布置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办事、工作机构编制共18名,每个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办事、工作机构各配备一正一副2名科级领导职数;办公室加挂信访室增加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

三、人员构成情况

柳南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220名。柳南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3名,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4人,委员28人,柳南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共有在职在编人员18人。

第二部分 柳南区人大常委会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柳南区人大常委会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柳南区人大常委会2022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柳南区人大常委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无上级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柳南区人大常委会2022年收支总预算6,898,445.66元。2021年预算数增加1,908,868.72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安排有业务项目支出(2021年未安排有预算项目)

、关于柳南区人大常委会2022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柳南区人大常委会2022年收入预算6,898,445.6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898,445.662021年预算数增加1,908,868.72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安排有业务项目支出(2021年未安排有预算项目)

三、关于柳南区人大常委会2022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柳南区人大常委会2022年支出预算6,898,445.66元,其中:基本支出5,198,445.66元,项目支出1,700,000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1,908,868.72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安排有业务项目支出(2021年未安排有预算项目)

四、关于柳南区人大常委会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柳南区人大常委会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898,445.66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1,908,868.72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安排有业务项目支出(2021年未安排有预算项目)。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上级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6,898,445.66元、上级拨款0元、上年结转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08,763.9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7,838.74元、卫生健康支出353,463.96元、住房保障支出358,379.06元。

五、关于柳南区人大常委会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柳南区人大常委会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898,445.66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1,908,868.72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安排有业务项目支出(2021年未安排有预算项目)。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5,708,763.90元,同比增加1,712,640.64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行政运费、业务经费等,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安排有业务项目支出(2021年未安排有预算项目);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7,838.74元,同比增加80,980.82元,主要用于缴纳养老保险,增加的原因是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预算353,463.96元,同比增加54,511.64元,主要用于缴纳医疗保险。增加的原因是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358,379.06元,同比增加60,735.62元。用于缴纳职工公积金。增加的原因是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

六、关于柳南区人大常委会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柳南区人大常委会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198,445,66元,其中:人员经费4,542,332.70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011,244.00元、津贴补贴810,014.00元、奖金1,281,902.14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77,838.74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32,946.39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13,248.59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972.98元、住房公积金358,379.06元、医疗费1,296,00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聘用人员)249,490.80元。人员经费比2021年预算增加1,676,563.96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当年预算安排有绩效奖、车贴、物业补贴

公用经费656,112.96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3,000元、印刷费10,800元、水费6,300元、电费23,400元、邮电费51,480元、物业管理费3,600元、差旅费92,700元、维护费11,700元、会议费15,300元、培训费12,600元、公务接待费12,600元、工会经费36,032.96元、其他交通费用210,6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6,000元。公用经费较2021年预算增加332,304.76元,增加的原因是当年预算安排有电话补贴和交通补贴。

七、关于柳南区人大常委会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柳南区人大常委会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2,6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元、公务接待费12,600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与去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与去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与去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与去年持平、公务接待费与去年持平。

八、关于柳南区人大常委会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柳南区人大常委会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柳南区人大常委会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柳南区人大常委会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柳南区人大常委会机关运行经费656,112.96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3,000元、印刷费10,800元、水费6,300元、电费23,400元、邮电费51,480元、物业管理费3,600元、差旅费92,700元、维护费11,700元、会议费15,300元、培训费12,600元、公务接待费12,600元、工会经费36,032.96元、其他交通费用210,6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6,000元。公用经费较2021年预算增加332,304.76元,增加的原因是当年预算安排有电话补贴和交通补贴。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柳南区人大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73,800,比2021年增加73,800其中采购复印纸13,800元、其他印刷服务60,000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柳南区人大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本部门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2年柳南区人大部门预算共有150万元以上的项目列入重点项目绩效考核范围

  区人大代表履职活动工作经费项目预算金额为526,000元。项目绩效目标:为支持保证每年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务、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建设,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更好地发挥国家权力机关作用,切实完善人大代表工作格局,为闭会期间人大代表活动提供必要经费保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一)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在概念上指的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