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南区人大常委会2023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柳南区人大常委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柳南区人大常委会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柳南区人大常委会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柳南区人大常委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领导、主持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召集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讨论、决定本区内的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的重大事项;根据区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区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监督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和区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撤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及人大主席团的不适当的决议;撤销区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议和命令;行使人事任免职权。
(一)法制与内务司法专门委员会
1.审查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与本委员会有关的议案,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
2.审查区人民政府有关政法方面的决定、命令和规章是否符合宪法、法律和法规;审查区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行使职权的活动,是否符合宪法、法律和法规。
3.组织检查柳南区内务司法部门执行宪法、法律、行政性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情况;承办对政法部门的评议活动。
4.对属于本区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与本委员会有关的重大问题和重大案件,依照法定程序进行调查研究,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
5.与司法部门保持联系,根据工作需要可听取有关司法部门的工作汇报。
6.办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按照有关规定和领导批示,转有关部门办理。
7.对内务、司法法制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和初审。
8.督促“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办理区人大常委会确定的代表关于司法法制方面的建议、批评、意见和代表不满意的意见、建议,及时反馈办理情况。
9.配合上级人大常委会做好内务司法方面工作的视察、调查、执法检查、立法调研等活动的协调服务及宣传报道工作。
(二)财政经济专门委员会
1.审查区人民政府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财政、经济工作方面的议案,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
2.审查区人民政府有关财政经济方面的决定、命令、规章和文件是否符合宪法、法律和法规,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
3.提出对区国民经济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初审报告。
4.提出对区财政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初审报告以及对区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
5.审议区人大常委会交付的区国民经济计划、财政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作的部分调整方案。
6.审议区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区人大常委会交付的财政经济工作方面的议案。
7.检查在柳南区范围内财政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听取区人民政府有关财经工作的报告,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建议。
8.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和区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同本委员会有关的重要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建议。
9.承办评议区政府财经部门的具体组织工作。
(三)办公室
1.负责区人代会会议、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常委会党组会议、以常委会名义召开的其他会议的筹备和会务工作。
2.负责区人代会会议、常委会会议重要文稿和常委会主要领导讲话稿的起草工作。
3.草拟以区人大常委会名义上报下发的综合性文件,负责常委会年度计划、总结的起草工作。
4.负责机关的文电、机要、保密、档案、文印等工作。
5.负责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事项,并向区人大常委会领导报告来信来访中反映的重要问题,办理领导批示件的督查和反馈。
6.负责机关、财务、财产、车辆的管理,以及综合治理、老干部服务、计划生育、精神文明建设、绩效考评等工作;
7.负责机关的接待工作,协调其他各办公室的接待事宜,办理有关事务。
8.积极开展理论调研,搞好宣传、信息、年鉴、大事记。
9.承担区人大常委会与自治区、市人大和区“一府两院”及太阳村镇人大有关工作的联系。
10.办理上级人大及区人大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教科文卫与民族工作委员会
1.协助区人大常委会对区人民政府教科文卫、民族宗教等部门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
2.组织教科文卫、民族宗教方面的有关执法检查,参与有关法律监督活动。
3.在区人大常委会的授权下,检查教科文卫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宪法、法律和区人大有关教科文卫方面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
4.负责对教科文卫、民族宗教等部门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和有关报告材料的初审工作,做好教科文卫、民族宗教方面重要材料的起草、审核工作。
5.督促办理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交付的教科文卫、民族宗教方面的议案、建议,提出处理意见和报告。
6.负责对教科文卫、民族宗教方面法律、法规草案的讨论、修改及征求意见的材料整理和汇总上报工作。
7.办理有关教科文卫、民族宗教方面的人大代表、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8.按照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计划,对教科文卫、民族以及本工作委员会职责范围内的问题组织人大代表进行调研、执法检查和视察,并提出报告或建议、意见,为人大常委会提供决策依据。
9.办理上级人大及区人大常委会布置的其他工作。
10.负责联系监察、工、青、妇和劳动、人事、教育、科技、文体、卫生、人口、计生、民族、宗教、新闻、旅游工作(含对口联系市人大教科文卫委、民族宗教工作)。
(五)农业农村与环资城建工作委员会
1.负责对区人民政府提交人大及常委会审议的有关农业、农村、城建环保方面的决定、决议等草案的初审工作,并为常委会提供审议意见和资料。
2.审查了解与本工作委员会有关的区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决定、命令。
3.调查了解农业、农村和城建环保法律法规、人大及其常委会关于农业、农村和城建环保方面的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
4.开展有关农业、农村和城建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视察、调查和评议等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
5.加强与农业部门和有关单位的联系,对重大事项进行调查研究,并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意见。
6.密切与各级人大代表的联系,听取他们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7.督促办理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交付的有关农业、农村和城建环保方面的代表议案、建议,提出处理意见和报告。
8.办理有关农业、农村和城建环保方面、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9.负责与本工作委员会有关的法律法规草案的征集修改意见和建议的工作。
10.承办上级人大及区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11.负责联系农业、林业、水利、畜牧水产、建设、城管、环保、人防、土地、拆迁等工作(含对口联系市人大农委、城建委工作)。
(六)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
1.负责区人大选举和区人大常委会任免的具体工作。
2.参与全国人大、自治区人大、市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的有关工作,负责区人大换届选举方面的有关具体工作,指导太阳村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3.负责自治区、市、区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并做好代表视察等活动的安排,了解掌握太阳村镇开展代表活动,发挥代表作用情况。
4.负责区人大代表的业务培训工作。
5.督促有关部门办理区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以及自治区、市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转来的自治区、市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督促承办单位提高办理质量,按时答复代表。
6.协助办理与选举、任免、联络有关的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7.办理上级人大选联委及区人大常委会布置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办事、工作机构编制共18名,每个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办事、工作机构各配备一正一副2名科级领导职数;办公室加挂信访室增加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
三、人员构成情况
柳南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213名。柳南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3名,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4人,委员28人,柳南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共有在职在编人员18人。
第二部分 柳南区人大常委会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柳南区人大常委会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柳南区人大常委会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柳南区人大常委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下级单位上交收入、其他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柳南区人大常委会2023年收支总预算9,086,948.78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2188503.12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今年预算安排有职业年金缴费项目,单位退休人员工资预算由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转回原单位做,结转部分项目款、社保款到今年。
二、关于柳南区人大常委会2023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柳南区人大常委会2023年收入预算9086948.7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562071.84元,上年结转524876.94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2188503.12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今年预算安排有职业年金缴费项目,单位退休人员工资预算由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转回原单位做,结转部分项目款、社保款到今年。
三、关于柳南区人大常委会2023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柳南区人大常委会2023年支出预算9086948.78元,其中:基本支出6186948.78元,项目支出2900000.00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2188503.12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结转部分上年款项及项目支出增加。
四、关于柳南区人大常委会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柳南区人大常委会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086948.78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2188503.12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今年预算安排有职业年金缴费项目,单位退休人员工资预算由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转回原单位做,结转部分项目款、社保款到今年,以及项目支出增加。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上年结转,无上级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8562071.84元、上年结转524876.94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850364.84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1547.15元、卫生健康支出551344.21元、住房保障支出713692.58元。
五、关于柳南区人大常委会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柳南区人大常委会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086948.78元,其中:基本支出6186948.78元,项目支出2900000.00元,具体支出预算情况如下:
1.行政运行支出预算3932348.36元,其中基本支出3932348.36元,同比减少40382.58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行政运行、业务经费等。减少的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
2.人大会议支出预算320000.00元,其中项目支出320000.00元,同比增加40000.00元。主要用于人大会议支出。增加的原因是会议经费增加。
3.人大监督支出预算298500.00元,其中项目支出298500.00元,同比增加228000.00元。主要用于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工作经费项目支出。增加的原因是项目预算支出增加。
4.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支出预算655500.00元,其中项目支出655500.00元,比去年减少92500.00元。主要用于区人大代表培训经费和区人大代表履职平台建设补助经费支出。减少的原因是项目预算支出减少。
5.代表工作支出预算1626000.00元,其中项目支出1626000.00元,比去年增加1140000.00元。主要用于区人大代表履职工作经费和代表建议议案办理经费支出。增加的原因是新增项目。
6.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预算18016.48元,其中基本支出18016.48元,同比减少18016.48元。用于支付工会经费。减少的原因今年工会经费支出预算由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调整到行政运行支出,今年该科目预算是上年结转数。
7.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预算251454.48元,其中基本支出251454.48元,同比增加251454.48元。用于支付退休人员工资、节日慰问等。增加的原因是单位退休人员工资预算由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转回原单位做。
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算483776.99元,其中基本支出483776.99元,同比增加5938.25元。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增加的原因是去年结转部分养老保险到今年支出。
9.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预算236315.68元,其中基本支出236315.68元,同比增加236315.68元。用于缴纳职工职业年金。增加的原因是去年未安排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0.行政单位医疗支出预算260858.86元,其中基本支出260858.86元,同比增加20643.49元。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障。增加的原因是计算公式调整。
11.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预算290485.35元,其中基本支出290485.35元,同比增加177236.76元。用于缴纳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增加的原因是去年结转部分公务员医疗补助到今年支出。
12.住房公积金支出预算713692.58元,其中基本支出713692.58元,同比增长355313.52元。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增加的原因是去年结转部分公积金到今年支出。
六、关于柳南区人大常委会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柳南区人大常委会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186948.78元,其中:人员经费5490915.74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188320.00元、津贴补贴875246.00元、奖金9325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83776.99元、职业年金缴费236315.68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49230.63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90485.35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9036.23元、住房公积金713692.58元、医疗费2592.00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聘用人员)258265.80元、退休费160679.80元、医疗费补助90774.68元。人员经费比2022年预算增加292470.08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今年预算安排有职业年金缴费项目,单位退休人员工资预算由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转回原单位做,结转部分项目款、社保款到今年。
公用经费696033.04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3000.00元、印刷费10800.00元、水费6300.00元、电费23400.00元、邮电费54270.00元、物业管理费3600.00元、差旅费92700.00元、维护费11700.00元、会议费15300.00元、培训费12600.00元、公务接待费12600.00元、工会经费55613.04元、其他交通费用2281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6000.00元。公用经费较2022年预算增加39920.08元,增加的原因是结转上年部分工会经费到今年。
七、关于柳南区人大常委会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2600.00元,同比上年持平。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23年预算0元,同比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12600.00元,同比上年持平 。主要用于接待外地人大系统考察调研人员。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3年预算0元,同比上年持平。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预算0元,同比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11700.00元,同比上年持平。
八、关于柳南区人大常委会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柳南区人大常委会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柳南区人大常委会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柳南区人大常委会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柳南区人大常委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696033.04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3000.00元、印刷费10800.00元、水费6300.00元、电费23400.00元、邮电费54270.00元、物业管理费3600.00元、差旅费92700.00元、维护费11700.00元、会议费15300.00元、培训费12600.00元、公务接待费12600.00元、工会经费55613.04元、其他交通费用2281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6000.00元。公用经费较2022年预算增加39920.08元,增加的原因是结转上年部分工会经费到今年。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柳南区人大常委会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159500.00元,其中:货物类采购9500.00元,服务类采购150000.00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柳南区人大常委会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本部门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3年柳南区人大常委会部门预算无50万元以上的项目列入重点项目绩效考核范围。一般项目具体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代表建议、议案办理经费
项目金额:1100000.00元
项目目标:充分发挥人大的监督作用,切实提升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实效,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促进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确保议案建议“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2.项目名称:年初代表大会
项目金额:320000.00元
项目目标:确保每年初柳南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各项议程顺利进行,大会圆满结束。
3.项目名称: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工作经费
项目金额:298500.00元
项目目标:保障每年柳南区人大计划召开的6次及根据工作需要增加的常委会会议顺利组织实施。
4.项目名称:区人大代表履职活动工作经费
项目金额:526000.00元
项目目标:为支持保证每年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务、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建设,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更好地发挥国家权力机关作用,切实完善人大代表工作格局,为闭会期间人大代表活动提供必要经费保障。
5.项目名称:区人大代表年度培训经费
项目金额:350000.00元
项目目标:组织部分人大代表进行培训,使代表能够比较系统地学习党的有关理论、方针和领导重要讲话和法律法规,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内容,了解本区重要工作情况,掌握履行代表职务所必备的知识,掌握履行职务的方式方法,提高履职能力。
6.项目名称:区人大代表履职平台建设补助经费
项目金额:305500.00元
项目目标:一是加强各镇、街道人大代表履职活动中心和村(社区)人大代表联络站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保证区人大代表履职平台得以正常运营,发挥作用。二是各通过镇、街道人大代表履职活动中心和村(社区)人大代表联络站示范点建设,以点带面,全面提升区人大工作质量。三是为柳南区各人大工委予以工作运行提供保障。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及全部项目绩效目标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一)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在概念上指的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