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柳南区太阳村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柳州市柳南区太阳村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柳州市柳南区太阳村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柳州市柳南区太阳村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柳州市柳南区太阳村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柳州市柳南区太阳村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加挂柳南区太阳村镇乡村振兴工作站、柳南区太阳村镇水利站)主要负责农业、农业技术推广、农机推广、水利、水产畜牧兽医、动植物疫病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渔政管理、土地承包经营、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事务性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柳州市柳南区太阳村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属于柳州市柳南区太阳村镇人民政府下设的二级预算单位。
三、人员构成情况
柳州市柳南区太阳村镇人民政府农业服务中心:事业编制20人,实有事业编制财政供养人员20人。
第二部分 柳州市柳南区太阳村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柳州市柳南区太阳村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柳州市柳南区太阳村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柳州市柳南区太阳村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下级单位上交收入、其他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柳州市柳南区太阳村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收支总预算3707118.72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136594.08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项目支出(2022年有防汛项目)。
二、关于柳州市柳南区太阳村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柳州市柳南区太阳村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3707118.7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07118.72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136594.08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项目支出(2022年有防汛项目)。
三、关于柳州市柳南区太阳村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柳州市柳南区太阳村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3707118.72元,其中:基本支出3707118.72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136594.08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项目支出(2022年有防汛项目)。
四、关于柳州市柳南区太阳村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柳州市柳南区太阳村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707118.72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136594.08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项目支出(2022年有防汛项目)。
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上级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3707118.72元、上级拨款0元、上年结转0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7536.92元、卫生健康支出349062.92元、农林水支出2422771.36元、住房保障支出287747.52元。
五、关于柳州市柳南区太阳村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柳州市柳南区太阳村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07118.72元,其中基本支出3,707,118.72元、无项目支出,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136594.08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项目支出(2022年有防汛项目)。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7536.92元,同比增加221750.94元,主要用于缴纳养老保险,增加的原因是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及人员变动。
2.卫生健康支出预算349062.92元,同比增加69597.16元,主要用于缴纳医疗保险。增加的原因是医疗缴费基数调整及人员变动。
3.农林水支出预算2422771.36元,同比减少410708.14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项目支出(2022年有防汛项目)。
4.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287747.52 182382.31元,同比增加10365.18元。用于缴纳职工公积金。增加的原因是人员变动及基数调整。
六、关于柳州市柳南区太阳村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柳州市柳南区太阳村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707118.72元,其中:人员经费3481563.36 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849030元、津贴补贴186680元、奖金513740元、绩效工资647766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83663.36元、职业年金缴费191831.68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187035.89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43873.76元、其他社会保障缴16785.27元、住房公积金287747.52元、医疗费1368元、退休费51668.30元、医疗费补助20373.58元。人员经费比2022年预算增加156209.78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当年预算安排有职业年金缴费以及人员变动。
公用经费225555.36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6250元、印刷费6300元、水费5250元、电费16800元、邮电费13650元、物业管理费4200元、差旅费69300元、维护费8400元、会议费8400元、培训费12600元、公务接待费7350元、工会经费28155.36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900元。公用经费比2022年预算减少18243.86元,减少的原因是人员变动。
七、关于柳州市柳南区太阳村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柳州市柳南区太阳村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35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元、公务接待费7350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比去年减少700元。
八、关于柳州市柳南区太阳村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柳州市柳南区太阳村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柳州市柳南区太阳村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柳州市柳南区太阳村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柳州市柳南区太阳村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属于事业单位,2023年参照机关运行经费安排预算225555.36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6250元、印刷费6300元、水费5250元、电费16800元、邮电费13650元、物业管理费4200元、差旅费69300元、维护费8400元、会议费8400元、培训费12600元、公务接待费7350元、工会经费28155.36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900元。公用经费比2022年预算减少18243.86元,减少的原因是人员变动。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柳州市柳南区太阳村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26250元,包括1台打印机、2台电脑,还有打印纸。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柳州市柳南区太阳村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有车辆0辆。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本部门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3年柳州市柳南区太阳村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部门预算未安排项目支出,所以无重点项目列入重点项目绩效考核范围。
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表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一)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在概念上指的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