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南区司法局潭西司法所2025年预算公开

来源: 柳南区司法局潭西司法所  |   发布日期: 2025-03-10 18:00   


目录

第一部分潭西司法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机构设置情况

三、   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潭西司法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   部门收支总表

二、   部门收入总表

三、   部门支出总表

四、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   财政拨款三公两费支出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   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十、   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十一、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第三部分潭西司法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潭西司法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一)开展辖区法治宣传、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指导辖区依法治理工作和对外法制宣传工作。

(二)指导管理辖区法律援助工作。

(三)开展辖区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刑释解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帮教工作。

(四)组织协调、指导调解处理辖区内的土地山林水利纠纷工作。

(五)承办柳南区司法局、潭西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机构设置情况

潭西司法所是行政单位,为柳州市柳南区司法局派出机构。

三、人员构成情况

潭西司法所:行政编制2人,实有行政编制财政供养人员2人。

第二部分  

潭西司法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两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十一、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潭西司法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潭西司法所2025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潭西司法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下级单位上交收入、其他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潭西司法所2025年收支总预算467,687.82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5,650.56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级调档增资,预算增加。

二、关于潭西司法所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潭西司法所2025年收入预算467,687.8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67,687.82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5,650.56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级调档增资,预算增加。

三、关于潭西司法所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潭西司法所2025年支出预算467,687.82元,全部为基本支出467,687.82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5,650.56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级调档增资,预算增加。

四、关于潭西司法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潭西司法所2025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67,687.82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5,650.56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级调档增资,预算增加。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上级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467,687.82元、上级拨款0元、上年结转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43.12元、公共安全支出274,868.91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069.2元、卫生健康支出57,471.99元、住房保障支出44,034.6元。

五、关于潭西司法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潭西司法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67,687.82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5,650.56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级调档增资,预算增加。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预算3,243.12元,全部为基本支出,同比增加1,756.8元。用于支付工会经费。今年该预算数是上年结转数。

2.行政运行支出预算274,868.91元,全部为基本支出,同比减少37625.81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行政运行、业务经费等,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收入减少导致其他交通费未能列入年初预算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算58712.8元,全部为基本支出,同比增加15198.4元。用于支付职工养老保险。增加的原因是社保基数提高。

4.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预算29356.4元,全部为基本支出,同比减少1916.52元。用于支付职工职业年金。减少的原因是去年预算含有结转数而今年没有。

5.行政单位医疗支出预算40907.49元,全部为基本支出,同比增加19150.29元。用于支付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增加的原因是社保基数提高。

6.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预算16564.5元,全部为基本支出,同比增加246.6元。用于支付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增加的原因是社保基数提高。

7.住房公积金支出预算44034.6元,全部为基本支出,同比增加8840.80元。用于支付职工公积金。增加的原因是去年含有结转数而今年不含。

六、关于潭西司法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潭西司法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67,687.82元,其中:人员经费436064.7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84370元、津贴补贴91299元、奖金70086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8712.8元、职业年金缴费29356.4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0907.49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6564.5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33.91元、住房公积金44034.6元。人员经费比2024年预算增加39798.48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级调档增资,预算增加。

公用经费31623.12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900.00元、印刷费700.00元、水费700.00元、电费2,600.00元、邮电费1,400.00元、物业管理费400.00元、差旅费9,000.00元、维护费1,300.00元、会议费1,280.00元、培训费1,280.00元、公务接待费920.00元、工会经费3243.12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00.00元。公用经费较2024年预算减少34147.92元,减少的原因是财政资金减少,其他交通费未能列入年初预算

七、关于潭西司法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潭西司法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920元,同口径比2024年增加20元,同比增长2.22%。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5年预算0.00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算920元,比上年增加20元,增长2.22%,增加的原因是预算核算口径调整。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5年预算0.0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5年预算0.00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0.00元,与上年持平。

八、关于潭西司法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潭西司法所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关于潭西司法所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潭西司法所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潭西司法所机关运行经费31623.12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900.00元、印刷费700.00元、水费700.00元、电费2,600.00元、邮电费1,400.00元、物业管理费400.00元、差旅费9,000.00元、维护费1,300.00元、会议费1,280.00元、培训费1,280.00元、公务接待费920.00元、工会经费3243.12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00.00元。公用经费较2024年预算减少34147.92元,减少的原因是财政资金减少,其他交通费未能列入年初预算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潭西司法所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6,900元。其中:货物类采购4000元、工程类采购0元、服务类采购2900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潭西司法所2025年无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5年潭西司法所无项目支出预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一)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在概念上指的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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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柳南区司法局潭西司法所2025年预算公开
来源:柳南区司法局潭西司法所 时间:2025-03-10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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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潭西司法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机构设置情况

三、   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潭西司法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   部门收支总表

二、   部门收入总表

三、   部门支出总表

四、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   财政拨款三公两费支出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   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十、   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十一、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第三部分潭西司法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潭西司法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一)开展辖区法治宣传、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指导辖区依法治理工作和对外法制宣传工作。

(二)指导管理辖区法律援助工作。

(三)开展辖区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刑释解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帮教工作。

(四)组织协调、指导调解处理辖区内的土地山林水利纠纷工作。

(五)承办柳南区司法局、潭西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机构设置情况

潭西司法所是行政单位,为柳州市柳南区司法局派出机构。

三、人员构成情况

潭西司法所:行政编制2人,实有行政编制财政供养人员2人。

第二部分  

潭西司法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两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十一、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潭西司法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潭西司法所2025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潭西司法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下级单位上交收入、其他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潭西司法所2025年收支总预算467,687.82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5,650.56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级调档增资,预算增加。

二、关于潭西司法所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潭西司法所2025年收入预算467,687.8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67,687.82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5,650.56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级调档增资,预算增加。

三、关于潭西司法所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潭西司法所2025年支出预算467,687.82元,全部为基本支出467,687.82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5,650.56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级调档增资,预算增加。

四、关于潭西司法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潭西司法所2025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67,687.82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5,650.56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级调档增资,预算增加。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上级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467,687.82元、上级拨款0元、上年结转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43.12元、公共安全支出274,868.91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069.2元、卫生健康支出57,471.99元、住房保障支出44,034.6元。

五、关于潭西司法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潭西司法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67,687.82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5,650.56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级调档增资,预算增加。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预算3,243.12元,全部为基本支出,同比增加1,756.8元。用于支付工会经费。今年该预算数是上年结转数。

2.行政运行支出预算274,868.91元,全部为基本支出,同比减少37625.81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行政运行、业务经费等,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收入减少导致其他交通费未能列入年初预算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算58712.8元,全部为基本支出,同比增加15198.4元。用于支付职工养老保险。增加的原因是社保基数提高。

4.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预算29356.4元,全部为基本支出,同比减少1916.52元。用于支付职工职业年金。减少的原因是去年预算含有结转数而今年没有。

5.行政单位医疗支出预算40907.49元,全部为基本支出,同比增加19150.29元。用于支付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增加的原因是社保基数提高。

6.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预算16564.5元,全部为基本支出,同比增加246.6元。用于支付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增加的原因是社保基数提高。

7.住房公积金支出预算44034.6元,全部为基本支出,同比增加8840.80元。用于支付职工公积金。增加的原因是去年含有结转数而今年不含。

六、关于潭西司法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潭西司法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67,687.82元,其中:人员经费436064.7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84370元、津贴补贴91299元、奖金70086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8712.8元、职业年金缴费29356.4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0907.49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6564.5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33.91元、住房公积金44034.6元。人员经费比2024年预算增加39798.48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级调档增资,预算增加。

公用经费31623.12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900.00元、印刷费700.00元、水费700.00元、电费2,600.00元、邮电费1,400.00元、物业管理费400.00元、差旅费9,000.00元、维护费1,300.00元、会议费1,280.00元、培训费1,280.00元、公务接待费920.00元、工会经费3243.12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00.00元。公用经费较2024年预算减少34147.92元,减少的原因是财政资金减少,其他交通费未能列入年初预算

七、关于潭西司法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潭西司法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920元,同口径比2024年增加20元,同比增长2.22%。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5年预算0.00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算920元,比上年增加20元,增长2.22%,增加的原因是预算核算口径调整。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5年预算0.0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5年预算0.00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0.00元,与上年持平。

八、关于潭西司法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潭西司法所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关于潭西司法所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潭西司法所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潭西司法所机关运行经费31623.12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900.00元、印刷费700.00元、水费700.00元、电费2,600.00元、邮电费1,400.00元、物业管理费400.00元、差旅费9,000.00元、维护费1,300.00元、会议费1,280.00元、培训费1,280.00元、公务接待费920.00元、工会经费3243.12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00.00元。公用经费较2024年预算减少34147.92元,减少的原因是财政资金减少,其他交通费未能列入年初预算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潭西司法所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6,900元。其中:货物类采购4000元、工程类采购0元、服务类采购2900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潭西司法所2025年无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5年潭西司法所无项目支出预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一)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在概念上指的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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