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南区法律援助中心2025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柳南区法律援助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机构设置情况
三、 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柳南区法律援助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本级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三部分 柳南区法律援助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柳南区法律援助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法律援助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拟定本地区法律援助工作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
(二)指导、协调和组织实施全区法律援助工作;
(三)负责法律援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四)负责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和交流;
(五)负责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
(六)负责安排法律援助人员为符合规定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
(七)负责全区法律援助工作监督、指导,协调法律援助事项指定受理;
(八)法律咨询工作;
(九)负责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委托的其它有关法律援助事项。
二、 机构设置情况
柳南区法律援助中心属于柳南区司法局下设的二级预算单位,是全额拨款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
三、人员构成情况
柳南区法律援助中心:参公事业编制6人,实有事业编制财政供养人员3人。
第二部分
柳南区法律援助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本级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柳南区法律援助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
情况说明
一、关于柳南区法律援助中心2025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柳南区法律援助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柳南区法律援助中心2025年收支总预算720665.57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218880.36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结余减少。
二、关于柳南区法律援助中心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柳南区法律援助中心2025年收入预算939545.9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20665.57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218880.36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结余减少。
三、关于柳南区法律援助中心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柳南区法律援助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720665.57元,其中:基本支出720665.57元,项目支出0.00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218880.36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结余减少。
四、关于柳南区法律援助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柳南区法律援助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20665.57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218880.36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结余减少。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720665.57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72.24元、公共安全支出429060.26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3311.6元、卫生健康支出86765.67元、住房保障支出66655.8元。
五、关于柳南区法律援助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柳南区法律援助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20665.57元,基本支出720665.57元,项目支出0.00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218880.36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结余减少。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 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预算4872.24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支付工会经费。
2. 行政运行支出预算429060.26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行政运费等。
3.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预算44437.20元,全部为基本支出。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
4.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算88874.40元,全部为基本支出。用于缴纳职工职业年金。
5. 行政单位医疗支出预算61753.77元,全部为基本支出。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
6. 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预算25011.90元,全部为基本支出。用于缴纳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
7. 住房公积金支出预算66655.80元,全部为基本支出。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六、关于柳南区法律援助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柳南区法律援助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20665.57元,其中:人员经费661013.33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27426.00元、津贴补贴136487.00元、奖金107172.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8874.40元、职业年金缴费44437.2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1753.77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5011.9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195.26元、住房公积金66655.80元。人员经费比2024年预算增加49082.12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社保、公积金基数调整。
公用经费59652.24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500.00元、印刷费1800.00元、水费1500.00元、电费4800.00元、邮电费3900.00元、物业管理费1200.00元、差旅费19800.00元、维护费2400.00元、会议费1920.00元、培训费2880.00元、公务接待费1680.00元、工会经费4872.24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400.00元。公用经费较2024年预算减少97962.48元,减少的原因是上年工会经费含有结转数、公用经费压减。
七、关于柳南区法律援助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柳南区法律援助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680.00元,同口径比2024年减少1020.00元,下降37.78%,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2025年预算安排0元,与2024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算安排1680.00元,比2024年减少1020.00元,下降37.78%,下降的原因是财政紧张,压缩“三公”经费开支。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5年预算安排0元,与2024年持平,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5年预算安排0元,与2024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安排0元,与2024年持平。
八、关于柳南区法律援助中心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柳南区法律援助中心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关于柳南区法律援助中心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柳南区法律援助中心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5年柳南区法律援助中心机关运行经费54780.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500.00元、印刷费1800.00元、水费1500.00元、电费4800.00元、邮电费3900.00元、物业管理费1200.00元、差旅费19800.00元、维护费2400.00元、会议费1920.00元、培训费2880.00元、公务接待费1680.00元、工会经费4872.24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400.00元。公用经费较2024年预算减少97962.48元,减少的原因是上年工会经费含有结转数、公用经费压减。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柳南区法律援助中心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9300.00元。其中:货物类采购9300.00元、工程类采购0元、服务类采购0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柳南区法律援助中心共有车辆0辆。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本单位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5年柳南区法律援助中心无重点项目列入重点项目绩效考核范围,也无一般项目具体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一)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在概念上指的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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