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南区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来源: 柳南区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2019-01-24 17:59   


目录

第一部分 柳南区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第二部分 2019年柳南区政府预算表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本级基本支出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表

六、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七、政府性基金收入表

八、政府性基金支出表

九、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表

十、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表

十一、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四、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五、对下安排转移支付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六、社会保险基金收入表

十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表

十八、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柳南区本级政府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柳南区转移支付预算情况说明

二、2019年柳南区债务情况说明

三、2019年柳南区“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四、2019年柳南区预算绩效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柳南区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2018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面对着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和经济下行的内部压力,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指导、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下,认真落实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各项决议,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坚持稳中求进,深化财税改革,切实保障民生需要,加强财政监管,财政运行和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以财政发展新成绩献礼国家改革开放40周年和自治区成立60周年。

一、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一)组织财政收入完成情况。全区完成组织财政收入459,1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9%,比2017年完成数增加34,398万元,增长8.1%。顺利完成区十二届人大第三次会议批准的收入计划。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74,066万元;上划中央“两税”和所得税收入294,837万元,增长43.27%;上划自治区“五税”收入41,587万元,下降28.1%;上划柳州市收入48,678万元,下降34.02%。

(二)公共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155,2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74,066万元;转移性收入81,175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73,340万元,上年结余70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13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包含返还性收入3,110万元,一般转移支付收入49,376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0,854万元。

全区公共财政总支出155,2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46,325万元,上解上级支出8,762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4万元。

1.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项目执行情况

区本级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4,06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2%。其中:税收收入63,524万元,下降18.98%;非税收入10,542万元,增长18.03%,非税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14.23%。税收收入中:国内增值税完成28,432万元,企业所得税完成6,341万元,个人所得税完成2,502万元,城维税完成7,562万元,房产税完成11,865万元,资源税完成1,405万元,印花税完成5,347万元,车船税完成67万元,营业税3万元。

2.公共财政预算支出项目执行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16,901万元。主要用于党政机关的正常运行。

(2)国防29万元。

(3)公共安全6,359万元,主要用于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等办案业务费、装备费、检察院一站式检务大厅、法院审判综合楼建设工程款等。

(4)教育45,584万元,主要是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要求,落实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发放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以奖代补”资金等。

(5)科学技术883万元。主要用于公共技术服务孵化平台建设以及专利发明补助。

(6)文化体育与传媒630万元。主要用于发展群众体育及文体设施建设。

(7)社会保障与就业26,107万元。主要用于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新农保、城居保的补助。

(8)医疗卫生14,413万元。主要用于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水平。

(9)节能环保411万元。

(10)城乡社区事务15,755万元。主要用于社区服务场所新建及改扩建、城市执法、城市环境卫生事业的支出。

(11)农林水事务10,997万元。主要用柳州市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项目建设,通屯道路建设,精准扶贫的产业扶持等。

(12)资源勘测电力信息事务4,206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经济发展管理责任落实等。

(13)商业服务业1,025万元

(14)金融支出5万元

(15)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103万元。

(16)住房保障2,694万元。主要是按照公积金管理相关规定用于缴存各类在岗人员的公积金。

(1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23万元,该科目为2019年新科目,主要为安全生产监督及各项灾害防治支出。

(18)其他支出100万元。

为同口径对比2019年预算草案,2018年执行数已按2019年的功能科目调整执行数据。

二、2018年政府性基金执行总体情况

政府性基金总收入为21,233万元,其中:上级补助基金21,093万元,上年结余140万元。主要项目为社区服务场所建设资金383.5万元,柳南区出入口沿线建筑物景观提升工程216万元,农村改厕改厨项目162.45万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资金20,000万元。

政府性基金总支出为21,233万元,收支平衡。

三、2018年社保基金执行总体情况

社保基金收入为55,141万元,支出为37,572万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3,382万元。

以上有关预算执行的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备注:上述预算执行情况数据,均为快报统计数据,在完成决算审查汇总与上级财政结算后会有所变化,最终执行结果以决算数为准)

四、2018年落实区人大决议情况

过去一年,按照柳南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对2018年预算的决议及人大财经委的审查意见,我们全面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坚持依法理财、深化改革,不断强化财政收支管理,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积极争取资金支持,综合财力补助明显增长。针对我区收支矛盾突出的现实情况,区财政积极向上级财政反映,结合财政体制改革,争取上级财力支持,2018年全区共争取上级资金94,433万元,较2017年(60,286万元)增加34,147万元,同比增长56.65 %。其中:获得均衡性转移支付9,531万元,激励性转移支付3,789万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资金20,000万元。同时各部门结合重点项目建设情况,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其中:螺蛳粉小镇培育经费1000万元,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经费6700万元,研学基地建设经费1000万元,工业园区基建资金1500万元,宏华蛋鸡养殖示范基地建设资金400万元,有力保证了全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二)优化支出结构,民生保障显著增强。区政府克服财力不足的困难,在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的同时,重点保障各项刚性支出和民生支出。一是落实扶贫资金增量政策,加大扶贫投入,为我区脱贫攻坚提供资金支持,全年安排区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640万元,较上年增长36%,结合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全年拨付扶贫专项资金1966.64万元,同时做好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工作,确保扶贫资金能安全、高效使用。另外拨付257.02万元用于建档立卡户的危房改造、养老保险补助、医疗补助兜底、阳光助学等项目,为脱贫攻坚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二是支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年拨付教育资金45,584万元,提高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改善学校基础设施,提高师资水平,推进校园信息化建设,完善教育事业大学区制管理全面推进。三是支持完善各项社会保障制度,拨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财政补助7,127万元;落实基本公卫补助55元/人,拨付2303万元专项资金;拨付685万元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和扶助政策;拨付3342万元推进社区服务用房和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不断加大社会救助,统筹做好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工作,目前城镇低保标准提高至605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提高至3852元/人•年,低保补助水平均高于自治区平均水平;累计救济城乡低保对象2.25万人次、困难对象1889人次。四是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落实耕地地力补贴资金179万元,整合征地包干经费1,000万元用于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打造螺蛳粉小镇,拨付667万元用于通屯道路建设。

(三)积极落实稳增长政策,促进产业升级转型实现新发展。拨付1,515万元加快推进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及柳钢熔剂项目道路建设,拨付1,370万元用于支持辖区企业发展及科技创新。拨付486万元用于培育产业集聚区和扶持限额以上企业,增强第三产业活力。

(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进展顺利。一是配合市财政局做好体制改革工作,全面摸清城区收支基数和财力情况。配合市财政局理顺托管洛满镇、流山镇财政收支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二是坚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的工作要求,坚决遏制隐性债务。三是加强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尤其是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四是做好洛满流山两镇国有资产的移交工作,按时按计划完成辖区内的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物业分离移交任务。

总的来看,2018年财政运行基本平稳,各项财政改革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但同时,财政运行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体现在收入增长基础不稳固,财政增收难度加大,部分支出结构也有待优化,预算约束有待进一步加强;项目前期准备不充分,导致部分专项资金支出较慢、进度不均衡,资金结余规模大的现象仍然存在,财政资金使用绩效需进一步提高。面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聚焦问题、找准根源、精准发力,切实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财政预算编制指导思想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做好2019年财政经济工作,既面临严峻挑战,也面临重大机遇。一方面,我区转型升级、结构调整、质量提升的任务艰巨,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基础不牢固,加快脱贫攻坚、民生政策提标扩面等刚性支出需求大幅增长,财政收支矛盾更加尖锐;另一方面,持续推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我们将迎难而上、紧抓机遇,坚决履行好财政服务全区高质量发展的使命,科学合理安排2019年预算,更好地统筹资金保障全区重点工作,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根据中央、自治区、柳州市和区委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区财政收支形势,2019年预算编制总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区委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厉行节约,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优化支出结构。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完善预算管理,推进财政信息公开,提高财政资金透明度,努力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为实现“三个率先,两个建成”战略目标和建成富裕文明和谐美丽的新柳南提供坚强的财力保障。

二、2019年公共财政预算安排

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2019年全区组织财政收入预期目标489,014万元,增长6.5%。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74,817万元,增长0.6%;上划中央“两税”收入和所得税收入307,781万元,增长4.37%;上划自治区“四税”收入64,421万元,增长53.61%;上划柳州市收入41,995万元,下降13.73%。

(一)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主要安排如下:

全区公共财政总收入安排133,077万元,其中:当年公共预算收入安排74,817万元(其中:税收收入66,498万元,非税收入8,319万元);转移性收入58260万元。转移性收入中,上级补助收入58,106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包含:返还性收入4,180万元,一般性转移收入53,921万元,专项转移支付5万元。

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安排133,077万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31,077万元;上解支出2,000万元。

(二)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主要安排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14,587万元,同比2018年预算下降10%,主要是减少一般性支出。

(2)国防支出38万元,同比2018年预算增长153%,主要是增加应征入伍大学生家庭一次性奖励。

(3)公共安全支出5,058万元。主要用于公、检、法、司的行政支出,同比2018年预算增长28%,主要是法院支出增加和戒毒人员治疗经费从2019年开始由各城区承担。

(4)教育支出40,568万元。继续支持优质教育均衡发展三年攻坚工程,充分挖掘公办中小学的办学潜力,扩大办学规模。同比2018年预算增长14%,主要增长在职教师的政策性增资。

(5)科学技术支出780万元。支持构建“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完善的孵化平台,推进创新创业环境优化,培育创新型领军企业。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35万元。项目安排主要支持文化惠民工程、文化产业发展、推进村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和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7)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5,369万元。项目安排主要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高社会保障服务供给能力;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大力推进全民创业,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努力扩大就业。同比2018年预算增长20%,主要增加财政对养老保险的补助以及新增流山洛满两镇后各类社保资金的配套。

(8)卫生健康支出11,451万元。支持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大推进乡镇卫生院综合改革力度,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同比2018年预算增长14%,主要增加了两个卫生院的支出。

(9)节能环保支出340万元

(10)城乡社区支出14,755万元。项目安排主要推动花园城市、“美丽柳南·生态乡村”项目建设,深入推进“飓风”行动。同比2018年预算增长9%,主要增加于环卫及城市建设。

(11)农林水支出7,497万元。项目安排主要支持推进精准扶贫、现代农业核心示范区建设,扶持农业生产,严格落实河长制。同比2018预算年增长21%,主要增加精准扶贫支出、林场支出、森林调查支出、扶持农业生产。

(1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567万元。重点支持产业转型升级,实体经济发展,促进企业技改、园区发展、中小企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1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66万元,同比增长363%,主要是新增两个乡镇的国土规建环保安监交通站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4,88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公积金,农村危改房补助。同比2018年预算增长22%,增加原因为全区预算单位基数增长。

(1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84万元,同比2018年增长147%,主要是安全监管事务支出增长。

(16)预备费2,000万元。

(17)其他支出200万元

另需说明的情况:2019年安排“三公”经费315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持平,主要是因为增加了流山洛满两个乡镇相关单位。八项支出安排112,909万元。

三、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政府性基金总收入为零。政府性基金总支出为零。

四、2019年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社保基金收入预算为20,578万元,上年结余3,382万元,社保基金支出预算19,733万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4,227万元。

五、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暂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六、完成2019年预算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强化财政收入征管,提高财政保障能力

正确处理减税降费于依法组织收入的关系,强化财政收入管理,充分发挥财政协税护税职能,确保税收收入应收尽收。加强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税源的动态分析,密切关注重点税源变化和税收缴纳情况。加强非税收入管理,抓好非税收入的组织工作。同时继续加大上级补助资金争取力度,会同相关部门,筛选优质产业项目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积极向上申报转移支付资金,为重点项目、重大工程实施奠定良好基础。继续盘活存量、做优增量,缓解增支压力。

(二)完善管理机制,提升财政预算管理水平

一是推进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规范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下达、使用、调整各环节。二是继续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建立支出进度约束机制,压紧压实各类支出责任,将支出完成情况与绩效考核挂钩,提高预算执行力。持续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按规定用途拨付和使用财政资金,继续严控一般性支出,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对年度预算执行较差或存量较大的项目及时压减金额或调整使用,优化财政资金配置。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发挥专项资金引导、促进作用。三是进一步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在公开的内容、形式、力度上都进一步提升。四是全面深入开展预算绩效工作,加强预算评价结果运用,完善预算绩效考核机制。五是稳步推进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做好国有企业家属区“三供一业”下放工作。六是加快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

(三)突出保障重点,着力办好民生实事

一是继续支持教育均衡发展。继续实施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落实教师队伍培训政策,提升教师队伍软件素质;落实校园保安政策,加强安全保障。二是持续巩固精准脱贫成果,加大对精准扶贫工作投入。三是加大城市建设投入,不断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城区宜居水平。四是推进基层医疗卫生综合管理体制改革,提升乡镇卫生院综合服务能力,促进农村卫生事业可持续健康的发展。五是继续落实税费减免、社保补贴、援企稳岗等扶持政策,继续加大为民办实事投入力度。

(四)发挥财政职能,稳定经济增长

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全力支持兴实业、稳增长、调结构。一是继续对工业企业政策扶持,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和新旧动能转换,加快推进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重点项目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着力强龙头聚集群补链条,加大支柱产业和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二是加强产业引导,支持突破重点领域核心技术,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着力引导、扶持各重点企业推进技术开发和技术创新。三是继续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加大重大商贸服务业项目推进和新项目引进力度,全力保障实施商贸物流业发展战略。四是全力推进招商引资工作,积极引进优质民企、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项目入驻柳南,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五是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立足优势特色产业,聚力建设规模化种养基地为依托、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现代生产要素聚集的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和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的依法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努力完成本次会议确定的预算收支目标和各项任务,为推动我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第二部分 2019柳南区政府预算表

详细内容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柳南区本级政府预算情况说明

一、转移支付执行情况

根据已下发的转移支付补助文件,结合历年补助情况,预计2019年上级补助收入58,106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包含:返还性收入4,180万元,一般性转移收入53,921万元,专项转移支付5万元。

二、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我区无债务。

三、“三公”经费增减变动说明

2019年预算安排“三公”经费32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10万元、公务接待费14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4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31万元,同比下降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10万元,同比增加10万元,增加100%,增加的原因是组织部新增干部教育培训选派干部出国留学经费;公务接待费141万元,同比增加11万元,增加7.8%,增加原因是流山镇、落满镇划归柳南区管辖,相应增加两乡镇的预算经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减少46万元,减少100%,减少的原因是政府无购车计划;车辆运行维护费174万元,同比减少6万元,下降3.4%,下降原因是降低公车使用频率。

四、预算绩效工作开展说明

我区开展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以来,严格按照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府绩效管理的总体要求,根据柳财预[2014]772号文件要求,深入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以强化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积极发挥公共财政的职能作用,探索建立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手段、以结果应用为保障、以改进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为目标的预算管理模式,进一步提高政府预算绩效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发挥示范引导作用。通过建立规范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流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运行机制,强化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加强绩效目标管理,突出重点,建立和完善绩效目标申报、审核、批复机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政府预算体系 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保持完整、独立。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与一般公共预算相衔接。

(二)一般公共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做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六)收支两条线 是指政府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等财政非税收入的管理方式,即有关部门取得的非税收入与发生的支出脱钩,收入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由财政根据各单位履行职能的需要按标准核定的资金管理模式。

(七)均衡性转移支付 包括以下三个部分:客观性转移支付、绩效性转移支付和义务教育教师工资转移支付。其中客观性转移支付由政策性转移支付、主体功能区转移支付和退出转移支付组成。我区均衡性转移支付的主要目标是调节各地财力差异,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

(八)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根据桂财预[2010]233号《关于建立和完善广西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意见》文件精神,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以县乡政府实现“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为目标,保障县乡政府实施公共管理、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以及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项民生政策的基本财力需要。自治区根据各地县级基本财力保障状况实施奖补,具体内容包括奖励性激励、保障性补助、绩效考核奖励三部分。

(九)国库集中收支制度 该制度将收入收缴和支出拨付由原来通过征收机关和预算单位设立多重账户分散运行的方式,改为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主要通过国库集中收付进行的方式,实现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十)公务卡结算制度该制度通过在公务支出领域引入银行卡载体,建立财政部门和金融部门联动管理机制,拓宽财政动态监控信息范围,从机制上解决了现金提取后使用范围和路径难以监管的问题,在加强财政财务管理、促进公务支出透明化、防范和治理腐败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

(十一)政府收支分类 是对政府收入和支出进行类别和层次划分,以全面、准确、清晰地反映政府收支活动。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是编制政府预决算、组织预算执行以及预算单位进行会计明细核算的重要依据。

(十二)政府性债务 政府性债务包括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和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三类。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是指需由财政资金偿还的债务,属政府债务;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是指由政府提供担保,当某个被担保人无力偿还时,政府需承担连带责任的债务;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是指政府不负有法律偿还责任,但当债务人出现偿债困难时,政府可能需给予一定救助的债务。后两类债务均应由债务人以自身收入偿还,正常情况下无需政府承担偿债责任,属政府或有债务。

(十三)预算执行动态监控 该制度指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基础上,通过动态监控系统,对国库集中支付资金相关信息进行监测、判断、核实、处理,保障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以达到纠偏、警示目的的预算执行监管工作。

(十四)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通过制定明确的预算支出绩效目标,建立规范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评价,并把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和绩效问责紧密结合起来的工作过程,是一种以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开展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的目的就是为顺应公共财政管理体制发展需要,破除传统预算管理“重分配、轻管理,重支出、轻绩效”的问题,牢固树立 “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问责效为先”的绩效管理理念,进一步增强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增强单位支出责任,提升公共服务质量,优化公共资源配置,节约公共支出成本,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十五)粮食直补 是指将通过流通环节对农民的间接补贴改为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按农业税计面积、或农业税计税常产、或粮食种植面积、或与订单粮食收购挂钩等方式把粮食风险基金补贴直接落实到种粮农户手中,实现对种粮农民利益的直接保护,调动农民的种粮积极性。

(十六)“一事一议”是指在农村税费改革这项系统工程中,取消了乡统筹和改革村提留后,原由乡统筹和村提留中开支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道路修建、植树造林、农业综合开发有关的土地治理项目和村民认为需要兴办的集体生产生活等其他公益事业项目”所需资金,不再固定向农民收取,采取“一事一议”的筹集办法。

(十七)“中期财政规划”是指在科学预判未来三年财政收支情况的基础上,合理确定财政收支政策和重大项目资金安排,逐年滚动管理,实现规划期内跨年度平衡的预算收支框架。中期财政规划涵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主要包括五部分内容:一是预测现行政策下财政收支;二是分析现行财政收支政策问题;三是制定财政收支政策改革方案;四是测算改革后财政收支情况;五是评估可能出现的财政风险。中期财政规划按照三年滚动方式编制,第一年规划用以指导和约束下一年度预算的编制和执行,后两年规划相应指引相应年度预算。改进预算管理和控制,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是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的改革要求,是《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重要内容,也是2015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预算法的法定要求。

(十八)营改增改革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是指原来征收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为征收增值税,由原来的地方税务局负责征管改为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管,是我国“十二五”时期一项重要的结构性减税政策。营改增2012年1月1日率先在上海市进行试点。7月25日,国务院决定将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到包括安徽在内的8个省市。2013年4月10日国务院决定进一步将试点范围扩大至全国,并将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播映、发行业纳入试点。2013年6月13日,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方案》,规定自2013年8月1日起在全区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改增试点。自2016年5月1日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六、常用科目的说明

(一)收入类常用科目的说明

1.税收收入 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规定征收的各类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退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使用和牌照税、船舶吨税、车辆购置税、关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其他税收收入。

2.非税收入 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捐赠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

3.转移性收入 反映政府的转移支付以及不同性质资金之间的调拨收入。主要包括:返还性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专项转移支付收入、政府性基金转移收入、上年结余收入、调入资金、债券转贷收入、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

(二)支出类常用科目的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 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大事务、政协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海关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知识产权事务、民族事务、港澳台侨事务、市场监督管理事务等。

2.国防反映政府用于国防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现役部队、国防动员等。

3.公共安全 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武装警察部队、公安、国家安全、检察、法院、司法、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国家保密等。

4.教育 反映政府教育支出情况。主要包括:教育管理事务、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留学教育、特殊教育、进修及培训、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等。

5.科学技术 反映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条件与服务、社会科学、科学技术普及、科技交流与合作等。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 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影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文化和旅游、文物、体育、新闻出版电影等。

7.社会保障和就业 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红十字事业、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

8.卫生健康 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卫生健康管理事务、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中医药、计划生育事务等。

9.节能环保 反映政府环境保护支出。主要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环境监测与监察、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风沙荒漠治理、退牧还草、已垦草原退耕还草等。

10.城乡社区 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等。

11.农林水 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农业、林业和草原、水利、南水北调、扶贫、农业综合开发等。

12.交通运输反映政府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包括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铁路运输支出、民用航空运输支出和邮政业支出等。

1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具体包括:资源勘探业开发、制造业、建筑业、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国有资产监管、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等。

14.商业服务业等反映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的支出。具体包括:商业流通事务、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等。

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 反映政府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自然资源事务、海洋管理事务、测绘事务等。

16.住房保障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

17.粮油物资储备 反映政府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粮油事务、物资事务、能源储备、粮油储备等。

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反映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应急管理事务、消防食物、地震事务支出等。

19.债务付息 反映用于归还债务利息所发生的支出。具体包括中央政府国内债务付息支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等。

20.债务发行费用 反映用于债务发行兑付费用的支出。具体包括中央政府国内债务发行费用支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发行费用支出等。

七、有关指标口径说明

(一)财政总收入

全区财政总收入 包括: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转移性收入。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是指按照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规定,全区各级财政、税务部门组织征收的财政收入中属于我区可自主支配的财政收入。

(三)全区组织的财政收入

全区组织的财政收入是指由全区各级财政、税务部门组织征收的各项财政收入。包括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规定属于我区地方财政的收入和属于中央、自治区财政的收入。

全区组织的财政收入=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区上划中央收入+全区上划自治区收入

(四)上级补助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主要包括: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即“两税”返还)、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体制补助收入、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补助收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结算补助收入、固定数额补助收入、专项补助收入等。

(五)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

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按固定基数返还。

(六)财政支出总计

全区财政支出总计 包括: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转移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转移性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外交、国防、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节能环保、城乡社区、农林水、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住房保障、粮油物资储备、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其他支出等。

转移性支出 主要包括:上解支出、调出资金、债务还本支出、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年终结余等。

(八)财政支出年初预算

财政支出年初预算 是指年初各级人大通过的预算数。

(九)财政支出年度预算

财政支出年度预算=年初预算+调整预算调整项


2019年

柳南区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柳南区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第二部分 2019年柳南区政府预算表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本级基本支出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表

六、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七、政府性基金收入表

八、政府性基金支出表

九、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表

十、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表

十一、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四、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五、对下安排转移支付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六、社会保险基金收入表

十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表

十八、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柳南区本级政府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柳南区转移支付预算情况说明

二、2019年柳南区债务情况说明

三、2019年柳南区“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四、2019年柳南区预算绩效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柳南区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2018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面对着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和经济下行的内部压力,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指导、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下,认真落实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各项决议,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坚持稳中求进,深化财税改革,切实保障民生需要,加强财政监管,财政运行和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以财政发展新成绩献礼国家改革开放40周年和自治区成立60周年。

一、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一)组织财政收入完成情况。全区完成组织财政收入459,1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9%,比2017年完成数增加34,398万元,增长8.1%。顺利完成区十二届人大第三次会议批准的收入计划。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74,066万元;上划中央“两税”和所得税收入294,837万元,增长43.27%;上划自治区“五税”收入41,587万元,下降28.1%;上划柳州市收入48,678万元,下降34.02%。

(二)公共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155,2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74,066万元;转移性收入81,175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73,340万元,上年结余70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13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包含返还性收入3,110万元,一般转移支付收入49,376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0,854万元。

全区公共财政总支出155,2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46,325万元,上解上级支出8,762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4万元。

1.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项目执行情况

区本级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4,06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2%。其中:税收收入63,524万元,下降18.98%;非税收入10,542万元,增长18.03%,非税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14.23%。税收收入中:国内增值税完成28,432万元,企业所得税完成6,341万元,个人所得税完成2,502万元,城维税完成7,562万元,房产税完成11,865万元,资源税完成1,405万元,印花税完成5,347万元,车船税完成67万元,营业税3万元。

2.公共财政预算支出项目执行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16,901万元。主要用于党政机关的正常运行。

(2)国防29万元。

(3)公共安全6,359万元,主要用于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等办案业务费、装备费、检察院一站式检务大厅、法院审判综合楼建设工程款等。

(4)教育45,584万元,主要是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要求,落实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发放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以奖代补”资金等。

(5)科学技术883万元。主要用于公共技术服务孵化平台建设以及专利发明补助。

(6)文化体育与传媒630万元。主要用于发展群众体育及文体设施建设。

(7)社会保障与就业26,107万元。主要用于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新农保、城居保的补助。

(8)医疗卫生14,413万元。主要用于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水平。

(9)节能环保411万元。

(10)城乡社区事务15,755万元。主要用于社区服务场所新建及改扩建、城市执法、城市环境卫生事业的支出。

(11)农林水事务10,997万元。主要用柳州市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项目建设,通屯道路建设,精准扶贫的产业扶持等。

(12)资源勘测电力信息事务4,206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经济发展管理责任落实等。

(13)商业服务业1,025万元

(14)金融支出5万元

(15)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103万元。

(16)住房保障2,694万元。主要是按照公积金管理相关规定用于缴存各类在岗人员的公积金。

(1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23万元,该科目为2019年新科目,主要为安全生产监督及各项灾害防治支出。

(18)其他支出100万元。

为同口径对比2019年预算草案,2018年执行数已按2019年的功能科目调整执行数据。

二、2018年政府性基金执行总体情况

政府性基金总收入为21,233万元,其中:上级补助基金21,093万元,上年结余140万元。主要项目为社区服务场所建设资金383.5万元,柳南区出入口沿线建筑物景观提升工程216万元,农村改厕改厨项目162.45万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资金20,000万元。

政府性基金总支出为21,233万元,收支平衡。

三、2018年社保基金执行总体情况

社保基金收入为55,141万元,支出为37,572万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3,382万元。

以上有关预算执行的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备注:上述预算执行情况数据,均为快报统计数据,在完成决算审查汇总与上级财政结算后会有所变化,最终执行结果以决算数为准)

四、2018年落实区人大决议情况

过去一年,按照柳南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对2018年预算的决议及人大财经委的审查意见,我们全面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坚持依法理财、深化改革,不断强化财政收支管理,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积极争取资金支持,综合财力补助明显增长。针对我区收支矛盾突出的现实情况,区财政积极向上级财政反映,结合财政体制改革,争取上级财力支持,2018年全区共争取上级资金94,433万元,较2017年(60,286万元)增加34,147万元,同比增长56.65 %。其中:获得均衡性转移支付9,531万元,激励性转移支付3,789万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资金20,000万元。同时各部门结合重点项目建设情况,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其中:螺蛳粉小镇培育经费1000万元,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经费6700万元,研学基地建设经费1000万元,工业园区基建资金1500万元,宏华蛋鸡养殖示范基地建设资金400万元,有力保证了全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二)优化支出结构,民生保障显著增强。区政府克服财力不足的困难,在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的同时,重点保障各项刚性支出和民生支出。一是落实扶贫资金增量政策,加大扶贫投入,为我区脱贫攻坚提供资金支持,全年安排区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640万元,较上年增长36%,结合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全年拨付扶贫专项资金1966.64万元,同时做好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工作,确保扶贫资金能安全、高效使用。另外拨付257.02万元用于建档立卡户的危房改造、养老保险补助、医疗补助兜底、阳光助学等项目,为脱贫攻坚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二是支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年拨付教育资金45,584万元,提高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改善学校基础设施,提高师资水平,推进校园信息化建设,完善教育事业大学区制管理全面推进。三是支持完善各项社会保障制度,拨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财政补助7,127万元;落实基本公卫补助55元/人,拨付2303万元专项资金;拨付685万元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和扶助政策;拨付3342万元推进社区服务用房和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不断加大社会救助,统筹做好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工作,目前城镇低保标准提高至605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提高至3852元/人•年,低保补助水平均高于自治区平均水平;累计救济城乡低保对象2.25万人次、困难对象1889人次。四是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落实耕地地力补贴资金179万元,整合征地包干经费1,000万元用于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打造螺蛳粉小镇,拨付667万元用于通屯道路建设。

(三)积极落实稳增长政策,促进产业升级转型实现新发展。拨付1,515万元加快推进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及柳钢熔剂项目道路建设,拨付1,370万元用于支持辖区企业发展及科技创新。拨付486万元用于培育产业集聚区和扶持限额以上企业,增强第三产业活力。

(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进展顺利。一是配合市财政局做好体制改革工作,全面摸清城区收支基数和财力情况。配合市财政局理顺托管洛满镇、流山镇财政收支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二是坚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的工作要求,坚决遏制隐性债务。三是加强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尤其是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四是做好洛满流山两镇国有资产的移交工作,按时按计划完成辖区内的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物业分离移交任务。

总的来看,2018年财政运行基本平稳,各项财政改革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但同时,财政运行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体现在收入增长基础不稳固,财政增收难度加大,部分支出结构也有待优化,预算约束有待进一步加强;项目前期准备不充分,导致部分专项资金支出较慢、进度不均衡,资金结余规模大的现象仍然存在,财政资金使用绩效需进一步提高。面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聚焦问题、找准根源、精准发力,切实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财政预算编制指导思想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做好2019年财政经济工作,既面临严峻挑战,也面临重大机遇。一方面,我区转型升级、结构调整、质量提升的任务艰巨,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基础不牢固,加快脱贫攻坚、民生政策提标扩面等刚性支出需求大幅增长,财政收支矛盾更加尖锐;另一方面,持续推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我们将迎难而上、紧抓机遇,坚决履行好财政服务全区高质量发展的使命,科学合理安排2019年预算,更好地统筹资金保障全区重点工作,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根据中央、自治区、柳州市和区委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区财政收支形势,2019年预算编制总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区委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厉行节约,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优化支出结构。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完善预算管理,推进财政信息公开,提高财政资金透明度,努力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为实现“三个率先,两个建成”战略目标和建成富裕文明和谐美丽的新柳南提供坚强的财力保障。

二、2019年公共财政预算安排

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2019年全区组织财政收入预期目标489,014万元,增长6.5%。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74,817万元,增长0.6%;上划中央“两税”收入和所得税收入307,781万元,增长4.37%;上划自治区“四税”收入64,421万元,增长53.61%;上划柳州市收入41,995万元,下降13.73%。

(一)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主要安排如下:

全区公共财政总收入安排133,077万元,其中:当年公共预算收入安排74,817万元(其中:税收收入66,498万元,非税收入8,319万元);转移性收入58260万元。转移性收入中,上级补助收入58,106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包含:返还性收入4,180万元,一般性转移收入53,921万元,专项转移支付5万元。

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安排133,077万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31,077万元;上解支出2,000万元。

(二)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主要安排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14,587万元,同比2018年预算下降10%,主要是减少一般性支出。

(2)国防支出38万元,同比2018年预算增长153%,主要是增加应征入伍大学生家庭一次性奖励。

(3)公共安全支出5,058万元。主要用于公、检、法、司的行政支出,同比2018年预算增长28%,主要是法院支出增加和戒毒人员治疗经费从2019年开始由各城区承担。

(4)教育支出40,568万元。继续支持优质教育均衡发展三年攻坚工程,充分挖掘公办中小学的办学潜力,扩大办学规模。同比2018年预算增长14%,主要增长在职教师的政策性增资。

(5)科学技术支出780万元。支持构建“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完善的孵化平台,推进创新创业环境优化,培育创新型领军企业。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35万元。项目安排主要支持文化惠民工程、文化产业发展、推进村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和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7)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5,369万元。项目安排主要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高社会保障服务供给能力;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大力推进全民创业,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努力扩大就业。同比2018年预算增长20%,主要增加财政对养老保险的补助以及新增流山洛满两镇后各类社保资金的配套。

(8)卫生健康支出11,451万元。支持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大推进乡镇卫生院综合改革力度,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同比2018年预算增长14%,主要增加了两个卫生院的支出。

(9)节能环保支出340万元

(10)城乡社区支出14,755万元。项目安排主要推动花园城市、“美丽柳南·生态乡村”项目建设,深入推进“飓风”行动。同比2018年预算增长9%,主要增加于环卫及城市建设。

(11)农林水支出7,497万元。项目安排主要支持推进精准扶贫、现代农业核心示范区建设,扶持农业生产,严格落实河长制。同比2018预算年增长21%,主要增加精准扶贫支出、林场支出、森林调查支出、扶持农业生产。

(1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567万元。重点支持产业转型升级,实体经济发展,促进企业技改、园区发展、中小企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1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66万元,同比增长363%,主要是新增两个乡镇的国土规建环保安监交通站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4,88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公积金,农村危改房补助。同比2018年预算增长22%,增加原因为全区预算单位基数增长。

(1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84万元,同比2018年增长147%,主要是安全监管事务支出增长。

(16)预备费2,000万元。

(17)其他支出200万元

另需说明的情况:2019年安排“三公”经费315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持平,主要是因为增加了流山洛满两个乡镇相关单位。八项支出安排112,909万元。

三、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政府性基金总收入为零。政府性基金总支出为零。

四、2019年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社保基金收入预算为20,578万元,上年结余3,382万元,社保基金支出预算19,733万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4,227万元。

五、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暂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六、完成2019年预算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强化财政收入征管,提高财政保障能力

正确处理减税降费于依法组织收入的关系,强化财政收入管理,充分发挥财政协税护税职能,确保税收收入应收尽收。加强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税源的动态分析,密切关注重点税源变化和税收缴纳情况。加强非税收入管理,抓好非税收入的组织工作。同时继续加大上级补助资金争取力度,会同相关部门,筛选优质产业项目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积极向上申报转移支付资金,为重点项目、重大工程实施奠定良好基础。继续盘活存量、做优增量,缓解增支压力。

(二)完善管理机制,提升财政预算管理水平

一是推进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规范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下达、使用、调整各环节。二是继续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建立支出进度约束机制,压紧压实各类支出责任,将支出完成情况与绩效考核挂钩,提高预算执行力。持续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按规定用途拨付和使用财政资金,继续严控一般性支出,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对年度预算执行较差或存量较大的项目及时压减金额或调整使用,优化财政资金配置。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发挥专项资金引导、促进作用。三是进一步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在公开的内容、形式、力度上都进一步提升。四是全面深入开展预算绩效工作,加强预算评价结果运用,完善预算绩效考核机制。五是稳步推进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做好国有企业家属区“三供一业”下放工作。六是加快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

(三)突出保障重点,着力办好民生实事

一是继续支持教育均衡发展。继续实施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落实教师队伍培训政策,提升教师队伍软件素质;落实校园保安政策,加强安全保障。二是持续巩固精准脱贫成果,加大对精准扶贫工作投入。三是加大城市建设投入,不断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城区宜居水平。四是推进基层医疗卫生综合管理体制改革,提升乡镇卫生院综合服务能力,促进农村卫生事业可持续健康的发展。五是继续落实税费减免、社保补贴、援企稳岗等扶持政策,继续加大为民办实事投入力度。

(四)发挥财政职能,稳定经济增长

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全力支持兴实业、稳增长、调结构。一是继续对工业企业政策扶持,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和新旧动能转换,加快推进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重点项目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着力强龙头聚集群补链条,加大支柱产业和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二是加强产业引导,支持突破重点领域核心技术,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着力引导、扶持各重点企业推进技术开发和技术创新。三是继续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加大重大商贸服务业项目推进和新项目引进力度,全力保障实施商贸物流业发展战略。四是全力推进招商引资工作,积极引进优质民企、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项目入驻柳南,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五是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立足优势特色产业,聚力建设规模化种养基地为依托、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现代生产要素聚集的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和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的依法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努力完成本次会议确定的预算收支目标和各项任务,为推动我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第二部分 2019柳南区政府预算表

详细内容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柳南区本级政府预算情况说明

一、转移支付执行情况

根据已下发的转移支付补助文件,结合历年补助情况,预计2019年上级补助收入58,106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包含:返还性收入4,180万元,一般性转移收入53,921万元,专项转移支付5万元。

二、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我区无债务。

三、“三公”经费增减变动说明

2019年预算安排“三公”经费32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10万元、公务接待费14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4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31万元,同比下降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10万元,同比增加10万元,增加100%,增加的原因是组织部新增干部教育培训选派干部出国留学经费;公务接待费141万元,同比增加11万元,增加7.8%,增加原因是流山镇、落满镇划归柳南区管辖,相应增加两乡镇的预算经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减少46万元,减少100%,减少的原因是政府无购车计划;车辆运行维护费174万元,同比减少6万元,下降3.4%,下降原因是降低公车使用频率。

四、预算绩效工作开展说明

我区开展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以来,严格按照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府绩效管理的总体要求,根据柳财预[2014]772号文件要求,深入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以强化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积极发挥公共财政的职能作用,探索建立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手段、以结果应用为保障、以改进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为目标的预算管理模式,进一步提高政府预算绩效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发挥示范引导作用。通过建立规范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流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运行机制,强化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加强绩效目标管理,突出重点,建立和完善绩效目标申报、审核、批复机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政府预算体系 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保持完整、独立。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与一般公共预算相衔接。

(二)一般公共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做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六)收支两条线 是指政府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等财政非税收入的管理方式,即有关部门取得的非税收入与发生的支出脱钩,收入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由财政根据各单位履行职能的需要按标准核定的资金管理模式。

(七)均衡性转移支付 包括以下三个部分:客观性转移支付、绩效性转移支付和义务教育教师工资转移支付。其中客观性转移支付由政策性转移支付、主体功能区转移支付和退出转移支付组成。我区均衡性转移支付的主要目标是调节各地财力差异,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

(八)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根据桂财预[2010]233号《关于建立和完善广西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意见》文件精神,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以县乡政府实现“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为目标,保障县乡政府实施公共管理、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以及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项民生政策的基本财力需要。自治区根据各地县级基本财力保障状况实施奖补,具体内容包括奖励性激励、保障性补助、绩效考核奖励三部分。

(九)国库集中收支制度 该制度将收入收缴和支出拨付由原来通过征收机关和预算单位设立多重账户分散运行的方式,改为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主要通过国库集中收付进行的方式,实现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十)公务卡结算制度该制度通过在公务支出领域引入银行卡载体,建立财政部门和金融部门联动管理机制,拓宽财政动态监控信息范围,从机制上解决了现金提取后使用范围和路径难以监管的问题,在加强财政财务管理、促进公务支出透明化、防范和治理腐败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

(十一)政府收支分类 是对政府收入和支出进行类别和层次划分,以全面、准确、清晰地反映政府收支活动。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是编制政府预决算、组织预算执行以及预算单位进行会计明细核算的重要依据。

(十二)政府性债务 政府性债务包括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和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三类。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是指需由财政资金偿还的债务,属政府债务;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是指由政府提供担保,当某个被担保人无力偿还时,政府需承担连带责任的债务;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是指政府不负有法律偿还责任,但当债务人出现偿债困难时,政府可能需给予一定救助的债务。后两类债务均应由债务人以自身收入偿还,正常情况下无需政府承担偿债责任,属政府或有债务。

(十三)预算执行动态监控 该制度指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基础上,通过动态监控系统,对国库集中支付资金相关信息进行监测、判断、核实、处理,保障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以达到纠偏、警示目的的预算执行监管工作。

(十四)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通过制定明确的预算支出绩效目标,建立规范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评价,并把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和绩效问责紧密结合起来的工作过程,是一种以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开展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的目的就是为顺应公共财政管理体制发展需要,破除传统预算管理“重分配、轻管理,重支出、轻绩效”的问题,牢固树立 “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问责效为先”的绩效管理理念,进一步增强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增强单位支出责任,提升公共服务质量,优化公共资源配置,节约公共支出成本,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十五)粮食直补 是指将通过流通环节对农民的间接补贴改为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按农业税计面积、或农业税计税常产、或粮食种植面积、或与订单粮食收购挂钩等方式把粮食风险基金补贴直接落实到种粮农户手中,实现对种粮农民利益的直接保护,调动农民的种粮积极性。

(十六)“一事一议”是指在农村税费改革这项系统工程中,取消了乡统筹和改革村提留后,原由乡统筹和村提留中开支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道路修建、植树造林、农业综合开发有关的土地治理项目和村民认为需要兴办的集体生产生活等其他公益事业项目”所需资金,不再固定向农民收取,采取“一事一议”的筹集办法。

(十七)“中期财政规划”是指在科学预判未来三年财政收支情况的基础上,合理确定财政收支政策和重大项目资金安排,逐年滚动管理,实现规划期内跨年度平衡的预算收支框架。中期财政规划涵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主要包括五部分内容:一是预测现行政策下财政收支;二是分析现行财政收支政策问题;三是制定财政收支政策改革方案;四是测算改革后财政收支情况;五是评估可能出现的财政风险。中期财政规划按照三年滚动方式编制,第一年规划用以指导和约束下一年度预算的编制和执行,后两年规划相应指引相应年度预算。改进预算管理和控制,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是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的改革要求,是《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重要内容,也是2015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预算法的法定要求。

(十八)营改增改革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是指原来征收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为征收增值税,由原来的地方税务局负责征管改为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管,是我国“十二五”时期一项重要的结构性减税政策。营改增2012年1月1日率先在上海市进行试点。7月25日,国务院决定将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到包括安徽在内的8个省市。2013年4月10日国务院决定进一步将试点范围扩大至全国,并将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播映、发行业纳入试点。2013年6月13日,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方案》,规定自2013年8月1日起在全区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改增试点。自2016年5月1日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六、常用科目的说明

(一)收入类常用科目的说明

1.税收收入 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规定征收的各类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退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使用和牌照税、船舶吨税、车辆购置税、关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其他税收收入。

2.非税收入 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捐赠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

3.转移性收入 反映政府的转移支付以及不同性质资金之间的调拨收入。主要包括:返还性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专项转移支付收入、政府性基金转移收入、上年结余收入、调入资金、债券转贷收入、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

(二)支出类常用科目的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 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大事务、政协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海关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知识产权事务、民族事务、港澳台侨事务、市场监督管理事务等。

2.国防反映政府用于国防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现役部队、国防动员等。

3.公共安全 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武装警察部队、公安、国家安全、检察、法院、司法、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国家保密等。

4.教育 反映政府教育支出情况。主要包括:教育管理事务、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留学教育、特殊教育、进修及培训、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等。

5.科学技术 反映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条件与服务、社会科学、科学技术普及、科技交流与合作等。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 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影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文化和旅游、文物、体育、新闻出版电影等。

7.社会保障和就业 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红十字事业、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

8.卫生健康 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卫生健康管理事务、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中医药、计划生育事务等。

9.节能环保 反映政府环境保护支出。主要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环境监测与监察、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风沙荒漠治理、退牧还草、已垦草原退耕还草等。

10.城乡社区 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等。

11.农林水 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农业、林业和草原、水利、南水北调、扶贫、农业综合开发等。

12.交通运输反映政府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包括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铁路运输支出、民用航空运输支出和邮政业支出等。

1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具体包括:资源勘探业开发、制造业、建筑业、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国有资产监管、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等。

14.商业服务业等反映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的支出。具体包括:商业流通事务、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等。

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 反映政府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自然资源事务、海洋管理事务、测绘事务等。

16.住房保障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

17.粮油物资储备 反映政府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粮油事务、物资事务、能源储备、粮油储备等。

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反映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应急管理事务、消防食物、地震事务支出等。

19.债务付息 反映用于归还债务利息所发生的支出。具体包括中央政府国内债务付息支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等。

20.债务发行费用 反映用于债务发行兑付费用的支出。具体包括中央政府国内债务发行费用支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发行费用支出等。

七、有关指标口径说明

(一)财政总收入

全区财政总收入 包括: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转移性收入。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是指按照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规定,全区各级财政、税务部门组织征收的财政收入中属于我区可自主支配的财政收入。

(三)全区组织的财政收入

全区组织的财政收入是指由全区各级财政、税务部门组织征收的各项财政收入。包括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规定属于我区地方财政的收入和属于中央、自治区财政的收入。

全区组织的财政收入=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区上划中央收入+全区上划自治区收入

(四)上级补助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主要包括: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即“两税”返还)、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体制补助收入、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补助收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结算补助收入、固定数额补助收入、专项补助收入等。

(五)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

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按固定基数返还。

(六)财政支出总计

全区财政支出总计 包括: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转移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转移性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外交、国防、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节能环保、城乡社区、农林水、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住房保障、粮油物资储备、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其他支出等。

转移性支出 主要包括:上解支出、调出资金、债务还本支出、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年终结余等。

(八)财政支出年初预算

财政支出年初预算 是指年初各级人大通过的预算数。

(九)财政支出年度预算

财政支出年度预算=年初预算+调整预算调整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