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柳州市公共租赁住房配租选房方案

来源: 柳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 2023-04-07 10:35   

为进一步加快2023年柳州市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分配,提高公共租赁住房使用率,及时解决我市中低收入住房家庭、外来务工人员及新就业人员的住房困难,现根据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有关政策及《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柳政规〔20232号)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房源情况

本批次可分配房源共计1095套,分布在全市24个小区,其中二房一厅431套、一房一厅517套、单间147套(房源明细详见附件1)。

二、配租选房对象

本批次公共租赁住房配租选房对象为2022年批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已取得选房顺序号尚未实物配租保障家庭。

三、配租选房办法

按既有轮候库2022年批次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已取得选房顺序号尚未实物配租)的配租户型组别及选房顺序号由小到大排序选房。

(一)在配租户型为二房一厅的A组中(可选房源431套)共有431户保障家庭按选房顺序号(选房顺序号对应为A00713-A01143)由小到大排序选房。

(二)在配租户型为一房一厅的B组中(可选房源517套)共有517户保障家庭按选房顺序号(选房顺序号对应为B00675-B01191)由小到大排序选房。

(三)在配租户型为单间的C组中(可选房源147套)共有147户保障家庭按选房顺序号(选房顺序号对应为C00296-C00442)由小到大排序选房

四、选房地点

柳州市柳南区秀山小区综合楼(位于柳州市柳南区航银路41号)。

五、选房时间安排

(一)43日—44日,选房筹备阶段。

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为参加选房的待保障家庭制作选房通知单、二房一厅选房顺序汇总表、一房一厅选房顺序汇总、单间选房顺序汇总表,并连同可选房源信息按选房人所属城区分发给各城区住建局。

(二)46日—410日,由各城区住建局负责通知选房家庭并发放选房通知单一张、可选房源信息,并通知无法到现场的选房人办理委托书。选房家庭凭选房通知单到现场选房会参加选房。

(三)411日—412日,选房现场布置及人员分工安排,系统选房演练。

(四)413-18日,选房。选房家庭选房时间安排表详见附件2

六、选房流程

(一)选房人凭选房通知单按选房顺序号的顺序分批进入候选区,经工作人员核验相关材料后在指定位置就座。

(二)选房人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选房区,按照拟保障户型进行选房。

选房区分成四个选房工作台,每个选房工作台配备一台电脑。待选房人选定房源后,工作人员现场打印选房确认单一式两份,选房人在选房确认单上签字确认并按手印,并同步领取入住手续办理须知。选房人完成选房后,将选房通知单交由工作人员回收存档,有委托情形的,须将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并递交。

每次安排10户选房家庭进入选房区选房,选房时间限定为每户2分钟。如有2户或2户以上选房家庭同时选中同一房号的,选房顺序号排在前者有优先选择权。

(三)若选房人放弃本批次选房的,须在选房台签署放弃声明,并将选房通知单交由工作人员回收存档,有委托情形的,须将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并递交。

(四)选房人离场。

七、相关分配事项说明

(一)选房人应为申请人本人,允许一名亲属陪同入场,遵守选房现场秩序。若申请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参加选房的,可委托其家庭成员参加选房,并须到所属城区街道办事处办理委托书。经所属城区住房保障部门同意后,凭委托书及城区住房保障部门同意意见书可以参加选房。城区住房保障部门同意意见书(或扫描件)应在选房前一天报送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住房分配科。

(二)参加本批次选房,选房人必须携带选房通知单、身份证原件,有委托情形的,还须携带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材料不齐的,不得进入选房现场。若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存在不合法、不真实、不准确的行为,需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房源一经选定,选房人不得再作调整。

(四)选房人未按时到场参加选房的,其选房顺序轮至当天选房号末位;本次选房结束时,选房人仍未到场参加选房的或到场未选房的,其选房通知单自行作废,视为自动放弃公共租赁住房配租选房资格,实物配租资格终止。

(五)如选房结束后仍有剩余房源的,由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另行组织其他保障家庭选房,即组织尚未获得实物配租的保障家庭按选房顺序号从小到大的顺序参加剩余房源的选房,直至将本批次房源全部分配完毕。

(六)已享受租赁补贴保障的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通过本批次选房获得实物配租的,须按相关规定退出租赁补贴。

(七)选房人已选房但放弃的,以及选房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住相关手续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公共租赁住房配租选房资格,实物配租资格终止。

八、工作人员及职责安排

(一)综合协调(2人):杨超君、郑居文。

(二)入场处(物业公司2人):负责现场秩序管理及车辆停放秩序指引。

(三)等候区(2人):负责验证等候区选房人选房身份(审核选房通知单、身份证原件,有委托情形的审核选房通知单、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核对身份后,引导选房人就座等候,根据选房区人员情况适时引导选房人到选房区选房。

(四)展示区(1人):负责已选房屋复核、贴标工作。

(五)选房区/放弃登记处(9):负责电脑选房操作、确认等工作,及对现场选房人放弃选房资格的进行确认登记。

(六)现场信息系统保障(2人):负责现场选房系统维护,处理系统突发情况。

柳州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


住房政策

2023年柳州市公共租赁住房配租选房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2023年柳州市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分配,提高公共租赁住房使用率,及时解决我市中低收入住房家庭、外来务工人员及新就业人员的住房困难,现根据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有关政策及《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柳政规〔20232号)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房源情况

本批次可分配房源共计1095套,分布在全市24个小区,其中二房一厅431套、一房一厅517套、单间147套(房源明细详见附件1)。

二、配租选房对象

本批次公共租赁住房配租选房对象为2022年批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已取得选房顺序号尚未实物配租保障家庭。

三、配租选房办法

按既有轮候库2022年批次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已取得选房顺序号尚未实物配租)的配租户型组别及选房顺序号由小到大排序选房。

(一)在配租户型为二房一厅的A组中(可选房源431套)共有431户保障家庭按选房顺序号(选房顺序号对应为A00713-A01143)由小到大排序选房。

(二)在配租户型为一房一厅的B组中(可选房源517套)共有517户保障家庭按选房顺序号(选房顺序号对应为B00675-B01191)由小到大排序选房。

(三)在配租户型为单间的C组中(可选房源147套)共有147户保障家庭按选房顺序号(选房顺序号对应为C00296-C00442)由小到大排序选房

四、选房地点

柳州市柳南区秀山小区综合楼(位于柳州市柳南区航银路41号)。

五、选房时间安排

(一)43日—44日,选房筹备阶段。

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为参加选房的待保障家庭制作选房通知单、二房一厅选房顺序汇总表、一房一厅选房顺序汇总、单间选房顺序汇总表,并连同可选房源信息按选房人所属城区分发给各城区住建局。

(二)46日—410日,由各城区住建局负责通知选房家庭并发放选房通知单一张、可选房源信息,并通知无法到现场的选房人办理委托书。选房家庭凭选房通知单到现场选房会参加选房。

(三)411日—412日,选房现场布置及人员分工安排,系统选房演练。

(四)413-18日,选房。选房家庭选房时间安排表详见附件2

六、选房流程

(一)选房人凭选房通知单按选房顺序号的顺序分批进入候选区,经工作人员核验相关材料后在指定位置就座。

(二)选房人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选房区,按照拟保障户型进行选房。

选房区分成四个选房工作台,每个选房工作台配备一台电脑。待选房人选定房源后,工作人员现场打印选房确认单一式两份,选房人在选房确认单上签字确认并按手印,并同步领取入住手续办理须知。选房人完成选房后,将选房通知单交由工作人员回收存档,有委托情形的,须将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并递交。

每次安排10户选房家庭进入选房区选房,选房时间限定为每户2分钟。如有2户或2户以上选房家庭同时选中同一房号的,选房顺序号排在前者有优先选择权。

(三)若选房人放弃本批次选房的,须在选房台签署放弃声明,并将选房通知单交由工作人员回收存档,有委托情形的,须将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并递交。

(四)选房人离场。

七、相关分配事项说明

(一)选房人应为申请人本人,允许一名亲属陪同入场,遵守选房现场秩序。若申请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参加选房的,可委托其家庭成员参加选房,并须到所属城区街道办事处办理委托书。经所属城区住房保障部门同意后,凭委托书及城区住房保障部门同意意见书可以参加选房。城区住房保障部门同意意见书(或扫描件)应在选房前一天报送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住房分配科。

(二)参加本批次选房,选房人必须携带选房通知单、身份证原件,有委托情形的,还须携带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材料不齐的,不得进入选房现场。若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存在不合法、不真实、不准确的行为,需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房源一经选定,选房人不得再作调整。

(四)选房人未按时到场参加选房的,其选房顺序轮至当天选房号末位;本次选房结束时,选房人仍未到场参加选房的或到场未选房的,其选房通知单自行作废,视为自动放弃公共租赁住房配租选房资格,实物配租资格终止。

(五)如选房结束后仍有剩余房源的,由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另行组织其他保障家庭选房,即组织尚未获得实物配租的保障家庭按选房顺序号从小到大的顺序参加剩余房源的选房,直至将本批次房源全部分配完毕。

(六)已享受租赁补贴保障的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通过本批次选房获得实物配租的,须按相关规定退出租赁补贴。

(七)选房人已选房但放弃的,以及选房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住相关手续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公共租赁住房配租选房资格,实物配租资格终止。

八、工作人员及职责安排

(一)综合协调(2人):杨超君、郑居文。

(二)入场处(物业公司2人):负责现场秩序管理及车辆停放秩序指引。

(三)等候区(2人):负责验证等候区选房人选房身份(审核选房通知单、身份证原件,有委托情形的审核选房通知单、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核对身份后,引导选房人就座等候,根据选房区人员情况适时引导选房人到选房区选房。

(四)展示区(1人):负责已选房屋复核、贴标工作。

(五)选房区/放弃登记处(9):负责电脑选房操作、确认等工作,及对现场选房人放弃选房资格的进行确认登记。

(六)现场信息系统保障(2人):负责现场选房系统维护,处理系统突发情况。

柳州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