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工作总结及2017年工作计划 (政办党办)
筑根基 尽职责 全面提升食药安全指数
——柳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工作总结及2017年工作计划
2016年,柳南区食药监局认真贯彻落实柳州市《2016年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从自身建设入手,分解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分阶段、分重点的抓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在柳南行政区域内形成了全面、有效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现将2016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筑牢根基,夯实基础
(一)增编定级,深入推进食药监管体制改革。针对柳南辖区监管任务繁重、人员短缺问题,经柳州市编办同意,柳南区食药监局增加人员编制4人。下设食品药品稽查大队也确定为正科级参公管理单位,进一步完善我区食药监管体系架构。
(二)基层政府购买服务推陈出新。9个基层监管所在推行政府购买服务过程中,因所制宜,探索创新道路。银山监管所依托街道办资源,通过街道办成立的市场服务中心作为第三方,承接食品药品日常管理工作。该中心已试运行4个月,服务中心采用“专人负责”的工作模式,较之前各社区安全岗“一人多岗”的模式更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服务中心在银山监管所的指导下,通过走访、登记辖区内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业主的证照情况,为银山食药监所 “四品一械”日常监管提供基础信息,整体运营情况良好。柳南监管所积极调动社区安全岗人员的参与性,及时足额、按量核发购买服务经费,社区安全岗人员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参与积极性高,协助管理效果好。《中国医药报》还对柳南监管所的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进行了专题采访报道。
(三)添置执法装备。2016年5月,柳南区食药监局获区政府调拨10辆行政执法执勤专用车;6月通过政府采购为稽查大队及9个基层监管所添置价值60余万元的多功能快速检测设备;另有移动执法终端、电动执法车的采购项目正在推进当中。
(四)完善办公场所。在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解决局机关与稽查大队分离办公问题。安排柳南区建设大楼(绿化楼)2-3层共26间办公室作为柳南区食药监局办公场所,可以综合设置办公室、行刑衔接联合工作室、问讯室、快检室、档案室、执法装备室、打假展示厅等,进一步完善职能设置,便于各项工作开展。
(五)开展多元化培训教育。参加各级业务培训外,同时还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新闻写作、摄影培训、“我对食药监有话说”征文、食药监管执法技术大比武、基层基础业务知识等培训教育活动,有效提升基层监管人员的理论和实战水平。
二、立足岗位,履行职责
(一)积极推进行政审批网上申报工作。1、克服困难,适应网上行政审批。自2015年12月1日正式启用《食品经营许可证》以来,柳南区食药监局行政审批窗口全体工作人员加班加点在最短的时间内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熟悉操作流程,制作相关行政审批操作规范、流程图、一次性告知材料、制度材料范本、图纸范本等一系列便民服务材料,积极推进实施行政审批的网上申报工作。截至2016年10月底,共受理各类申请、咨询14517人次,已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1869件,《食品生产许可证》24件。2、开展人性化服务,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广西综合业务监管平台审批效能。(1)服务经营业户:在推进网络审批申报初期,很多业主不熟悉互联网以及平台的操作,在申报过程中遇到很多问题,大厅窗口根据具体的问题制作并印制了行政审批网上申报指南,建立了网报咨询QQ群,实现足不出户即可网上咨询。(2)简化审批流转环节:充分利用网络传输材料,把以前的纸质材料转交给现场审查部门的方式改为电子材料传输,最终由经营户领取审批决定时统一交给窗口,极大的减少了部门之间传递材料消耗的时间和人力资源,提高了审批效率。(3)规范档案整理,移交及时。政务窗口办完许可证之后,即刻归档整理,制作目录,完善电子档案移交表格,每月一次与各监管所交接档案。
(二)构建食品电子监管平台。2015年底柳南区食药监局与杭州米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合作,启动食品药品智能监管平台的建设与探索。截至2016年10月底,我局共组织召开19期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管理培训班,培训辖区内399家餐饮、735户食品经营业主,督促业主主动进入我区食品药品安全电子监管系统,建立城区局、食药监管所及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三级用户,构建柳南辖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系统,实时动态监控,实现监管平台与企业信息追溯、预警共享有效对接。截至目前,柳南辖区内已注册电子监管企业1502家,企业上报电子台账数据已逾56.15万条。
(三)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1、按照上级部门对生产企业监管网上监管率要达到50%以上要求。截至10月底,柳南区食药监局共有生产企业109家,已完成日常监管109家,监管率100%,其中完成69家生产企业的网上监管,完成率63.3%。2、强化重点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对辖区生产企业开展了螺蛳粉专项交叉检查、乳制品生产企业的专项检查、鲜湿米粉的“拂晓行动”、肉制品兽药残留的专项整治、月饼生产企业的专项检查等一系列监督检查。3、加强餐饮企业监管。目前柳南区食药监局共有持证餐饮企业1562家,今年对餐饮企业重点开展:对辖区200多家网络订餐企业进行专项整治;对58家黄焖鸡餐饮店进行专项检查;开展春秋两季学校(幼儿园)食堂专项检查,共检查学校(幼儿园)156家,开展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年度量化率已达88%以上;引导餐饮企业开展明厨亮灶工作;认真做好桂港(香港)两地青年学生在柳南辖区江夏大酒店举办交流活动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四)抓好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1、开展食品安全整治春季大行动,紧紧围绕食用农产品源头治理、超市农贸市场生鲜食品追溯、网络食品、螺蛳粉、保健食品以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促进企业全面落实“第一责任”,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全面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形势稳步向好,杜绝和防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对各类食品经营企业和食品销售经营者进行整治,以直接关系到人民身体健康的食品安全为重点,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在螺蛳粉专项检查中,立案3起,罚没款26661.9元;没收召回不合格产品20件(200袋)袋装螺蛳粉、没收被召回的不合格干米粉94斤以及不合格食用淀粉调制干米粉14包(50斤/包)。 2、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6月13日组织区食安委的成员单位在广西新柳邕农产品批发市场举行以“尚德守法 共治共享食品安全”为主题的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解答等形式,开展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宣传活动。3、开展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食药局联合教育局、公安局、执法局对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园周边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要求经营单位执证经营,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把控食品采购、原材料采购、规范加工制作行为,确保食品、供餐安全,此次共出动执法人员470人次,开展执法检查155次,检查学校幼儿园食堂161家,检查学校周边小餐饮54家,检查校园周边小食品商店70家,检查结果基本合格。
(五)深入开展药品安全监督管理。1、加强药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对辖区内2家药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含麻黄碱原料的仓储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违法违规生产行为、中药饮片不按法定标准检验合格后放行销售以及批生产、检验记录虚假欺骗行为。对存在问题的情况如实记录,并下达责令整改和停业整顿。2、加强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根据柳州市专项工作安排和我局的年度工作计划,实时更新我辖区的药品零售企业数据库,对我辖区内3家药品批发企业,192家药品零售企业以及126家GSP跟踪检查企业进行了全覆盖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对不按规定购进药品,未执行进货查验制度、违规销售处方药等行为进行重点打击。对经营中药材、特殊药品等品种的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对存在不足的企业责令整改,按时进行复查。积极查处违品规贮存药品的经营行为。对药品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3、加强药品使用单位监督检查。2016年初制定《关于开展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开展辖区内85家医疗机构的药品监督检查。对不按照储存条件保存药品、药品超过有效期不及时销毁处理等行为进行重点打击。4、主动作为,加强监管。一是实地核实未取得药品GSP证的企业停止药品经营活动的情况。二是在春节期间“四品一械”安全检查活动中,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检查药店66家,暂未发现重大问题。5、开展辖区疫苗经营使用专项排查工作。根据上级部门对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件的文件精神,我局紧急部署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疫苗集中整治、排查工作,成立联合工作小组。对辖区内2家批发企业以及三甲、二甲医院、9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个卫生院共13家疫苗接种单位开展现场检查, 排查药店106家和医疗机构36家,均暂未发现重大问题。实时掌握辖区疫苗批发企业的疫苗库存情况。
(六)医疗器械监督管理。1、加强医疗器械经营环节监管。年初即对柳南区63家、60家经营企业开展第二类医疗器械备案现场检查验收工作。根据我局2016年度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计划,对辖区内34家批发及批零兼营的医疗器械经营单位和189家器械零售单位进行实地核查,对存在不合格的企业下达责令整改,按时进行整改复查。2、严格实施《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办法》于2016年2月日起实施,柳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立即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开展辖区医疗器械使用单位专项检查。全年共检查54家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其中三级医疗机构1家,二级医疗机构2家,二级以下的医疗机构51,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了责令整改,并按要求整改复查。3、开展透明质酸钠专项监督检查。组织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注射用透明质酸钠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的工作实施方案 》,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使用注射用透明质酸钠行为,规范注射用透明质酸钠购销行为,排查相关单位40家,责令整改经营单位1家,警告相关单位1家。
(七)保化市场监管。1、根据桂食药稽函[2016]58号文要求,我局立即对辖区内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开展面膜类化妆品不合格产品的现场排查工作,共计检查相关单位27家,暂未发现文件中39批次的面膜类化妆品不合格产品。2、开展打击非法销售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和保健食品“蓝健行动”两个专项。以投诉举报较多的保健食品为突破口,针对重点产品和区域,加大对高风险类别产品的监督管理力度。截至10月,共排查多次被投诉举报的商家6家,检查经营单位172家次,检查保健食品182批次。3、开展进口化妆品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对辖区内经营进口化妆品的企业进行了实地检查,对化妆品的产品合法性、产品标签、进货渠道、索证索票和产品质量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均暂未发现问题。
(八)稳步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为全面推进三项不良反应监测工作,3月22日,我局举办辖区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培训,全区共计140余不良反应监测员参加了培训,全面提高我区不良反应上报质量。截至9月底,我区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全部完成任务,新的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上报比例稳步提高。
三、稽查助力,惩育并行
2016年柳南区食药监局稽查工作表现突出:5月在自治区食品药品行刑衔接工作推进会上作典型发言,得到兄弟单位的认可,南宁市青秀区、钦州市钦南区、柳江县等食药监局先后到柳南区食药监局观摩学习;10月参加柳州市食药监系统稽查执法大比武获第一名,另有两位主力队员入选市局参赛队,到自治区参加稽查执法大比武获自治区第二名好成绩。
(一)及时有效处理投诉举报。1、2016年来共受理投诉举报347件,其中,政府热线转办投诉51件,职业投诉件45件。每起投诉柳南食药监局都能严格按照《投诉举报处理流程》进行处理,第一时间向投诉人反馈,切实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目前,通过投诉举报线索排查,共立案调查11起,基本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2、认真落实举报奖励措施,按照《柳州市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制度(试行)》有关规定,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规范投诉举报信息管理。促进投诉举报与稽查执法工作的有效衔接,加强投诉举报案件线索的查办工作。2016年共向举报人发放举报奖励款1600元。3、积极向公众开展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的宣传及教育工作。3月31日上午,柳南食药监局在柳州市潭中西路金绿洲35栋门前成功承办了柳州市2016年食品药品投诉举报“3·31”主题宣传日活动。通过宣传活动进一步推动《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的贯彻实施,动员社会公众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社会治理,推动形成社会共治格局,同步提升了“12331”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品牌知名度和公众知晓度,树立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执政为民的良好形象。
(二)加强日常监督抽检及食品快速检测。1、为确保食品市场稳定,在元旦、春节前后、清明、五一、中秋、国庆等节假期加大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抽检,加大螺蛳粉、肉制品、乳制品和含乳饮料、鲜湿米粉生产企业的抽检力度和深度,强化问题产品靶向性,深化监检结合机制,采用监督抽验和风险监测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和监管薄弱环节。2016年对食品生产企业共抽样送检209批次。2.积极加大上市农产品质量抽检力度,送检各类食用农产品达240批次,其中禽畜肉60批次,水产品50批次,鲜蛋20批次,蔬菜85批次、水果20批次,豆类5批次。主要进行有机磷农药残留、兽药残留、孔雀石绿、铅、总砷、镉等测定,深化监检结合机制,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和监管薄弱环节。至10月底共发现不合格农产品3批次(2个生姜,1个鲶鱼),已及时进行立案调查。3.组织辖区10个监管所(站)认真开展食品快速检测工作,有效保障柳南区食品安全。柳南区食药监局现分别在稽查大队、9个监管所、河西市场、银山市场、鹅山市场设置了13个快检站(点),随时对群众送检食品进行快速检测。强化对2015年底新建成的3个市场快检站打造,今年拨款1.6万元为其配置各类试剂和耗材。截至目前,柳南区共完成食品快速检测任务1273批次,其中3个市场快检站共完成快检任务409个批次。4.截至10月,柳南区食药监局全部完成2016年药品类抽检任务,共送检国家基本药物抽验17个批次,日常监督快筛13个批次。截至目前,共收到2份检验报告,其中1个药品不合格,已立案查处。
(三)积极查办案件,保持打击高压态势。柳南区食药监局牢牢把握“拓案源、重追踪、抓专项、办大案”的工作思路,深化推进案件稽查工作,提高稽查工作效率,取得了明显成效。2016年共立案72件,其中,监督抽检发现32件,检查发现18件,群众投诉举报中发现12件,公安移送的4件,上级交办4件,其他2件。食品类案件占共案件数的86.11%,药品类、化妆品类案件比重分别为12.5%、1.39%。到10月26日止已结案55件,罚没金额达1127712.15元。
(四)认真做好应急处置演练,有效处置“红日奶牛”舆情事件。大力推进食品药品应急管理规范化工作,进一步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夯实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基础。于4月28日在柳州市交通学校组织开展柳州市交通学校2016年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演练暨柳南区教育系统2016年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培训会,组织柳南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含私立幼儿园)共计160家300多名学校负责人和食堂管理人员及交通学校1800名师生一起现场观摩。此次活动提升了柳南辖区广大师生员工防范食物中毒和协同应对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和救护的综合能力,进一步加强了柳南区教育系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5月,柳南区食药监局在查处柳州市红日奶牛场涉嫌违法生产食品案时,由于案件社会关注度较高,引发社会舆情。面对各种突发情况,全局干部思想统一,态度端正,积极配合各级部门开展工作,依法依规查处案件,圆满处理该舆情,表现出较好的大局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五)探索食品药品行刑衔接工作机制。为进一步强化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公、检、法机关的协调配合,建立高效的案件会商机制,明晰案件移送标准,柳南区食药监局在《柳州市柳南区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协作机制》基础上不断完善食品药品犯罪案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移送)各项工作机制,强化案件线索共享、联合立案、协同查处、联合督办、统一发布案件信息等工作,同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遇到重大疑难案件随时召开,实现案件的有效移送和反馈。
四、党风廉政建设常抓不懈
(一)抓学习。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要求党员干部在日常生活中时刻以党纪法规为镜,认真对照检查自己,找出不足,才能不触红线,不随性,更不能任性,真正成为一名合格的党员干部。
(二)抓整改教育。2016年3月25日组织召开“柳南区食药监局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再推进会”,要求局领导、各部门负责人认真树立“一岗双责”意识,在抓业务工作的同时抓好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利用各类培训会议开展教育,及时警示约谈苗头性问题。督促全体党员干部职工严肃工作纪律,规范行政行为,依法履行职责,严防发生监管执法违纪违法问题。
(三)强化宣传。一是坚持正面引导为主,宣传勤廉兼优的先进典型,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文化氛围。二是结合“两学一做”专题教育,以各类会议、业务培训为平台,加强对党章党规、系列讲话的学习,争做一名合格党员。三是充分利用曝光出来的典型违纪案例,广泛、及时开展警示教育。
五、存在问题
(一)人员短缺,监管力量严重不足。柳南区监管任务居四城区之首,但人员编制配备却是按四城区统一的乡镇、街道所3个编制标准配备。人员与任务严重不匹配,严重影响监管工作正常开展。
(二)执法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业务素质和思想素质与形势任务需要还存在较大差距,从业时间短、专业不对口、执法办案经验不足等问题还相对突出,综合能力素质有待提高。尤其是药械监管专业知识水平要求较高。基层监管工作人员因专业不对口、检查经验不足而容易出现应付式检查,易造成监管漏洞。建议多加强药械专业培训。
(三)行政审批工作中对现场核查的要求,四城区行政审批窗口各自要求不同(灵活性问题)。导致业主在办理两家以上许可证时,会出现递交相同的材料在A区能办证,B区不能办证的情况,甚至还会出现审批窗口与基层监管所现场核人员意见相左的问题,政府部门公信力遭群众质疑。建议上级部门对现场核查规定中没有详细界定的环节内容制定统一标准要求,以求统一。
(四)幼儿园学校食堂监管压力大。部分幼儿园学校因无法取得办学许可,导致无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易留下食品安全隐患。仅靠食品药品监管局去取缔,难度较大。
六、2017年工作计划
(一)认真做好食品安全宣传工作。积极探索食品安全宣传的有效途径,加大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提升监管水平。利用街道、各社区宣传园地,拓宽宣传阵地,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和启发,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守法诚信生产经营。
(二)行政审批办证窗口将继续推进网上审批工作。梳理衔接环节,制定内部统一操作规范,尽量缩短办证时间,不断提高服务效能,加强窗口建设为食品经营企业创造优良的政务环境。
(三)集中开展各类食品药品专项整治。深入开展集中整治,继续保持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全面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加强与各部门的配合,健全联合打假机制,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行为;强化技术支撑,增加抽验批次,扩大检验项目,查处各类假劣餐饮食品和药械。
(四)继续强化食品生产企业、餐饮企业的主体责任。推动餐饮服务提供者建立自身食品安全制度规范,切实落实食品经营者首负责任,与相关食品生产企业、餐饮企业、学校(含幼儿园)签订相关责任书,明确责任。
(五)探索打击网络食品药品犯罪监管模式。关注利用互联网从事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经营的新动向,深入排查辖区内利用互联网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隐患,筹建网络监管稽查中队,集中整顿食品药品经营中的互联网秩序,斩断非法经营路径,查处利用互联网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网络舆情监管力度,整治和规范食品药品经营中互联网秩序,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网上舆论氛围。
(六)强化应急管理,提高处置能力。一是扩充应急队伍,提高灵活处置能力。二是开展跨区域应急模拟演练,提高实战能力。三是邀请专家指导,加强城区交流,增强综合素养。
(七)加强与辖区“四品一械”生产企业、餐饮服务企业、农贸市场、大型超市的交流与沟通。积极下户指导企业规范经营,而不是以罚代管。
(八)指导辖区食品快检站(点)建设。通过建章立制、定岗定员、技术培训、信息发布等手段,充分发挥快检站(点)的食品安全检测职能。
(九)开展示范点创建工作。在辖区内创建“示范农贸市场”1家、“示范超市”1家,明确示范建设标准,以点带面,推动行业发展。
柳州市柳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