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人社发〔2021〕32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日期: 2021-08-26 17:40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本厅各处室,自治区社保中心,厅属各单位:

为促进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我厅组织编制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726

(此件公开发布)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20217

目 录

第一章 全面开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新征程 6

第一节 发展基础 7

第二节 指导思想 10

第三节 主要目标 12

第二章 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16

第一节 强化就业优先政策 16

第二节 促进重点群体就业 17

第三节 健全创业带动就业机制 19

第四节 大力实施职业技能培训 20

第五节 健全全方位就业公共服务体系 21

第六节 建设开放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 22

第三章 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24

第一节 加快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24

第二节 推进实现社会保险应保尽保 25

第三节 健全社会保险待遇调整机制 26

第四节 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 26

第五节 优化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体系 27

第四章 激发技术技能人才活力 28

第一节 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28

第二节 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30

第三节 持续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32

第四节 促进人才顺畅有序流动 33

第五节 加强表彰奖励工作 33

第五章 深化企事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34

第一节 深化企业工资制度改革 34

第二节 改革完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35

第六章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35

第一节 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35

第二节 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体制机制 36

第三节 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 37

第四节 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 38

第七章 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质量 39

第一节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39

第二节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 40

第三节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信息化 40

第四节 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风建设 42

第五节 大力推进乡村振兴人社服务 43

第八章 强化综合保障措施 44

第一节 坚持依法行政 44

第二节 强化财力保障 44

第三节 加强监测评估 45

第四节 加强科研支撑 45

第五节 强化规划实施 45

第六节 加强宣传引导 46

规划指标解释 47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主要阐明“十四五”时期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总体思路、主要目标任务和重要政策措施,是“十四五”时期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基础性、指导性文件。

第一章 全面开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新征程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为加快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作出积极贡献。

第一节 发展基础

一、十三五时期发展成就

十三五”时期是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不平凡的五年。五年来,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环境和新形势下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冲击,全区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为工作主线,砥砺前行,担当实干,奋力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改革创新,全面完成了“十三五”时期各项目标任务。

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城镇新增就业超过20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就业结构不断优化,劳动者就业技能不断提升,创业带动就业成效明显,重点群体就业保持稳定。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有序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超过3300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超过410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超过485万人,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超过4988万人,统筹层级和保障水平稳步提高,社保基金投资取得较好收益,基金保值增值和防范风险能力显著增强。人才强桂战略深入实施,技术技能人才总量明显增加,专业技术人才超过230万人,技能人才超过716万人,人才素质进一步提高,人才引进、流动、评价、激励机制不断完善,各类人才平台服务更多、更精准、更人性化。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事业单位人才人事管理机制,释放事业单位人才活力。不断完善企业工资增长机制,稳步推进事业单位薪酬制度改革,有效加大对“高精尖缺”人才和艰苦边远地区、乡镇基层一线工作人员的激励力度。劳动关系保持和谐稳定,充分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作用,劳动人事争议得到妥善高效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全面治理,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有力保障。人社法治建设稳步推进,地方人社法规体系不断完善,政务服务工作不断优化,人社领域创新改革协调发展。人社扶贫成效显著,建档立卡贫困人员100%参加社会保险,60周岁以上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100%按月足额领取养老金。农村贫困劳动力通过就业帮扶实现就业累计超过100万人,累计开发扶贫公益性岗位4.6万个,持续推进行风建设,大力推行“一网一门一次”服务,推进“减证便民”,行风满意度不断提高,人社公共服务水平全面提升。

十三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长足发展,为推动实现广西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为“十四五”时期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专栏1 “十三五”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指 标

十三五”

规划目标

十三五”

完成数

完成情况

一、就业

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175]

[206.48]

已完成

2.城镇登记失业率(%

5

2.77

已完成

二、社会保障

3.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881

919.52

已完成

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1780

2437.73

已完成

5.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90

90.43

已完成

6.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285

410.58

已完成

7.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370

485.57

已完成

三、人才队伍建设

8.专业技术人才总量(万人)

230

230

已完成

9.高技能人才总量(万人)

125

169.12

已完成

四、劳动关系协调

10.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

90

96.60

已完成

11.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

60

71.71

已完成

12.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90

97.35

已完成

13.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

95

100

已完成

五、能力建设

14.社会保障卡发卡人数(万人)

4460

4988.66

已完成

注:[ ]内为五年累计数。

二、十四五时期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十四五”时期,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有新的变化,总的来看机遇大于挑战。从机遇看,进入新发展阶段,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一湾相挽十一国,良性互动东中西”的独特区位优势更加凸显,在推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中的战略地位更加重要,“一带一路”建设、中国(广西)自贸试验区、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以及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为广西加快发展注入新的强大动能,为加快补齐公共服务短板、实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带来重大机遇。从挑战看,随着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蔓延加速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演化,不确定性不稳定性明显增加,广西经济总量偏小,产业结构不优,民生保障短板弱项不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面临较大压力。就业总量压力与结构性矛盾并存;工资收入水平较低;人口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部分地区社会保险基金保发放压力不断加大;制约和影响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尚未根除,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目标和方向有待进一步深化;劳动关系风险隐患依然存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全区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必须立足新发展阶段,牢牢把握发展规律和发展需求,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凝心聚力、担当实干,抓住新机遇,应对新挑战,着力解决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为全面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凝聚强大动力。

第二节 指导思想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总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四个新”总要求和四个方面重要工作要求,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抢抓用好新发展机遇,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实行更积极更开放的人才政策,构建更加和谐的劳动关系,推进更加全面的人社法治建设,提供更均衡更优质的公共服务,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提供更强有力的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把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不断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能力和水平,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保证。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至上,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社会公平作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在发展中增强保障和改善民生能力,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更好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坚持新发展理念。把新发展理念贯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全过程,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提出的新要求,转变发展思维和方式,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坚持与时俱进,用改革的办法和创新的思维解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中的问题,坚决破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体制机制障碍,推动治理体系现代化,提升治理能力,持续增强事业发展动力活力。

——坚持系统观念。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注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实现发展质量、结构、规模、速度、效益、安全相统一。

——坚持依法行政。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认真履行保障和改善民生职责,深入推进依法行政,重点解决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中损害群众权益的突出问题,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促进社会和谐。

第三节 主要目标

按照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战略安排,2035年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远景目标和“十四五”时期主要目标如下:

2035年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远景目标:展望2035年,我区将基本建成壮美广西,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综合实力大幅提升,经济总量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将迈上大台阶,基本建成创新型广西,基本实现广西治理现代化,人才数量质量大幅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人民生活更加美好,人的全面发展、各族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随着我区基本实现现代化,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将更加科学完善。就业质量显著提升,保持较低的失业水平,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满足劳动者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实现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形成社会保障全民共建共享的发展局面。人才政策更加积极更加开放,各类人才的创新活力竞相迸发。工资收入分配更加公平合理,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城乡一体、均等可及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高效优质。

十四五”时期的主要目标:

——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就业容量不断扩大,就业质量不断提高,就业创业环境不断优化,劳动者技能素质不断提升,重点群体就业基本稳定。到“十四五”期末,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75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6.8%以内,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

——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推进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失业保险自治区级统筹,工伤保险自治区级统筹制度更加完善。到“十四五”期末,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040万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00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50万人。

——技术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质量不断提升。人才发展体制机制逐步完善,人才队伍规模不断扩大,人才队伍结构更加合理,人才创新创业活力稳步增强,人才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协同性进一步提升。到“十四五”期末,累计新增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人数30万人,累计新增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数133万人。

——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更加完善。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更加健全,工资调整机制更加完善,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逐步提升,工资收入分配结构明显改善。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工资分配制度基本建立。

——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体制机制持续优化,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更加有力。到“十四五”期末,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达到60%,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90%,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达到96%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全区统一,智慧服务能力显著提升。社会保障卡实现发行应用全覆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标准化全面推进,城乡居民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的可及性明显增强。

专栏2 “十四五”时期主要指标

2020

2025

属性

一、就业

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206.48]

[175]

预期性

2.城镇调查失业率(%

-

6.8

预期性

3.城镇登记失业率(%

2.77

5

预期性

4.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人次(万人次)

[254.86]

[150]

预期性

5.其中:农民工参加职业培训人次(万人次)

[88.76]

[45]

预期性

二、社会保障

6.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90.43

95

预期性

7.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410.58

500

约束性

8.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485.57

550

约束性

9.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资金总额(亿元)

-

55

预期性

10.补充养老保险基金规模(亿元)

300

700

预期性

三、人才队伍建设

11.新增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人数(万人)

-

[30]

预期性

12.博士后研究人员年招收数(万人)

0.01

0.02

预期性

13.新增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数(万人次)

-

[133]

预期性

14.其中:新增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数(万人次)

-

[10]

预期性

四、劳动关系

15.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

71.71

60

预期性

16.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97.35

90

预期性

17.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

100

96

预期性

五、公共服务

18.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万人)

4988.66

5100

预期性

19.其中:申领电子社保卡人口覆盖率(%

-

67

预期性

注:[ ]内为五年累计数。

第二章 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贯彻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健全有利于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促进机制,扩大就业容量,提升就业质量,优化就业结构,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加快提升劳动者技术技能素质。有效防范化解失业风险,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第一节 强化就业优先政策

构建就业与经济协同发展格局,坚持经济发展就业优先导向,将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将保就业作为经济运行合理区间的下限,健全财政、货币、就业等政策协同与传导落实机制,完善就业影响评估机制,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实施对就业吸纳能力、就业质量、就业结构、就业环境等方面的影响,强化经济增长与就业发展良性互动。推动实施有利于促进就业的产业、贸易、投资、奖补等政策,优先支持吸纳就业能力强、潜力大的行业产业和项目,支持中小微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发展,支持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引导劳动力要素合理有序畅通流动。建立健全县以上政府部门就业工作组织领导机制,优化完善重大风险合纵连横的协同应对机制,强化落实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督查考核机制。

第二节 促进重点群体就业

坚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吸引更多高校毕业生在广西就业创业,持续开展青年就业见习,强化技能培训和职业指导,加大对长期失业青年、就业困难毕业生的就业帮扶力度。积极引导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统筹城乡就业政策,拓宽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外出就业和返乡创业渠道,促进就业公平,提高就业质量。促进失业人员就业。帮扶困难企业职工稳岗转岗,畅通失业人员求助渠道,强化就业帮扶、社会救助、生活保障联动,提高失业人员就业能力,增强失业人员就业意愿,提高再就业稳定性。更好实施就业援助制度。实施就业帮扶专项行动计划,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帮扶,建立易返贫致贫人口发现和响应机制,采取针对性帮扶措施防止返贫。加强就业困难人员动态管理,建立就业困难人员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机制,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托底帮扶。统筹做好妇女、农民工、残疾人、退役军人等群体就业工作。

                   专栏3 就业创业促进计划

01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

聚焦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的岗位。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和高校毕业生留桂就业计划,建立健全就业创业激励政策,引导高校毕业生到战略新兴产业、中小微企业、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开展“最美基层高校毕业生”学习宣传活动。优化就业创业服务,加强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开展常态化招聘服务。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实名制就业帮扶。

02 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质量提升工程

实施公共就业服务工作人员能力提升计划,组织开展岗位业务竞赛和业务交流培训,加强职业指导人员、职业信息分析人员、创业指导人员等队伍建设,提高服务专业化水平。根据国家统一标准,建成全自治区统一的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立自治区、市、县(区)、乡镇、行政村五级互联互通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信息化建设,拓展网上服务平台、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渠道,推动线下实体网点服务与线上互联网服务深度融合。

03 就业统计调查能力提升计划

加强城镇新增就业、登记失业统计工作。完善就业监测机制,多维度开展就业监测,加强就业形势分析,密切关注经济形势变化和就业、失业关键性指标变动情况,持续跟踪企业招聘用工状况和劳动力市场供求变化。

04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促进计划

组织实施“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月”等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大力推进省际劳务协作,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组织化程度。

05 返乡留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创业支持计划

开展回归农业稳定行动,引导返乡留乡农民工投入农业生产,扩大农业生产和服务领域的就业机会。开展工程项目吸纳行动,以实施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带动更多返乡留乡农民工就业创业。开展创新业态培育行动,挖掘和拓展新产业新业态就业创业机会。开展扶持创业带动就业行动,强化返乡创业示范带动效应,积极发展乡村车间、家庭工场、手工作坊、创意农场等,拓宽创业就业渠道。统筹开发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符合条件的返乡留乡农民工就业。

06 就业创业示范工程

开展创业型城市、公共就业服务示范城市以及自治区级、国家级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工作,选树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典型。

第三节 健全创业带动就业机制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行政审批,强化服务,对新产业新业态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支持引导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城镇失业人员等各类人员以创业带动就业。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降低创业担保贷款申请门槛,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力度,鼓励多层次、多形式的金融资本支持创业创新。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等平台建设和运营,打造“预孵化+孵化器+加速器+稳定器”的创业孵化链,不断提高创业载体服务规范化水平,更好发挥引领辐射作用。加大对初创实体和中小微企业开展创新活动的支持力度。健全完善创业项目开发、贷款融资、场地支持、租金减免、税费减免、奖励补贴、人力资源配置等多元政策支持体系,降低创业创新成本和风险。创新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破除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弊端,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加大返乡入乡创业支持力度。提高公共服务机构创业服务能力,组建高素质创业指导专家队伍,提供高水平专业化的创业指导服务。健全创业培训制度,完善培训模式,加强培训课程开发,不断提高创业培训质量。加强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组织开展各类创业创新大赛和推介交流活动,推进双创示范基地建设,营造良好创业氛围。鼓励个体经营,增加非全日制就业机会,支持和规范新就业形态发展,拓展灵活就业岗位,健全灵活就业服务保障体系,强化灵活人员就业权益保护。

                      专栏4 创业能力提升计划

01 实施“马兰花”计划

通过师资队伍培训,为我区培养一批优秀的创业培训师。加强创业培训机构建设,提高服务创业能力。扩大创业培训规模,提升创业培训质量,帮助劳动者成功创业,带动和扩大就业。

02 加强创业载体建设

整合资源,加大创业载体建设支持力度,打造“预孵化+孵化器+加速器+稳定器”的全产业链孵化体系,选树一批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认定一批自治区农民工创业园,完善项目开发、开业指导、融资对接、能力提升等一条龙服务,构建优质创业孵化生态。

03 开展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

按照国家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安排,推动各地开展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争创全国优秀创业型城市。

第四节 大力实施职业技能培训

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和重点群体、重点行业领域专项培训计划,开展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大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更加注重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推动“双千结对”岗位技能培训深入开展,加快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广泛开展新业态新模式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支持开展定制培训,有效提高培训质量。全面推广职业培训券,畅通职业技能培训服务渠道。推广应用“互联网+”培训模式。强化技能培训监管,提升培训的规范性、有效性。统筹职业技能培训资金,落实培训资金税前扣除政策,完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机制。加强广西专项职业能力开发,定期更新发布急需紧缺职业目录。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加大培训教材开发力度。扩大公共实训基地建设覆盖面,加快推进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打造广西技工职业技能培训品牌。

                           专栏5 职业技能培训专项行动

01 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持续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充分调动培训机构和劳动者参与积极性主动性,突出抓好企业职工和重点群体职业技能培训,加大“双千结对”岗位技能培训工作力度,全面推广职业培训券,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50万人次,全面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

02 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工程

建设一批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服务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促进高质量就业。

03 职业技能培训品牌

扶持一批技工院校,培育劳务技能品牌,培养一批乡村振兴技能人才。

第五节健全全方位就业公共服务体系

加快推动统一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制定与全国标准相统一的自治区就业创业公共服务平台规划,完成与国家平台的精准对接。统筹布局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网点,着力构建“农村5公里、城市15分钟服务圈”,补齐农村地区、易地扶贫搬迁大型安置区服务设施短板,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网络,完善服务内容体系,不断提高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供覆盖全民、贯穿全程、辐射全域的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推动劳动者在就业地平等享受就业服务,促进城乡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加大财政就业补助资金投入,实现常态化援企稳岗帮扶,统筹用好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健全完善就业监测及失业预警体系,防范规模性失业风险。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推进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与市场化、社会化机构的合作。加强就业创业服务专家队伍建设和公共就业服务训练基地建设,深入开展基层公共就业服务人员业务培训。

第六节 建设开放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

加快建设统一规范、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深入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行动,着力培育重点骨干企业,推动构建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各有侧重、互为补充的发展格局。建设高标准人力资源市场体系,促进就业创业,服务人才流动,推动乡村振兴。培育发展广西人力资源服务业,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标准化、信息化、品牌化建设,促进行业协会建设。加大对人力资源服务业集聚和创新平台的支持力度,创建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自治区级、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打造立足当地、服务广西、辐射西南中南、面向东盟衔接“一带一路”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培育完整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链、生态链。加大人力资源服务业人才培养力度,提高从业人员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规范网络招聘活动和劳务派遣。加快推动“互联网+监管”信息化建设,探索创新网络招聘等领域监管手段,严厉打击就业歧视、非法职介等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违法行为。推进人力资源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全区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监测发布和市场统计制度建设。

                专栏6 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计划

01 骨干企业培育计划

重点培育一定数量的具有核心产品、成长性好、竞争优势明显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大力推动专业化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向价值链高端延伸。

02 产业园区建设计划

创建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根据本地实际和需要,建设自治区级、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03 互联网+人力资源服务行动

推动人力资源服务和互联网的深度融合,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融合发展。

04 诚信主题创建行动

开展诚信服务主题创建活动,评选一批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单位,发挥诚信示范典型的带头引领作用,增强服务机构诚信意识、品牌意识,促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健康发展。

05 促进就业创业行动

开展联合招聘服务、重点行业企业就业服务、重点群体就业服务、促进灵活就业服务、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优质培训服务、劳务协作服务、供求信息监测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促就业综合服务。

06 助力乡村振兴行动

为乡村振兴提供招聘、就业创业指导、培训等各类人力资源服务,促进人力资源流动和配置。

07 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监测行动

完善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监测和发布制度,健全市场供求信息监测和发布机制,着力提高市场供求信息分析质量,充分发挥市场供求信息在服务就业形势分析研判和引导人才合理有序流动中的作用。

第三章 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坚持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应保尽保的原则,落实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广西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第一节 加快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调剂制度。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自治区级统筹制度。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推进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推动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方案,逐步提高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推进落实遗属待遇和病残津贴政策。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平稳运行。配合自治区有关部门推进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加快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完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制度,推动建立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制度,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

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适时调整缴费档次标准,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运营,规范个人账户计息办法。完善丧葬补助金制度。完善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加强退役军人保险制度衔接。

加快建设更积极稳健的失业保险制度。研究完善失业保险相关制度。推进实施失业保险自治区级统筹。完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实施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政策。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进一步畅通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渠道。完善失业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失业动态监测。

探索建立多层次工伤保险制度体系。完善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制度,发挥工伤保险积极作用,推动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加强工伤康复工作。完善广西工伤保险相关制度及配套办法。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探索平台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工作,推动工伤保险基金自治区级统筹实现统收统支目标。

                   专栏7 社会保险制度完善计划

01 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建设计划

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加快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探索推进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02 推进实施失业保险自治区级统筹

根据国家部署,2021年底前制订自治区级统筹实施方案,2023年底前完成自治区级统筹相关工作任务。

第二节 推进实现社会保险应保尽保

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推动实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法定人群全覆盖,完善政府为特殊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政策,积极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适龄参保人员应保尽保。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户籍限制。积极促进有意愿、有经济能力的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加强失业保险参保扩面工作,重点推动中小微企业及其职工参加失业保险。实现工伤保险政策的法定职业人群全覆盖,以高危行业为重点,持续扩大工伤保险覆盖范围。

           专栏8 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养老保险参保推进计划

落实非本地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养老保险的政策;积极促进有意愿、有经济能力的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制度全覆盖到法定人群全覆盖。

第三节 健全社会保险待遇调整机制

落实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合理调整机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失业保险金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健全工伤保险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联动机制,完善待遇水平动态调整机制确保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第四节 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

依法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体系,健全政策、经办、系统、监督“四位一体”的基金管理风险防控体系。探索开展智慧监测,提升风险识别、监测、防控能力。强化监督信息化管理,健全常态化非现场监督机制,建立全区统一的监督业务管理系统。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推动实施约谈、巡查和挂牌督办制度全面落实,加强基金风险警示提示,完善欺诈、骗保行为惩戒机制,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坚持精算平衡,健全基金预测预警制度,促进养老保险基金长期平衡。继续扩大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规模,实现基金保值增值。加强职业年金投资监管,促进合规运营。按照国家部署落实养老保险第三支柱监管制度。

             专栏9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

继续扩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规模,按照国家部署的时间节点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新增结余80%以上委托投资,为基金保值增值提供可靠保障。

第五节 优化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体系

完善社会保障管理体系和服务网络,提高经办队伍服务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提升社会保障治理效能。建立与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相适应的经办管理服务体系。按照国家部署推动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服务网络实现全国、自治区、市、县、乡五级联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服务网络实现自治区、市、县、乡、村五级联网。持续提升村级平台服务能力,加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服务能力建设,缩小城乡经办服务差距。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完善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深入推进社保经办数字化转型,加强社保业务数据治理,提升社保数据分析应用能力。夯实完善社保经办线上服务基础,逐步拓宽线上服务范围。优化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推动构建“事前承诺一事中监管—联合惩戒”的信用管理新模式,提升社保经办精确管理和精细化服务水平。

第四章 激发技术技能人才活力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持续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优化人才“引育管服用”生态,壮大人才总量、提高人才质量、突出“产才融合”,充分激发和增强技术技能人才创新创业活力,为建设壮美广西注入强大动力。

第一节 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强化服务高质量发展和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导向,完善高层次人才政策体系。更大力度、更高质量实施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注重引进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对引进具有领先水平、掌握关键核心技术的顶尖人才和团队实行一事一议、特事特办。创新实施自治区重大人才项目,聚焦重大战略、重点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高校“双一流”建设培育人才。创新引才用才模式,探索“揭榜挂帅”,招揽海内外人才破解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难题。鼓励“人才飞地”建设,支持入驻人才及团队享受我区人才政策待遇。壮大高水平工程师队伍,带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素质整体提高。大力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完善分类分层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体系,建设一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培养培训一批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开展新职业人才培养培训。提高入选政府特殊津贴等国家人才项目规模。创新实施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加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建设,支持与区外高水平博士后平台联合培养博士后人才,发展壮大青年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实施人才引进行动计划优化留学回国人才创新创业服务,强化高层次人才来桂创新创业激励保障力度。完善人才评价机制,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完善职称管理制度和评价标准,创新职称评价方式,加强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化建设。深入实施专家服务基层行动,鼓励引导人才服务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健全完善人才联系服务机制,弘扬新时代科学精神和专业精神,营造尊重人才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

               专栏10 专业技术人才系列支持计划

01 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

组织实施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完善自治区特聘专家制度,重点培养支持一批创业类、产业技术类优秀人才。实施自治区高水平创新创业团队培养工程,引进培养一批在相关领域具有领先地位和社会影响力的创新创业人才团队。依托广西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完善高层次人才认定体系,丰富高层次人才服务内容,为人才在桂工作、生活提供贴心服务。

02 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

加强国家级和自治区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建设,开展新职业人才培养,组织实施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研修培训项目,举办公需科目培训考试,促进专业技术人才能力提升。

03 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

依托国家双一流学科建设和与广西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国内重点科研院所、知名高校建设等优势资源,结合重点产业、重点学科、重点领域发展需求,每年择优支持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全职引进博士,给予专项资金支持,连续资助2年。创新博士后人才培养模式,支持区外高水平博士后平台联合培养博士后人才。

04 人才引进行动计划

根据区内单位人才引进需求,依托广西·中关村创业创新基地,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发布重点领域人才开发目录,开展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招聘活动。

05 人才服务基层计划

鼓励支持各类高层次人才深入基层开展技术指导、项目洽谈、学术技术讲座等人才服务活动,加快基层人才队伍建设,解决一批基层急难愁盼问题,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

第二节 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实施“技能广西行动”,弘扬工匠精神,培养更多高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和大国工匠,推动实现技能强区目标。着力提高技能人才待遇水平,探索扩大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领域,拓宽人才发展空间。加强高技能人才表彰激励和先进典型宣传选树工作,积极营造有利于技能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全面推进企业新型学徒制,推进技工教育高质量发展,提升技工教育质量。推进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世界技能大赛项目集训基地等项目建设,为各类重点产业培养大批优秀技能人才。推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推进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强化技能人才质量建设,丰富高技能人才评价方式,优化高、中、初级技能劳动者发展梯队,壮大产业工人队伍,扩大高技能人才总量。加强技能领域的国内外交流合作,创新开展高水平职业技能竞赛,举办广西职业技能大赛,积极参加全国职业技能大赛和各类行业职业技能竞赛,鼓励和支持举办各类职业技能竞赛。

                      专栏11 技能广西行动

01 “广西技工”工程

实施“广西技工”工程行动,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高技能人才待遇,加强高技能人才项目建设,支持技工院校改革发展,大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贯通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互通渠道。

02 技能大赛引领计划

健全职业技能竞赛制度,完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提高职业技能竞赛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通过积极参加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举办广西职业技能大赛,推动自治区各级技能竞赛广泛开展,带动各行业企业、院校深入开展技术技能比武,实现以赛促学、以赛促训、以赛促评、以赛促建。加强区内外技术技能交流合作。

03 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工程

建设75个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其中:国家级25个,自治区级50个),充分发挥其在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中的引领作用,成为高技能人才培养的重要平台。

04 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工程

建设75个技能大师工作室(其中:国家级25个,自治区级50个),发挥高技能领军人才在带徒传技、技能攻关、技艺传承、技能推广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面向企业、行业职工及相关人员开展培训、研修、交流等活动,将技术技能革新成果和绝技绝活加以推广。

05 世界技能大赛项目集训基地工程

积极参与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基地建设,建设25个自治区级世界技能大赛项目集训基地,为广西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提供比赛和集训场地、设备,支持和改善优秀选手备赛条件,提升在各类职业技能竞赛中的竞争力。

06 技工教育质量提升工程

大力发展技工教育,支持技工院校建设发展,充分发挥技工院校在技能人才培养中的主阵地作用。推进产教融合,推行一体化教学改革,对接产业需求开展技工院校专业建设。深化技工院校职称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能力建设,进一步规范教材管理。落实中央对西部地区的新建技工院校(职业技能培训中心)、改扩建技工院校工作要求,争取10所左右技工院校纳入全国优质技工院校建设,20个左右专业纳入全国优质专业,争取3个左右技工教育(联盟)集团纳入全国试点范围。

07 职业技能等级制度

完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全面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鼓励企业等用人单位开展自主评价,支持技工院校及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作为社会培训评价组织,面向社会劳动者开展第三方评价服务。加强监管和服务,做好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的有效衔接。

08 广西劳务品牌工程

选取有广西特色、带动能力强、规模较大、品牌效益较好的行业,重点打造“八桂家政”、“八桂建工”、“八桂米粉师傅”等广西特色劳务品牌。构建劳务品牌培育体系,建立劳务品牌对接乡村振兴机制,实施技能提升、就业创业、品牌创建、权益保障、交流推广等专项行动计划,力争建设30个自治区级劳务品牌培训示范基地、30个自治区级劳务品牌孵化基地、30个自治区级劳务品牌专家工作室,累计培训30万人次以上。

第三节 持续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根据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要求目标,持续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出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培训、交流等实施办法和贯彻落实意见,建立健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监督制度,形成比较完善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体系。充分激发事业单位活力,扩大和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自主权。完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度和公开招聘制度。建立健全岗位设置结构比例动态调整机制和考核奖励机制。按国家统一部署实施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支持和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研人员按规定创新创业,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支持和鼓励农业科技人员按规定入乡兼职兼薪和离岗创办企业。推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一件事”服务模式。

第四节促进人才顺畅有序流动

深化人才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市场性流动和引导性流动,探索建立产业发展、转型升级与人才供求匹配机制。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市场化引才中的作用,完善人才流动政策,破除劳动力和人才在城乡、区域和不同所有制单位间的流动障碍。开展重点产业、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调研,编制发布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目录,健全人才需求预测预警机制。

第五节加强表彰奖励工作

全面加强表彰奖励工作基础建设,完善表彰奖励制度,加强表彰奖励、创建示范活动规范管理。持续推进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奖励工作,优化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设置,做好中央和自治区重大表彰奖励评选推荐工作,做好定期表彰和处置突发事件、完成重大专项任务表彰奖励评选工作。指导各级各部门规范开展表彰奖励活动,研究建立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监督检查和处理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创建示范工作管理制度,严格项目审批和监督管理。加强表彰奖励获得者管理服务,督促落实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和生活困难表彰奖励获得者帮扶措施,开展表彰奖励获得者休假疗养活动。建立健全各级表彰奖励工作协调机制,定期开展系统干部培训,提高表彰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加强先进典型选树宣传,营造尊崇模范、争做先锋的良好社会氛围,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汇聚强大精神力量。

第五章 深化企事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坚持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提升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落实工资制度,健全工资决定、合理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逐步提高事业单位工资收入,着力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促进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有效促进共同富裕。

第一节 深化企业工资制度改革

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建立公开发布、定向反馈与针对性指导相结合的薪酬信息服务体系。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为企业合理开展收入分配提供支撑。鼓励和引导企业参照《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确定技能人才薪酬待遇。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提高工资集体协商的实效性,指导企业建立健全符合企业实际的收入分配制度。巩固国有企业薪酬制度改革成果,做好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和工资总额监督检查。

第二节 改革完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改革完善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事业单位薪酬制度。贯彻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健全创新激励和保障机制,构建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完善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机制。完善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机制。探索事业单位主要领导收入分配激励约束机制。探索建立符合自治区事业单位行业特点的收入分配制度,合理确定绩效工资水平。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推进高校、科研院所薪酬制度改革,分级分类优化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办法。积极推进事业单位工资管理信息化建设。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制度,进一步落实带薪休假制度。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做好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正常调整工作。

第六章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企业和职工参与、法治保障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加强劳动关系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提升劳动关系治理能力。

第一节 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加强对企业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指导和监督,规范劳务派遣用工。加强对新就业形态用工的指导,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开展突出用工问题治理,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指导和服务。稳妥推进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完善劳动关系形势分析制度,建立健全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制度。夯实劳动关系领域工作基础能力,推进基层劳动保障工作站建设,加强基层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建设。

                  专栏12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计划

01 “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

打造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力争三年内选树10名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先进典型,扩大劳动关系协调员覆盖面,解决劳动关系工作“最后一公里”问题。打造金牌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力争三年内选树10家金牌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典型,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劳动关系协调,提高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和效率。打造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力争三年内打造30家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夯实基层劳动人事争议化解工作基础,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培育百户企业,推动广大企业争创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营造劳动关系和谐创建氛围。服务千户新企用工,提高新注册企业用工管理水平,从源头上预防化解劳动关系矛盾纠纷。

02 重点企业用工指导计划

建立完善对用工规模较大企业的用工指导服务机制,帮助企业提升用工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化解劳动关系矛盾风险,稳定劳动关系。

第二节 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体制机制

完善争议多元处理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符合企事业单位特点的争议预防预警、调解、重大集体争议报告等制度,强化争议属地化解、基层化解职责。加强部门协调,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专业性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调解,建立具有广西特色的多方大调解工作格局。对标国家要求和先进地区水平,推行仲裁标准化建设,以建标准院、设标准庭、办标准案为目标,进一步夯实仲裁工作基础。改革创新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办案模式,规范统一简易处理程序,提升办案效率。加大办案指导监督力度,依法保持较高的仲裁结案率、调解成功率和仲裁终结率。加强调解、仲裁与诉讼衔接,逐步统一裁审受理范围和法律适用标准。加快推进“互联网+调解仲裁”建设,提升案件处理智能化水平和服务当事人能力。深入开展仲裁行风建设。加强调解仲裁队伍建设,充实和稳定一线专职调解员、仲裁员力量,加大培训力度,逐步提升专业化水平。

第三节 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

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根治欠薪长效机制,持续推进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完善拖欠农民工工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制度,落实各项保障工资支付制度。推进企业守法诚信等级评价、重大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工作。畅通劳动者举报投诉渠道,建立健全劳动保障举报投诉反映平台,强化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督查和督办。创新执法方式、规范执法程序,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的综合执法职能。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实施分级分类培训,加强执法装备配备,推动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标准化、人员专业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智慧监察系统建设,完善监控预警功能,切实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

第四节 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

以促进县城内稳定就业生活的农民工市民化为重点,加快农民工市民化进程,提升农民工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健全完善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平等就业机制,提高农民工输入输出地劳务对接精准度,拓宽农民工就业渠道,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和就地就近就业,充分发挥农民工在乡村振兴建设中的作用。着力实施农民工素质提升工程,加大安全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农村职业教育等,不断提高农民工综合素质。扩大农民工依法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覆盖范围,推进完善农民工参加失业保险政策。依法落实农民工与城镇职工享受同工同酬的权利,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加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讲,提高农民工依法维权意识,指导用人单位自觉维护农民工权益。强化农民工工作协调机制,推动农民工工作制度化、常态化、精准化。加快农民工工作信息化建设,完善统计监测制度,做好舆情监测、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理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对农民工的关心关爱,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专栏13 农民工服务保障计划

01 分层次推进农民工市民化工程

推进县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实现县外自治区内农民工全区统一管理服务,清理各种不合理规定,在自治区范围内逐步消除地区差别。

02 农民工素质提升工程

针对农民工成长为新型产业工人和乡村振兴需要劳动技能人才能力需求,统筹协调相关成员单位,大规模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着力扩大培训范围、提高培训质量。组织开展广西农民工技能大赛和创业大赛,提升农民工就业创业能力和水平。组织多种形式的新市民培训,提高农民工综合素质,增强农民工融入城市的能力。

第七章 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质量

健全完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制度,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加快构建覆盖全民、城乡统一、均等可及、高效优质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第一节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建立健全全面覆盖、均衡发展、城乡公平共享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机制。建设全区上下贯通、横向共享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和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实现城乡就业创业与社会保险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进一步缩小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差距,形成全区统一的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市场化、多元化、应需化的人才服务体系,推进人才公共服务产品标准化管理。健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体系。健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内容,完善服务标准和服务流程,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系统建设,推进档案数字化,提高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信息化水平。

巩固完善村级就业社保服务平台建设,强化自治区—市—县—乡—村五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建设,统筹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和共建共享,推进不同层级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均等化。

第二节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

全面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管理,以标准化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坚持事业发展导向,建立健全融智能化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业务于一体的标准化体系。以基层实际和群众需求为导向,加快制(修)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标准,规范服务内容,完善服务流程、设施设备、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标准。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事项规范化建设。对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实行减环节、减时限、减材料,不断优经办、优流程、优网络,提升公共服务可及性。积极探索开展区域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协同联动、有效衔接。开展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建设一批具有辐射作用和推广应用的标准化建设试点示范平台。

第三节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信息化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统筹规划、统一建设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实施“金保工程”三期建设,推进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全数据共享、全服务上网、全业务用卡”工作,逐步建立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居民服务“一卡通”新格局。加强就业、社会保障、人才人事、劳动关系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系统的一体化整合,努力实现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跨层级、跨地区、跨工作领域的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推进线下与线上服务相融合,全面提升“互联网+人社”便民服务能力。

建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数据服务平台,全面深化大数据应用。强化基础数据库建设,努力实现跨部门、跨行业数据共享共用,逐步实现自治区、市、县经办机构数据同源使用和实时更新。全力筑牢信息安全体系,逐步建成全网安全监测系统,提升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加快推动全区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智能化、多渠道建设。

                    专栏14 信息化建设工程

01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信息化工程(金保工程三期)

适应人员流动性发展趋势和全国一体化发展要求,实施广西“数智人社”建设,建成标准统一、互联互通、共建共享、安全可控的信息化基础支撑体系,完善全区一体化平台系统,推进信息系统集中、统一,深化人社大数据在业务管控、经办服务、风险防范和政府治理等方面的应用,实现“上下贯通、内部融通、外部联通”+一网通办、一窗办理、一次即办”的建设目标,为提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管理水平提供有力支持。

02 建立居民服务“一卡通”

建立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推动第三代社会保障卡换发,基本实现社会保障卡全民持有。大力提升电子社保卡签发率,实现实体社会保障卡与电子社保卡的协同并用,形成线上线下综合服务能力。以社会保障卡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全业务用卡”为基础,实现政务服务、社会保障、就医服务、城市服务线上线下“一卡通”应用,在交通出行、文化旅游体现等方面实现“同城待遇”。

03 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

与全国统一的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对接,完善全民参保库,汇聚全区社会保险核心业务数据,支持社保经办数字化转型和养老保险多层次、多支柱发展。做好广西人社移动应用推广工作。

04 完善全区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咨询服务体系

加快推进全区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智能化、多渠道建设,完成与部级平台对接,形成全区人社一体化数据交互机制和协同服务能力。人工智能技术得到广泛应用,通过电话、网站、移动应用等多渠道为群众提供服务,进一步提升人社公共服务能力。

第四节 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风建设

开展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风建设提升行动,筑牢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共识。动态调整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进关联事项打包办、高频事项提速办、所有事项简便办、异地事项“跨省通办”、特殊情况上门办、服务下沉就近办。进一步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坚持传统服务方式和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针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的特点,提供更加贴心暖心的服务。全面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一网一门一次”服务改革,实现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办”。

常态化开展业务技能练兵,大力培育和宣传“人社知识通”。规范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行为。全面开展人社政务服务“好差评”,常态化开展调研暗访和“厅局长走流程”,开展行风建设问题专项整治。持续开展人社政策待遇“看得懂算得清”活动。继续开展系统先进典型宣传活动。

         专栏15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风建设提升行动

01 人社系统行风建设提升行动

动态调整人社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大力推广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不断完善建设工作机制。持续开展“清、减、压”,简化优化服务流程,推进“减证便民”,大力压缩办事时限。深入推进“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开展线上线下人社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开展人社系统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宣传推广全区行风建设新经验、新亮点。持续开展行风建设调研暗访活动,及时受理反映问题,做好问题专项整改。

02 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加强社保经办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探索线上线下相结合开展精准化、个性化的业务培训,提升经办队伍的专业化水平。探索与金融机构、基层平台的合作,拓展社保经办服务供给渠道。

第五节 大力推进乡村振兴人社服务

聚焦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以及欠发达地区特别是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劳动者,建立施策精准、机制灵活的人社帮扶机制。依托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结对帮扶等协作机制,持续推进有意愿的乡村地区劳动者外出就业,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就业帮扶。加强各类创业载体建设,完善农民工创业园运营管理制度,提升运营水平,吸引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入乡创业。规范管理公益性岗位。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带动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就地就近就业。

支持欠发达地区开展劳动力职业技能提升活动,支持欠发达地区合理增设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技工院校,实现乡村就业困难群体职业技能培训全覆盖。对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实施政府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政策。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集中支持力度,增强其巩固脱贫成果及内生发展能力。

第八章 强化综合保障措施

健全完善保障机制,加强规划实施监测评估,保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十四五”规划有效实施,确保本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第一节 坚持依法行政

健全地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体系,完善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人事、劳动关系等方面的政策法规。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强人社法治建设,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水平,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执法监督工作制度。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八五”普法规划。

第二节 强化财力保障

建立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相匹配的政府预算安排机制。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根据推进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等需要,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科学合理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障专项资金投入,确保规划重大任务和项目实施,保障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和正常运转,提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的供给水平。

第三节 加强监测评估

健全统计调查制度,加强数据分析,全面、准确、及时把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状况,提高对未来形势发展的综合研判水平。完善规划监测评估机制,做好年度计划监测分析、中期评估和终期评估等工作。

第四节 加强科研支撑

围绕中心工作加强基础理论研究、政策实施效果评估及重大政策前瞻性研究,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创新协同调研机制,建立理论研究、成果转化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良性互动机制。整合科研资源,推动科研创新,完善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家库,强化重大决策研究论证机制,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改革发展提供系统科学的理论指导、决策参考和技术支撑。

第五节 强化规划实施

加强规划实施的统筹协调和宏观指导,制定规划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和重大项目实施管理办法。把规划重点指标的完成情况纳入政府综合考核体系,作为考核各级政府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依据。各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据本规划,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本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形成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划体系。

第六节 加强宣传引导

结合规划部署安排,抓好规划解读。紧跟规划实施进程,拓展宣传阵地,抓好成就宣传。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营造有利于规划实施的舆论氛围。

规划指标解释

一、就业

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指报告期内,本地区城镇累计新就业人员数与自然减员人数之差。其中,城镇新就业人员数是指城镇区域内由未就业转为就业状态的劳动年龄内人数总和,包括通过城镇各类单位、个体工商户、公益性岗位和灵活形式新实现就业的人员;自然减员人数是指因退休、伤亡等自然原因减少的人数。

2城镇调查失业率指城镇失业人口占城镇就业人口与失业人口之和的百分比。就业人口指年满16周岁,为取得报酬或经营利润,在调查参考周从事了1小时(含1小时)以上劳动的人口;或由于在职学习、休假、单位临时停工等原因暂时未工作的人口。失业人口指年满16周岁,具有劳动能力、不在就业状态,在调查时点前一段时间采取了某种方式寻找工作,且如果有工作机会可以在短时间内开始工作的人口。城镇调查失业率来源于国家统计局全国劳动力调查。

3城镇登记失业率是指报告期末城镇登记失业人数占期末城镇就业人员总数与期末实有城镇登记失业人数之和的比重。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是指在劳动年龄(16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处于无业状态,有就业要求,并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登记的城镇常住人员。

4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人次指报告期内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的人次数。

5农民工参加职业培训人次每年在岗农民工、城镇待岗和失业农民工、农村新转移劳动力、返乡农民工等参加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的人次数。

二、社会保障

6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指我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完成参保登记并有过缴费记录的人数)占法定应参保人数(16周岁以上人口减去全日制在校学生和现役军人)的比例。

7失业保险参保人数:指报告期末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及按地方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的其他人员人数之和。

8工伤保险参保人数:指报告期末参加工伤保险的人数,包括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参保的职工人数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的雇工数,以及按地方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其他人员人数。

9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资金总额:根据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合同约定,各省(区、市)在报告期末委托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投资运营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金额。

10补充养老保险基金规模报告期末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积累基金总金额。

三、人才人事

11新增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人数:指报告期内新增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人数。

12博士后研究人员年招收数:指每年新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数量。

13新增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数:指报告期内新增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次数。

14新增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数:报告期内取得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次数。

四、劳动关系

15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指调解组织和仲裁机构调解成功案件数占当期审结案件数的比例。

16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指仲裁机构当期审结案件数占当期立案受理案件和上期末累计未结案件总数的比例。

17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指报告期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在法定期限内结案的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数,与法定期限内应当结案的劳动保障举报投诉案件数的比率。

五、公共服务

18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指报告期末实际持有符合全国统一标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的人员数量。包括因卡损坏、遗失或有效期满等原因处于补卡、换卡过程中的人数,补卡、换卡的数量不重复计算。

19申领电子社保卡人口覆盖率:指报告期末实际申领符合全国统一标准的电子社会保障卡的人数占当地常住人口数的百分比。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21年8月26日印发



中长期规划

桂人社发〔2021〕32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本厅各处室,自治区社保中心,厅属各单位:

为促进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我厅组织编制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726

(此件公开发布)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20217

目 录

第一章 全面开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新征程 6

第一节 发展基础 7

第二节 指导思想 10

第三节 主要目标 12

第二章 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16

第一节 强化就业优先政策 16

第二节 促进重点群体就业 17

第三节 健全创业带动就业机制 19

第四节 大力实施职业技能培训 20

第五节 健全全方位就业公共服务体系 21

第六节 建设开放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 22

第三章 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24

第一节 加快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24

第二节 推进实现社会保险应保尽保 25

第三节 健全社会保险待遇调整机制 26

第四节 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 26

第五节 优化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体系 27

第四章 激发技术技能人才活力 28

第一节 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28

第二节 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30

第三节 持续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32

第四节 促进人才顺畅有序流动 33

第五节 加强表彰奖励工作 33

第五章 深化企事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34

第一节 深化企业工资制度改革 34

第二节 改革完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35

第六章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35

第一节 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35

第二节 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体制机制 36

第三节 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 37

第四节 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 38

第七章 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质量 39

第一节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39

第二节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 40

第三节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信息化 40

第四节 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风建设 42

第五节 大力推进乡村振兴人社服务 43

第八章 强化综合保障措施 44

第一节 坚持依法行政 44

第二节 强化财力保障 44

第三节 加强监测评估 45

第四节 加强科研支撑 45

第五节 强化规划实施 45

第六节 加强宣传引导 46

规划指标解释 47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主要阐明“十四五”时期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总体思路、主要目标任务和重要政策措施,是“十四五”时期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基础性、指导性文件。

第一章 全面开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新征程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为加快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作出积极贡献。

第一节 发展基础

一、十三五时期发展成就

十三五”时期是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不平凡的五年。五年来,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环境和新形势下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冲击,全区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为工作主线,砥砺前行,担当实干,奋力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改革创新,全面完成了“十三五”时期各项目标任务。

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城镇新增就业超过20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就业结构不断优化,劳动者就业技能不断提升,创业带动就业成效明显,重点群体就业保持稳定。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有序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超过3300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超过410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超过485万人,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超过4988万人,统筹层级和保障水平稳步提高,社保基金投资取得较好收益,基金保值增值和防范风险能力显著增强。人才强桂战略深入实施,技术技能人才总量明显增加,专业技术人才超过230万人,技能人才超过716万人,人才素质进一步提高,人才引进、流动、评价、激励机制不断完善,各类人才平台服务更多、更精准、更人性化。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事业单位人才人事管理机制,释放事业单位人才活力。不断完善企业工资增长机制,稳步推进事业单位薪酬制度改革,有效加大对“高精尖缺”人才和艰苦边远地区、乡镇基层一线工作人员的激励力度。劳动关系保持和谐稳定,充分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作用,劳动人事争议得到妥善高效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全面治理,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有力保障。人社法治建设稳步推进,地方人社法规体系不断完善,政务服务工作不断优化,人社领域创新改革协调发展。人社扶贫成效显著,建档立卡贫困人员100%参加社会保险,60周岁以上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100%按月足额领取养老金。农村贫困劳动力通过就业帮扶实现就业累计超过100万人,累计开发扶贫公益性岗位4.6万个,持续推进行风建设,大力推行“一网一门一次”服务,推进“减证便民”,行风满意度不断提高,人社公共服务水平全面提升。

十三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长足发展,为推动实现广西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为“十四五”时期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专栏1 “十三五”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指 标

十三五”

规划目标

十三五”

完成数

完成情况

一、就业

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175]

[206.48]

已完成

2.城镇登记失业率(%

5

2.77

已完成

二、社会保障

3.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881

919.52

已完成

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1780

2437.73

已完成

5.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90

90.43

已完成

6.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285

410.58

已完成

7.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370

485.57

已完成

三、人才队伍建设

8.专业技术人才总量(万人)

230

230

已完成

9.高技能人才总量(万人)

125

169.12

已完成

四、劳动关系协调

10.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

90

96.60

已完成

11.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

60

71.71

已完成

12.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90

97.35

已完成

13.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

95

100

已完成

五、能力建设

14.社会保障卡发卡人数(万人)

4460

4988.66

已完成

注:[ ]内为五年累计数。

二、十四五时期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十四五”时期,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有新的变化,总的来看机遇大于挑战。从机遇看,进入新发展阶段,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一湾相挽十一国,良性互动东中西”的独特区位优势更加凸显,在推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中的战略地位更加重要,“一带一路”建设、中国(广西)自贸试验区、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以及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为广西加快发展注入新的强大动能,为加快补齐公共服务短板、实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带来重大机遇。从挑战看,随着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蔓延加速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演化,不确定性不稳定性明显增加,广西经济总量偏小,产业结构不优,民生保障短板弱项不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面临较大压力。就业总量压力与结构性矛盾并存;工资收入水平较低;人口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部分地区社会保险基金保发放压力不断加大;制约和影响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尚未根除,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目标和方向有待进一步深化;劳动关系风险隐患依然存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全区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必须立足新发展阶段,牢牢把握发展规律和发展需求,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凝心聚力、担当实干,抓住新机遇,应对新挑战,着力解决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为全面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凝聚强大动力。

第二节 指导思想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总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四个新”总要求和四个方面重要工作要求,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抢抓用好新发展机遇,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实行更积极更开放的人才政策,构建更加和谐的劳动关系,推进更加全面的人社法治建设,提供更均衡更优质的公共服务,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提供更强有力的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把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不断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能力和水平,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保证。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至上,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社会公平作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在发展中增强保障和改善民生能力,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更好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坚持新发展理念。把新发展理念贯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全过程,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提出的新要求,转变发展思维和方式,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坚持与时俱进,用改革的办法和创新的思维解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中的问题,坚决破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体制机制障碍,推动治理体系现代化,提升治理能力,持续增强事业发展动力活力。

——坚持系统观念。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注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实现发展质量、结构、规模、速度、效益、安全相统一。

——坚持依法行政。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认真履行保障和改善民生职责,深入推进依法行政,重点解决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中损害群众权益的突出问题,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促进社会和谐。

第三节 主要目标

按照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战略安排,2035年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远景目标和“十四五”时期主要目标如下:

2035年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远景目标:展望2035年,我区将基本建成壮美广西,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综合实力大幅提升,经济总量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将迈上大台阶,基本建成创新型广西,基本实现广西治理现代化,人才数量质量大幅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人民生活更加美好,人的全面发展、各族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随着我区基本实现现代化,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将更加科学完善。就业质量显著提升,保持较低的失业水平,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满足劳动者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实现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形成社会保障全民共建共享的发展局面。人才政策更加积极更加开放,各类人才的创新活力竞相迸发。工资收入分配更加公平合理,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城乡一体、均等可及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高效优质。

十四五”时期的主要目标:

——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就业容量不断扩大,就业质量不断提高,就业创业环境不断优化,劳动者技能素质不断提升,重点群体就业基本稳定。到“十四五”期末,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75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6.8%以内,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

——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推进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失业保险自治区级统筹,工伤保险自治区级统筹制度更加完善。到“十四五”期末,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040万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00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50万人。

——技术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质量不断提升。人才发展体制机制逐步完善,人才队伍规模不断扩大,人才队伍结构更加合理,人才创新创业活力稳步增强,人才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协同性进一步提升。到“十四五”期末,累计新增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人数30万人,累计新增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数133万人。

——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更加完善。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更加健全,工资调整机制更加完善,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逐步提升,工资收入分配结构明显改善。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工资分配制度基本建立。

——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体制机制持续优化,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更加有力。到“十四五”期末,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达到60%,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90%,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达到96%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全区统一,智慧服务能力显著提升。社会保障卡实现发行应用全覆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标准化全面推进,城乡居民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的可及性明显增强。

专栏2 “十四五”时期主要指标

2020

2025

属性

一、就业

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206.48]

[175]

预期性

2.城镇调查失业率(%

-

6.8

预期性

3.城镇登记失业率(%

2.77

5

预期性

4.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人次(万人次)

[254.86]

[150]

预期性

5.其中:农民工参加职业培训人次(万人次)

[88.76]

[45]

预期性

二、社会保障

6.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90.43

95

预期性

7.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410.58

500

约束性

8.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485.57

550

约束性

9.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资金总额(亿元)

-

55

预期性

10.补充养老保险基金规模(亿元)

300

700

预期性

三、人才队伍建设

11.新增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人数(万人)

-

[30]

预期性

12.博士后研究人员年招收数(万人)

0.01

0.02

预期性

13.新增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数(万人次)

-

[133]

预期性

14.其中:新增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数(万人次)

-

[10]

预期性

四、劳动关系

15.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

71.71

60

预期性

16.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97.35

90

预期性

17.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

100

96

预期性

五、公共服务

18.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万人)

4988.66

5100

预期性

19.其中:申领电子社保卡人口覆盖率(%

-

67

预期性

注:[ ]内为五年累计数。

第二章 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贯彻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健全有利于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促进机制,扩大就业容量,提升就业质量,优化就业结构,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加快提升劳动者技术技能素质。有效防范化解失业风险,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第一节 强化就业优先政策

构建就业与经济协同发展格局,坚持经济发展就业优先导向,将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将保就业作为经济运行合理区间的下限,健全财政、货币、就业等政策协同与传导落实机制,完善就业影响评估机制,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实施对就业吸纳能力、就业质量、就业结构、就业环境等方面的影响,强化经济增长与就业发展良性互动。推动实施有利于促进就业的产业、贸易、投资、奖补等政策,优先支持吸纳就业能力强、潜力大的行业产业和项目,支持中小微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发展,支持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引导劳动力要素合理有序畅通流动。建立健全县以上政府部门就业工作组织领导机制,优化完善重大风险合纵连横的协同应对机制,强化落实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督查考核机制。

第二节 促进重点群体就业

坚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吸引更多高校毕业生在广西就业创业,持续开展青年就业见习,强化技能培训和职业指导,加大对长期失业青年、就业困难毕业生的就业帮扶力度。积极引导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统筹城乡就业政策,拓宽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外出就业和返乡创业渠道,促进就业公平,提高就业质量。促进失业人员就业。帮扶困难企业职工稳岗转岗,畅通失业人员求助渠道,强化就业帮扶、社会救助、生活保障联动,提高失业人员就业能力,增强失业人员就业意愿,提高再就业稳定性。更好实施就业援助制度。实施就业帮扶专项行动计划,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帮扶,建立易返贫致贫人口发现和响应机制,采取针对性帮扶措施防止返贫。加强就业困难人员动态管理,建立就业困难人员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机制,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托底帮扶。统筹做好妇女、农民工、残疾人、退役军人等群体就业工作。

                   专栏3 就业创业促进计划

01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

聚焦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的岗位。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和高校毕业生留桂就业计划,建立健全就业创业激励政策,引导高校毕业生到战略新兴产业、中小微企业、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开展“最美基层高校毕业生”学习宣传活动。优化就业创业服务,加强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开展常态化招聘服务。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实名制就业帮扶。

02 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质量提升工程

实施公共就业服务工作人员能力提升计划,组织开展岗位业务竞赛和业务交流培训,加强职业指导人员、职业信息分析人员、创业指导人员等队伍建设,提高服务专业化水平。根据国家统一标准,建成全自治区统一的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立自治区、市、县(区)、乡镇、行政村五级互联互通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信息化建设,拓展网上服务平台、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渠道,推动线下实体网点服务与线上互联网服务深度融合。

03 就业统计调查能力提升计划

加强城镇新增就业、登记失业统计工作。完善就业监测机制,多维度开展就业监测,加强就业形势分析,密切关注经济形势变化和就业、失业关键性指标变动情况,持续跟踪企业招聘用工状况和劳动力市场供求变化。

04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促进计划

组织实施“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月”等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大力推进省际劳务协作,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组织化程度。

05 返乡留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创业支持计划

开展回归农业稳定行动,引导返乡留乡农民工投入农业生产,扩大农业生产和服务领域的就业机会。开展工程项目吸纳行动,以实施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带动更多返乡留乡农民工就业创业。开展创新业态培育行动,挖掘和拓展新产业新业态就业创业机会。开展扶持创业带动就业行动,强化返乡创业示范带动效应,积极发展乡村车间、家庭工场、手工作坊、创意农场等,拓宽创业就业渠道。统筹开发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符合条件的返乡留乡农民工就业。

06 就业创业示范工程

开展创业型城市、公共就业服务示范城市以及自治区级、国家级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工作,选树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典型。

第三节 健全创业带动就业机制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行政审批,强化服务,对新产业新业态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支持引导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城镇失业人员等各类人员以创业带动就业。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降低创业担保贷款申请门槛,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力度,鼓励多层次、多形式的金融资本支持创业创新。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等平台建设和运营,打造“预孵化+孵化器+加速器+稳定器”的创业孵化链,不断提高创业载体服务规范化水平,更好发挥引领辐射作用。加大对初创实体和中小微企业开展创新活动的支持力度。健全完善创业项目开发、贷款融资、场地支持、租金减免、税费减免、奖励补贴、人力资源配置等多元政策支持体系,降低创业创新成本和风险。创新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破除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弊端,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加大返乡入乡创业支持力度。提高公共服务机构创业服务能力,组建高素质创业指导专家队伍,提供高水平专业化的创业指导服务。健全创业培训制度,完善培训模式,加强培训课程开发,不断提高创业培训质量。加强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组织开展各类创业创新大赛和推介交流活动,推进双创示范基地建设,营造良好创业氛围。鼓励个体经营,增加非全日制就业机会,支持和规范新就业形态发展,拓展灵活就业岗位,健全灵活就业服务保障体系,强化灵活人员就业权益保护。

                      专栏4 创业能力提升计划

01 实施“马兰花”计划

通过师资队伍培训,为我区培养一批优秀的创业培训师。加强创业培训机构建设,提高服务创业能力。扩大创业培训规模,提升创业培训质量,帮助劳动者成功创业,带动和扩大就业。

02 加强创业载体建设

整合资源,加大创业载体建设支持力度,打造“预孵化+孵化器+加速器+稳定器”的全产业链孵化体系,选树一批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认定一批自治区农民工创业园,完善项目开发、开业指导、融资对接、能力提升等一条龙服务,构建优质创业孵化生态。

03 开展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

按照国家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安排,推动各地开展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争创全国优秀创业型城市。

第四节 大力实施职业技能培训

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和重点群体、重点行业领域专项培训计划,开展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大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更加注重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推动“双千结对”岗位技能培训深入开展,加快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广泛开展新业态新模式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支持开展定制培训,有效提高培训质量。全面推广职业培训券,畅通职业技能培训服务渠道。推广应用“互联网+”培训模式。强化技能培训监管,提升培训的规范性、有效性。统筹职业技能培训资金,落实培训资金税前扣除政策,完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机制。加强广西专项职业能力开发,定期更新发布急需紧缺职业目录。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加大培训教材开发力度。扩大公共实训基地建设覆盖面,加快推进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打造广西技工职业技能培训品牌。

                           专栏5 职业技能培训专项行动

01 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持续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充分调动培训机构和劳动者参与积极性主动性,突出抓好企业职工和重点群体职业技能培训,加大“双千结对”岗位技能培训工作力度,全面推广职业培训券,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50万人次,全面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

02 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工程

建设一批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服务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促进高质量就业。

03 职业技能培训品牌

扶持一批技工院校,培育劳务技能品牌,培养一批乡村振兴技能人才。

第五节健全全方位就业公共服务体系

加快推动统一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制定与全国标准相统一的自治区就业创业公共服务平台规划,完成与国家平台的精准对接。统筹布局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网点,着力构建“农村5公里、城市15分钟服务圈”,补齐农村地区、易地扶贫搬迁大型安置区服务设施短板,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网络,完善服务内容体系,不断提高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供覆盖全民、贯穿全程、辐射全域的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推动劳动者在就业地平等享受就业服务,促进城乡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加大财政就业补助资金投入,实现常态化援企稳岗帮扶,统筹用好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健全完善就业监测及失业预警体系,防范规模性失业风险。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推进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与市场化、社会化机构的合作。加强就业创业服务专家队伍建设和公共就业服务训练基地建设,深入开展基层公共就业服务人员业务培训。

第六节 建设开放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

加快建设统一规范、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深入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行动,着力培育重点骨干企业,推动构建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各有侧重、互为补充的发展格局。建设高标准人力资源市场体系,促进就业创业,服务人才流动,推动乡村振兴。培育发展广西人力资源服务业,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标准化、信息化、品牌化建设,促进行业协会建设。加大对人力资源服务业集聚和创新平台的支持力度,创建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自治区级、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打造立足当地、服务广西、辐射西南中南、面向东盟衔接“一带一路”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培育完整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链、生态链。加大人力资源服务业人才培养力度,提高从业人员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规范网络招聘活动和劳务派遣。加快推动“互联网+监管”信息化建设,探索创新网络招聘等领域监管手段,严厉打击就业歧视、非法职介等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违法行为。推进人力资源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全区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监测发布和市场统计制度建设。

                专栏6 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计划

01 骨干企业培育计划

重点培育一定数量的具有核心产品、成长性好、竞争优势明显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大力推动专业化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向价值链高端延伸。

02 产业园区建设计划

创建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根据本地实际和需要,建设自治区级、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03 互联网+人力资源服务行动

推动人力资源服务和互联网的深度融合,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融合发展。

04 诚信主题创建行动

开展诚信服务主题创建活动,评选一批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单位,发挥诚信示范典型的带头引领作用,增强服务机构诚信意识、品牌意识,促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健康发展。

05 促进就业创业行动

开展联合招聘服务、重点行业企业就业服务、重点群体就业服务、促进灵活就业服务、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优质培训服务、劳务协作服务、供求信息监测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促就业综合服务。

06 助力乡村振兴行动

为乡村振兴提供招聘、就业创业指导、培训等各类人力资源服务,促进人力资源流动和配置。

07 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监测行动

完善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监测和发布制度,健全市场供求信息监测和发布机制,着力提高市场供求信息分析质量,充分发挥市场供求信息在服务就业形势分析研判和引导人才合理有序流动中的作用。

第三章 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坚持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应保尽保的原则,落实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广西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第一节 加快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调剂制度。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自治区级统筹制度。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推进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推动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方案,逐步提高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推进落实遗属待遇和病残津贴政策。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平稳运行。配合自治区有关部门推进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加快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完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制度,推动建立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制度,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

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适时调整缴费档次标准,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运营,规范个人账户计息办法。完善丧葬补助金制度。完善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加强退役军人保险制度衔接。

加快建设更积极稳健的失业保险制度。研究完善失业保险相关制度。推进实施失业保险自治区级统筹。完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实施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政策。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进一步畅通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渠道。完善失业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失业动态监测。

探索建立多层次工伤保险制度体系。完善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制度,发挥工伤保险积极作用,推动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加强工伤康复工作。完善广西工伤保险相关制度及配套办法。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探索平台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工作,推动工伤保险基金自治区级统筹实现统收统支目标。

                   专栏7 社会保险制度完善计划

01 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建设计划

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加快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探索推进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02 推进实施失业保险自治区级统筹

根据国家部署,2021年底前制订自治区级统筹实施方案,2023年底前完成自治区级统筹相关工作任务。

第二节 推进实现社会保险应保尽保

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推动实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法定人群全覆盖,完善政府为特殊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政策,积极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适龄参保人员应保尽保。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户籍限制。积极促进有意愿、有经济能力的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加强失业保险参保扩面工作,重点推动中小微企业及其职工参加失业保险。实现工伤保险政策的法定职业人群全覆盖,以高危行业为重点,持续扩大工伤保险覆盖范围。

           专栏8 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养老保险参保推进计划

落实非本地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养老保险的政策;积极促进有意愿、有经济能力的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制度全覆盖到法定人群全覆盖。

第三节 健全社会保险待遇调整机制

落实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合理调整机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失业保险金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健全工伤保险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联动机制,完善待遇水平动态调整机制确保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第四节 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

依法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体系,健全政策、经办、系统、监督“四位一体”的基金管理风险防控体系。探索开展智慧监测,提升风险识别、监测、防控能力。强化监督信息化管理,健全常态化非现场监督机制,建立全区统一的监督业务管理系统。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推动实施约谈、巡查和挂牌督办制度全面落实,加强基金风险警示提示,完善欺诈、骗保行为惩戒机制,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坚持精算平衡,健全基金预测预警制度,促进养老保险基金长期平衡。继续扩大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规模,实现基金保值增值。加强职业年金投资监管,促进合规运营。按照国家部署落实养老保险第三支柱监管制度。

             专栏9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

继续扩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规模,按照国家部署的时间节点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新增结余80%以上委托投资,为基金保值增值提供可靠保障。

第五节 优化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体系

完善社会保障管理体系和服务网络,提高经办队伍服务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提升社会保障治理效能。建立与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相适应的经办管理服务体系。按照国家部署推动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服务网络实现全国、自治区、市、县、乡五级联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服务网络实现自治区、市、县、乡、村五级联网。持续提升村级平台服务能力,加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服务能力建设,缩小城乡经办服务差距。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完善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深入推进社保经办数字化转型,加强社保业务数据治理,提升社保数据分析应用能力。夯实完善社保经办线上服务基础,逐步拓宽线上服务范围。优化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推动构建“事前承诺一事中监管—联合惩戒”的信用管理新模式,提升社保经办精确管理和精细化服务水平。

第四章 激发技术技能人才活力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持续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优化人才“引育管服用”生态,壮大人才总量、提高人才质量、突出“产才融合”,充分激发和增强技术技能人才创新创业活力,为建设壮美广西注入强大动力。

第一节 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强化服务高质量发展和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导向,完善高层次人才政策体系。更大力度、更高质量实施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注重引进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对引进具有领先水平、掌握关键核心技术的顶尖人才和团队实行一事一议、特事特办。创新实施自治区重大人才项目,聚焦重大战略、重点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高校“双一流”建设培育人才。创新引才用才模式,探索“揭榜挂帅”,招揽海内外人才破解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难题。鼓励“人才飞地”建设,支持入驻人才及团队享受我区人才政策待遇。壮大高水平工程师队伍,带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素质整体提高。大力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完善分类分层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体系,建设一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培养培训一批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开展新职业人才培养培训。提高入选政府特殊津贴等国家人才项目规模。创新实施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加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建设,支持与区外高水平博士后平台联合培养博士后人才,发展壮大青年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实施人才引进行动计划优化留学回国人才创新创业服务,强化高层次人才来桂创新创业激励保障力度。完善人才评价机制,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完善职称管理制度和评价标准,创新职称评价方式,加强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化建设。深入实施专家服务基层行动,鼓励引导人才服务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健全完善人才联系服务机制,弘扬新时代科学精神和专业精神,营造尊重人才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

               专栏10 专业技术人才系列支持计划

01 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

组织实施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完善自治区特聘专家制度,重点培养支持一批创业类、产业技术类优秀人才。实施自治区高水平创新创业团队培养工程,引进培养一批在相关领域具有领先地位和社会影响力的创新创业人才团队。依托广西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完善高层次人才认定体系,丰富高层次人才服务内容,为人才在桂工作、生活提供贴心服务。

02 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

加强国家级和自治区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建设,开展新职业人才培养,组织实施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研修培训项目,举办公需科目培训考试,促进专业技术人才能力提升。

03 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

依托国家双一流学科建设和与广西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国内重点科研院所、知名高校建设等优势资源,结合重点产业、重点学科、重点领域发展需求,每年择优支持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全职引进博士,给予专项资金支持,连续资助2年。创新博士后人才培养模式,支持区外高水平博士后平台联合培养博士后人才。

04 人才引进行动计划

根据区内单位人才引进需求,依托广西·中关村创业创新基地,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发布重点领域人才开发目录,开展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招聘活动。

05 人才服务基层计划

鼓励支持各类高层次人才深入基层开展技术指导、项目洽谈、学术技术讲座等人才服务活动,加快基层人才队伍建设,解决一批基层急难愁盼问题,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

第二节 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实施“技能广西行动”,弘扬工匠精神,培养更多高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和大国工匠,推动实现技能强区目标。着力提高技能人才待遇水平,探索扩大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领域,拓宽人才发展空间。加强高技能人才表彰激励和先进典型宣传选树工作,积极营造有利于技能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全面推进企业新型学徒制,推进技工教育高质量发展,提升技工教育质量。推进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世界技能大赛项目集训基地等项目建设,为各类重点产业培养大批优秀技能人才。推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推进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强化技能人才质量建设,丰富高技能人才评价方式,优化高、中、初级技能劳动者发展梯队,壮大产业工人队伍,扩大高技能人才总量。加强技能领域的国内外交流合作,创新开展高水平职业技能竞赛,举办广西职业技能大赛,积极参加全国职业技能大赛和各类行业职业技能竞赛,鼓励和支持举办各类职业技能竞赛。

                      专栏11 技能广西行动

01 “广西技工”工程

实施“广西技工”工程行动,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高技能人才待遇,加强高技能人才项目建设,支持技工院校改革发展,大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贯通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互通渠道。

02 技能大赛引领计划

健全职业技能竞赛制度,完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提高职业技能竞赛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通过积极参加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举办广西职业技能大赛,推动自治区各级技能竞赛广泛开展,带动各行业企业、院校深入开展技术技能比武,实现以赛促学、以赛促训、以赛促评、以赛促建。加强区内外技术技能交流合作。

03 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工程

建设75个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其中:国家级25个,自治区级50个),充分发挥其在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中的引领作用,成为高技能人才培养的重要平台。

04 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工程

建设75个技能大师工作室(其中:国家级25个,自治区级50个),发挥高技能领军人才在带徒传技、技能攻关、技艺传承、技能推广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面向企业、行业职工及相关人员开展培训、研修、交流等活动,将技术技能革新成果和绝技绝活加以推广。

05 世界技能大赛项目集训基地工程

积极参与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基地建设,建设25个自治区级世界技能大赛项目集训基地,为广西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提供比赛和集训场地、设备,支持和改善优秀选手备赛条件,提升在各类职业技能竞赛中的竞争力。

06 技工教育质量提升工程

大力发展技工教育,支持技工院校建设发展,充分发挥技工院校在技能人才培养中的主阵地作用。推进产教融合,推行一体化教学改革,对接产业需求开展技工院校专业建设。深化技工院校职称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能力建设,进一步规范教材管理。落实中央对西部地区的新建技工院校(职业技能培训中心)、改扩建技工院校工作要求,争取10所左右技工院校纳入全国优质技工院校建设,20个左右专业纳入全国优质专业,争取3个左右技工教育(联盟)集团纳入全国试点范围。

07 职业技能等级制度

完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全面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鼓励企业等用人单位开展自主评价,支持技工院校及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作为社会培训评价组织,面向社会劳动者开展第三方评价服务。加强监管和服务,做好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的有效衔接。

08 广西劳务品牌工程

选取有广西特色、带动能力强、规模较大、品牌效益较好的行业,重点打造“八桂家政”、“八桂建工”、“八桂米粉师傅”等广西特色劳务品牌。构建劳务品牌培育体系,建立劳务品牌对接乡村振兴机制,实施技能提升、就业创业、品牌创建、权益保障、交流推广等专项行动计划,力争建设30个自治区级劳务品牌培训示范基地、30个自治区级劳务品牌孵化基地、30个自治区级劳务品牌专家工作室,累计培训30万人次以上。

第三节 持续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根据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要求目标,持续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出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培训、交流等实施办法和贯彻落实意见,建立健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监督制度,形成比较完善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体系。充分激发事业单位活力,扩大和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自主权。完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度和公开招聘制度。建立健全岗位设置结构比例动态调整机制和考核奖励机制。按国家统一部署实施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支持和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研人员按规定创新创业,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支持和鼓励农业科技人员按规定入乡兼职兼薪和离岗创办企业。推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一件事”服务模式。

第四节促进人才顺畅有序流动

深化人才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市场性流动和引导性流动,探索建立产业发展、转型升级与人才供求匹配机制。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市场化引才中的作用,完善人才流动政策,破除劳动力和人才在城乡、区域和不同所有制单位间的流动障碍。开展重点产业、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调研,编制发布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目录,健全人才需求预测预警机制。

第五节加强表彰奖励工作

全面加强表彰奖励工作基础建设,完善表彰奖励制度,加强表彰奖励、创建示范活动规范管理。持续推进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奖励工作,优化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设置,做好中央和自治区重大表彰奖励评选推荐工作,做好定期表彰和处置突发事件、完成重大专项任务表彰奖励评选工作。指导各级各部门规范开展表彰奖励活动,研究建立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监督检查和处理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创建示范工作管理制度,严格项目审批和监督管理。加强表彰奖励获得者管理服务,督促落实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和生活困难表彰奖励获得者帮扶措施,开展表彰奖励获得者休假疗养活动。建立健全各级表彰奖励工作协调机制,定期开展系统干部培训,提高表彰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加强先进典型选树宣传,营造尊崇模范、争做先锋的良好社会氛围,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汇聚强大精神力量。

第五章 深化企事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坚持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提升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落实工资制度,健全工资决定、合理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逐步提高事业单位工资收入,着力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促进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有效促进共同富裕。

第一节 深化企业工资制度改革

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建立公开发布、定向反馈与针对性指导相结合的薪酬信息服务体系。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为企业合理开展收入分配提供支撑。鼓励和引导企业参照《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确定技能人才薪酬待遇。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提高工资集体协商的实效性,指导企业建立健全符合企业实际的收入分配制度。巩固国有企业薪酬制度改革成果,做好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和工资总额监督检查。

第二节 改革完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改革完善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事业单位薪酬制度。贯彻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健全创新激励和保障机制,构建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完善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机制。完善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机制。探索事业单位主要领导收入分配激励约束机制。探索建立符合自治区事业单位行业特点的收入分配制度,合理确定绩效工资水平。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推进高校、科研院所薪酬制度改革,分级分类优化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办法。积极推进事业单位工资管理信息化建设。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制度,进一步落实带薪休假制度。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做好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正常调整工作。

第六章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企业和职工参与、法治保障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加强劳动关系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提升劳动关系治理能力。

第一节 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加强对企业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指导和监督,规范劳务派遣用工。加强对新就业形态用工的指导,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开展突出用工问题治理,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指导和服务。稳妥推进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完善劳动关系形势分析制度,建立健全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制度。夯实劳动关系领域工作基础能力,推进基层劳动保障工作站建设,加强基层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建设。

                  专栏12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计划

01 “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

打造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力争三年内选树10名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先进典型,扩大劳动关系协调员覆盖面,解决劳动关系工作“最后一公里”问题。打造金牌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力争三年内选树10家金牌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典型,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劳动关系协调,提高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和效率。打造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力争三年内打造30家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夯实基层劳动人事争议化解工作基础,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培育百户企业,推动广大企业争创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营造劳动关系和谐创建氛围。服务千户新企用工,提高新注册企业用工管理水平,从源头上预防化解劳动关系矛盾纠纷。

02 重点企业用工指导计划

建立完善对用工规模较大企业的用工指导服务机制,帮助企业提升用工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化解劳动关系矛盾风险,稳定劳动关系。

第二节 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体制机制

完善争议多元处理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符合企事业单位特点的争议预防预警、调解、重大集体争议报告等制度,强化争议属地化解、基层化解职责。加强部门协调,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专业性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调解,建立具有广西特色的多方大调解工作格局。对标国家要求和先进地区水平,推行仲裁标准化建设,以建标准院、设标准庭、办标准案为目标,进一步夯实仲裁工作基础。改革创新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办案模式,规范统一简易处理程序,提升办案效率。加大办案指导监督力度,依法保持较高的仲裁结案率、调解成功率和仲裁终结率。加强调解、仲裁与诉讼衔接,逐步统一裁审受理范围和法律适用标准。加快推进“互联网+调解仲裁”建设,提升案件处理智能化水平和服务当事人能力。深入开展仲裁行风建设。加强调解仲裁队伍建设,充实和稳定一线专职调解员、仲裁员力量,加大培训力度,逐步提升专业化水平。

第三节 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

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根治欠薪长效机制,持续推进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完善拖欠农民工工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制度,落实各项保障工资支付制度。推进企业守法诚信等级评价、重大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工作。畅通劳动者举报投诉渠道,建立健全劳动保障举报投诉反映平台,强化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督查和督办。创新执法方式、规范执法程序,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的综合执法职能。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实施分级分类培训,加强执法装备配备,推动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标准化、人员专业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智慧监察系统建设,完善监控预警功能,切实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

第四节 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

以促进县城内稳定就业生活的农民工市民化为重点,加快农民工市民化进程,提升农民工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健全完善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平等就业机制,提高农民工输入输出地劳务对接精准度,拓宽农民工就业渠道,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和就地就近就业,充分发挥农民工在乡村振兴建设中的作用。着力实施农民工素质提升工程,加大安全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农村职业教育等,不断提高农民工综合素质。扩大农民工依法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覆盖范围,推进完善农民工参加失业保险政策。依法落实农民工与城镇职工享受同工同酬的权利,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加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讲,提高农民工依法维权意识,指导用人单位自觉维护农民工权益。强化农民工工作协调机制,推动农民工工作制度化、常态化、精准化。加快农民工工作信息化建设,完善统计监测制度,做好舆情监测、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理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对农民工的关心关爱,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专栏13 农民工服务保障计划

01 分层次推进农民工市民化工程

推进县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实现县外自治区内农民工全区统一管理服务,清理各种不合理规定,在自治区范围内逐步消除地区差别。

02 农民工素质提升工程

针对农民工成长为新型产业工人和乡村振兴需要劳动技能人才能力需求,统筹协调相关成员单位,大规模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着力扩大培训范围、提高培训质量。组织开展广西农民工技能大赛和创业大赛,提升农民工就业创业能力和水平。组织多种形式的新市民培训,提高农民工综合素质,增强农民工融入城市的能力。

第七章 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质量

健全完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制度,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加快构建覆盖全民、城乡统一、均等可及、高效优质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第一节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建立健全全面覆盖、均衡发展、城乡公平共享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机制。建设全区上下贯通、横向共享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和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实现城乡就业创业与社会保险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进一步缩小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差距,形成全区统一的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市场化、多元化、应需化的人才服务体系,推进人才公共服务产品标准化管理。健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体系。健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内容,完善服务标准和服务流程,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系统建设,推进档案数字化,提高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信息化水平。

巩固完善村级就业社保服务平台建设,强化自治区—市—县—乡—村五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建设,统筹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和共建共享,推进不同层级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均等化。

第二节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

全面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管理,以标准化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坚持事业发展导向,建立健全融智能化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业务于一体的标准化体系。以基层实际和群众需求为导向,加快制(修)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标准,规范服务内容,完善服务流程、设施设备、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标准。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事项规范化建设。对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实行减环节、减时限、减材料,不断优经办、优流程、优网络,提升公共服务可及性。积极探索开展区域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协同联动、有效衔接。开展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建设一批具有辐射作用和推广应用的标准化建设试点示范平台。

第三节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信息化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统筹规划、统一建设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实施“金保工程”三期建设,推进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全数据共享、全服务上网、全业务用卡”工作,逐步建立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居民服务“一卡通”新格局。加强就业、社会保障、人才人事、劳动关系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系统的一体化整合,努力实现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跨层级、跨地区、跨工作领域的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推进线下与线上服务相融合,全面提升“互联网+人社”便民服务能力。

建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数据服务平台,全面深化大数据应用。强化基础数据库建设,努力实现跨部门、跨行业数据共享共用,逐步实现自治区、市、县经办机构数据同源使用和实时更新。全力筑牢信息安全体系,逐步建成全网安全监测系统,提升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加快推动全区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智能化、多渠道建设。

                    专栏14 信息化建设工程

01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信息化工程(金保工程三期)

适应人员流动性发展趋势和全国一体化发展要求,实施广西“数智人社”建设,建成标准统一、互联互通、共建共享、安全可控的信息化基础支撑体系,完善全区一体化平台系统,推进信息系统集中、统一,深化人社大数据在业务管控、经办服务、风险防范和政府治理等方面的应用,实现“上下贯通、内部融通、外部联通”+一网通办、一窗办理、一次即办”的建设目标,为提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管理水平提供有力支持。

02 建立居民服务“一卡通”

建立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推动第三代社会保障卡换发,基本实现社会保障卡全民持有。大力提升电子社保卡签发率,实现实体社会保障卡与电子社保卡的协同并用,形成线上线下综合服务能力。以社会保障卡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全业务用卡”为基础,实现政务服务、社会保障、就医服务、城市服务线上线下“一卡通”应用,在交通出行、文化旅游体现等方面实现“同城待遇”。

03 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

与全国统一的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对接,完善全民参保库,汇聚全区社会保险核心业务数据,支持社保经办数字化转型和养老保险多层次、多支柱发展。做好广西人社移动应用推广工作。

04 完善全区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咨询服务体系

加快推进全区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智能化、多渠道建设,完成与部级平台对接,形成全区人社一体化数据交互机制和协同服务能力。人工智能技术得到广泛应用,通过电话、网站、移动应用等多渠道为群众提供服务,进一步提升人社公共服务能力。

第四节 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风建设

开展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风建设提升行动,筑牢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共识。动态调整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进关联事项打包办、高频事项提速办、所有事项简便办、异地事项“跨省通办”、特殊情况上门办、服务下沉就近办。进一步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坚持传统服务方式和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针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的特点,提供更加贴心暖心的服务。全面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一网一门一次”服务改革,实现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办”。

常态化开展业务技能练兵,大力培育和宣传“人社知识通”。规范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行为。全面开展人社政务服务“好差评”,常态化开展调研暗访和“厅局长走流程”,开展行风建设问题专项整治。持续开展人社政策待遇“看得懂算得清”活动。继续开展系统先进典型宣传活动。

         专栏15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风建设提升行动

01 人社系统行风建设提升行动

动态调整人社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大力推广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不断完善建设工作机制。持续开展“清、减、压”,简化优化服务流程,推进“减证便民”,大力压缩办事时限。深入推进“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开展线上线下人社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开展人社系统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宣传推广全区行风建设新经验、新亮点。持续开展行风建设调研暗访活动,及时受理反映问题,做好问题专项整改。

02 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加强社保经办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探索线上线下相结合开展精准化、个性化的业务培训,提升经办队伍的专业化水平。探索与金融机构、基层平台的合作,拓展社保经办服务供给渠道。

第五节 大力推进乡村振兴人社服务

聚焦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以及欠发达地区特别是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劳动者,建立施策精准、机制灵活的人社帮扶机制。依托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结对帮扶等协作机制,持续推进有意愿的乡村地区劳动者外出就业,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就业帮扶。加强各类创业载体建设,完善农民工创业园运营管理制度,提升运营水平,吸引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入乡创业。规范管理公益性岗位。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带动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就地就近就业。

支持欠发达地区开展劳动力职业技能提升活动,支持欠发达地区合理增设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技工院校,实现乡村就业困难群体职业技能培训全覆盖。对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实施政府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政策。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集中支持力度,增强其巩固脱贫成果及内生发展能力。

第八章 强化综合保障措施

健全完善保障机制,加强规划实施监测评估,保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十四五”规划有效实施,确保本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第一节 坚持依法行政

健全地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体系,完善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人事、劳动关系等方面的政策法规。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强人社法治建设,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水平,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执法监督工作制度。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八五”普法规划。

第二节 强化财力保障

建立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相匹配的政府预算安排机制。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根据推进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等需要,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科学合理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障专项资金投入,确保规划重大任务和项目实施,保障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和正常运转,提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的供给水平。

第三节 加强监测评估

健全统计调查制度,加强数据分析,全面、准确、及时把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状况,提高对未来形势发展的综合研判水平。完善规划监测评估机制,做好年度计划监测分析、中期评估和终期评估等工作。

第四节 加强科研支撑

围绕中心工作加强基础理论研究、政策实施效果评估及重大政策前瞻性研究,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创新协同调研机制,建立理论研究、成果转化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良性互动机制。整合科研资源,推动科研创新,完善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家库,强化重大决策研究论证机制,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改革发展提供系统科学的理论指导、决策参考和技术支撑。

第五节 强化规划实施

加强规划实施的统筹协调和宏观指导,制定规划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和重大项目实施管理办法。把规划重点指标的完成情况纳入政府综合考核体系,作为考核各级政府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依据。各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据本规划,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本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形成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划体系。

第六节 加强宣传引导

结合规划部署安排,抓好规划解读。紧跟规划实施进程,拓展宣传阵地,抓好成就宣传。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营造有利于规划实施的舆论氛围。

规划指标解释

一、就业

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指报告期内,本地区城镇累计新就业人员数与自然减员人数之差。其中,城镇新就业人员数是指城镇区域内由未就业转为就业状态的劳动年龄内人数总和,包括通过城镇各类单位、个体工商户、公益性岗位和灵活形式新实现就业的人员;自然减员人数是指因退休、伤亡等自然原因减少的人数。

2城镇调查失业率指城镇失业人口占城镇就业人口与失业人口之和的百分比。就业人口指年满16周岁,为取得报酬或经营利润,在调查参考周从事了1小时(含1小时)以上劳动的人口;或由于在职学习、休假、单位临时停工等原因暂时未工作的人口。失业人口指年满16周岁,具有劳动能力、不在就业状态,在调查时点前一段时间采取了某种方式寻找工作,且如果有工作机会可以在短时间内开始工作的人口。城镇调查失业率来源于国家统计局全国劳动力调查。

3城镇登记失业率是指报告期末城镇登记失业人数占期末城镇就业人员总数与期末实有城镇登记失业人数之和的比重。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是指在劳动年龄(16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处于无业状态,有就业要求,并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登记的城镇常住人员。

4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人次指报告期内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的人次数。

5农民工参加职业培训人次每年在岗农民工、城镇待岗和失业农民工、农村新转移劳动力、返乡农民工等参加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的人次数。

二、社会保障

6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指我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完成参保登记并有过缴费记录的人数)占法定应参保人数(16周岁以上人口减去全日制在校学生和现役军人)的比例。

7失业保险参保人数:指报告期末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及按地方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的其他人员人数之和。

8工伤保险参保人数:指报告期末参加工伤保险的人数,包括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参保的职工人数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的雇工数,以及按地方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其他人员人数。

9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资金总额:根据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合同约定,各省(区、市)在报告期末委托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投资运营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金额。

10补充养老保险基金规模报告期末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积累基金总金额。

三、人才人事

11新增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人数:指报告期内新增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人数。

12博士后研究人员年招收数:指每年新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数量。

13新增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数:指报告期内新增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次数。

14新增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数:报告期内取得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次数。

四、劳动关系

15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指调解组织和仲裁机构调解成功案件数占当期审结案件数的比例。

16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指仲裁机构当期审结案件数占当期立案受理案件和上期末累计未结案件总数的比例。

17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指报告期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在法定期限内结案的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数,与法定期限内应当结案的劳动保障举报投诉案件数的比率。

五、公共服务

18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指报告期末实际持有符合全国统一标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的人员数量。包括因卡损坏、遗失或有效期满等原因处于补卡、换卡过程中的人数,补卡、换卡的数量不重复计算。

19申领电子社保卡人口覆盖率:指报告期末实际申领符合全国统一标准的电子社会保障卡的人数占当地常住人口数的百分比。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21年8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