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公告2021年第9号(关于继续免征相关防疫药品和医疗器械注册费的公告)

来源: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   发布日期: 2021-03-22 17:10   

为支持疫情防控,减轻企业负担,现就继续免征相关防疫药品和医疗器械注册费有关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进入医疗器械应急审批程序并与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相关的防控产品,免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对进入药品特别审批程序、治疗和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COVID-19)的药品,免征药品注册费。

二、本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执行。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1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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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公告2021年第9号(关于继续免征相关防疫药品和医疗器械注册费的公告)
来源: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时间:2021-03-22 17:10

为支持疫情防控,减轻企业负担,现就继续免征相关防疫药品和医疗器械注册费有关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进入医疗器械应急审批程序并与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相关的防控产品,免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对进入药品特别审批程序、治疗和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COVID-19)的药品,免征药品注册费。

二、本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执行。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1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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