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南区取消的证明材料清单

来源: 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20-07-22 15:55   



证明材料

涉及的办事
事项

证明索要
单位

证明开具
单位

取消后的办理
方式

1

清税证明

企业、已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且在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项的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登记、外国常驻代表机构(简易注销除外)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税务部门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2

变更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证明

公司变更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公安机关、民政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3

家庭农场投资者亲属关系证明

办理营业执照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村(居)民委员会

不再提交

4

分公司注销登记证明

办理公司注销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5

身份证明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首次申请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公安机关

通过基本证照凭证核验

6

学历证明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首次申请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学校

通过基本证照凭证核验

7

健康证明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首次申请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医疗机构

不再提交

8

安全教育和培训的证明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首次申请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用人单位、培训机构

不再提交

9

实习证明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首次申请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用人单位、培训机构

不再提交

10

安全教育和培训证明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复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用人单位、培训机构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11

医院出具的本年度的体检报告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复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医疗机构

不再提交

1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或者个人身份证明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公安机关、市场监管部门

通过基本证照凭证核验

13

机动车行驶证(适用于与机动车固定的移动式压力容器)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公安机关

通过基本证照凭证核验

14

计量标准考核证书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不再提交

15

营业执照

食品生产许可

(新办)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16

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食品生产许可

(代理新办)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公安机关

通过基本证照凭证核验

17

注册和(或)备案文件

食品生产许可

(新办)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18

《食品生产许可证》(包括:正本、副本及《食品生产许可品种明细表》)

食品生产许可

(延续)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19

营业执照

食品生产许可

(延续)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20

注册和(或)备案文件

食品生产许可

(延续)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21

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食品生产许可

(延续)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公安机关

通过基本证照凭证核验

22

《食品生产许可证》(包括:正本、副本及《食品生产许可品种明细表》)

食品生产许可

(变更)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23

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食品生产许可

(变更)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公安机关

通过基本证照凭证核验

24

《食品生产许可证》挂失凭证(公告)

食品生产许可

(补证)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25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食品生产许可

(注销)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公安机关

通过基本证照凭证核验

26

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食品生产许可

(代理注销)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公安机关

通过基本证照凭证核验

27

营业执照

食品经营许可

(新办)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28

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食品经营许可

(代理新办)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公安机关

通过基本证照凭证核验

29

《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食品经营许可

(变更)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30

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食品经营许可

(变更)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公安机关

通过基本证照凭证核验

31

《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食品经营许可

(延续)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32

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食品经营许可

(延续)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公安机关

通过基本证照凭证核验

33

《食品经营许可证》挂失公告

食品经营许可

(补证)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34

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食品经营许可

(代理注销)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公安机关

通过基本证照凭证核验

35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食品小作坊登记

(新办)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公安机关

通过基本证照凭证核验

36

营业执照

食品小作坊登记

(新办)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37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

小餐饮登记

(新办)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公安机关

通过基本证照凭证核验

38

营业执照

小餐饮登记

(新办)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39

营业执照或预先核准文件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新增或延续及安全生产的品种和能力、生产地址变更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不再提交

40

社会征信机构出具的信用记录证明

煤炭经营企业告知性备案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社会征信机构

不再提交

41

举办者的资质证明

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学校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

教育行政部门

公安机关、民政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通过基本证照凭证核验

42

无犯罪记录证明

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学校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

教育行政部门

公安机关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43

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

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学校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

教育行政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通过基本证照凭证核验

44

民政局批复的核准名称文件

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学校设立、变更和终止

教育行政部门

民政部门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45

《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正、副本)

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学校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

教育行政部门

教育行政部门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46

思想品德鉴定表

教师资格证认定

教育行政部门

公安机关、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作单位、所毕业的学校

通过申请人书面承诺、签字申明等办理

47

身份证明

教师资格认定

教育行政部门

公安机关

通过基本证照凭证核验

48

学历证书或者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教师资格认定

教育行政部门

学校

通过基本证照凭证核验

49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明

教师资格认定

教育行政部门

语言文字工作管理部门

通过基本证照凭证核验

50

户籍证明

教师资格认定

教育行政部门

公安机关

通过基本证照凭证核验

51

校车驾驶资格证明

校车使用许可

教育行政部门

公安机关

通过基本证照凭证核验

52

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名称核准意见

社会团体名称预先核准

民政部门

相关业务主管单位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53

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名称核准意见

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预先核准

民政部门

相关业务主管单位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54

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名称核准意见

基金会名称预先核准

民政部门

相关业务主管单位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55

收入证明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

民政部门

工作单位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56

户口注销、失踪、死亡证明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

民政部门

公安机关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57

诊断证明、病历、残疾证明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

民政部门

残联、医疗机构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58

贫困户证明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

民政部门

扶贫部门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59

家庭困难证明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

民政部门

村(居)民委员会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60

收入证明

居民家庭经济收入状况核查

民政部门

工作单位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61

贫困证明

临时救助资金给付

民政部门

扶贫部门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62

火灾出警证明原件

临时救助资金给付

民政部门

消防部门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63

交通事故证明原件

临时救助资金给付

民政部门

公安机关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64

疾病证明原件

临时救助资金给付

民政部门

医疗机构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65

居住证明

临时救助资金给付

民政部门

公安机关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66

父(母)死亡(失踪)证明

特困人员供养金给付

民政部门

公安机关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67

在校证明原件

特困人员供养金给付

民政部门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68

无赡养、扶养、抚养能力证明

特困人员供养金给付

民政部门

村(居)民委员会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69

残疾证明

特困人员供养金给付

民政部门

残联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70

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户口注销单

特困人员核销

民政部门

公安机关、卫生健康部门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71

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死亡证明原件

特困人员核销

民政部门

公安机关、卫生健康部门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72

服务场所的自有产权证明

养老机构设立许可

民政部门

自然资源部门

通过基本证照凭证核验

73

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服务人员的身份证明文件

养老机构设立许可

民政部门

卫生健康部门

通过基本证照凭证核验

74

投资企业注册登记手续的相关证明材料

养老机构设立许可

民政部门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通过基本证照凭证核验

75

民政部门同意社会组织和个人共同举办社会福利机构的证明

与民政部门共同举办可以收养孤儿、弃婴的民办社会福利机构

民政部门

民政部门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76

学生身份证明

孤儿基本生活费给付

民政部门

学校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77

婚前检查证明

婚姻登记

民政部门

医疗机构

不再提交

78

事实婚姻证明

婚姻登记

民政部门

村(居)民委员会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79

身份证号码升位证明(15位升18位证明)

婚姻登记

民政部门

公安机关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80

申请人与死者关系证明

遗体存放延时、运出火葬区批准事项

民政部门

公安机关、医疗机构、村(居)民委员会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81

死亡证明

遗体存放延时、运出火葬区批准事项

民政部门

公安机关、医疗机构、村(居)民委员会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82

家庭困难证明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

民政部门

村(居)民委员会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83

最低生活保障审查意见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

民政部门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84

无机动车辆、船舶证明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

民政部门

公安机关、交通运输部门、村(居)民委员会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85

无房产证明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

民政部门

自然资源部门、村(居)民委员会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86

临时救助审查意见

临时救助资金给付

民政部门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87

收入及财产证明

临时救助资金给付

民政部门

村(居)民委员会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88

遭遇灾害、意外事故等情形的证明材料

临时救助资金给付

民政部门

村(居)民委员会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89

家庭困难证明

低收入家庭认定

民政部门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90

收入及财产证明

低收入家庭认定

民政部门

村(居)民委员会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91

旧宅未办理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及宅基地权属来源证明等经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建房的证明材料

农村宅基地用地审批

自然资源部门

村(居)民委员会

使用《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居民建设住宅用地申请表》替代

92

所在村委会出具张榜公布结果证明材料

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

自然资源部门

村(居)民委员会

使用《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居民建设住宅用地申请表》替代

93

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委会的证明

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属于农村家庭分户后申请建房的)

自然资源部门

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

使用《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居民建设住宅用地申请表》替代

94

供宅基地拆迁回建证明材料

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属拆迁补偿安置的)

自然资源部门

村民委员会、征地拆迁部门

使用《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居民建设住宅用地申请表》替代

95

宅基地拆迁回建证明材料

农村宅基地用地审批(属拆迁补偿安置的)

自然资源部门

村民委员会、征地拆迁部门

使用《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居民建设住宅用地申请表》替代

96

一户一宅证明

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

自然资源部门

村民委员会

使用《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居民建设住宅用地申请表》替代

97

宅基地拆迁回建证明

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

自然资源部门

政府及政府相关部门

使用《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居民建设住宅用地申请表》替代

98

危房改造验收证明

危房改造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村(居)民委员会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99

林权依法变更或者灭失的有关证明文件

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使用权证书核发

林业部门或不动产登记部门

银行业金融机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县政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申请人提供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100

城乡医疗救助审查意见

城乡医疗救助金给付

医疗保障部门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101

病补证明

城乡医疗救助金给付

医疗保障部门

村(居)民委员会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102

收入证明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

民政部门

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103

诊断证明、病历、残疾证明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

民政部门

残联、医疗机构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104

家庭困难证明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

民政部门

村(居)民委员会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105

最低生活保障审查意见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

民政部门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106

在校生证明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

民政部门

学校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107

疾病证明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

民政部门

医疗机构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108

学生身份证明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

民政部门

学校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109

疾病证明原件

临时救助资金给付

民政部门

医疗机构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110

临时救助审查意见

临时救助资金给付

民政部门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111

在校证明原件

特困人员供养金给付

民政部门

教育部门、学校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112

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死亡证明原件

特困人员核销

民政部门

公安机关、卫生健康部门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113

家庭困难证明

低收入家庭认定

民政部门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114

收入及财产证明

低收入家庭认定

民政部门

村(居)民委员会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115

领取失业保险金证明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

民政部门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116

死亡的证明材料

参保人员丧葬补助

社保经办机构

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医疗机构

通过基本证照凭证核验

117

低保证明

低保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社保经办机构

民政部门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118

城乡医疗救助审查意见

城乡医疗救助金给付

医疗保障部门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119

诊断证明原件

城乡医疗救助金给付

医疗保障部门

医疗机构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120

上级主管部门证明或遗失登报证明

放射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补办许可

卫生健康部门

上级主管部门、媒体

通过申请人书面承诺、签字申明等办理

121

在岗证明材料

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校验事项

卫生健康部门

医疗机构

通过申请人书面承诺、签字申明等办理

122

单位出具证明材料

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校验事项

卫生健康部门

医疗机构

通过申请人书面承诺、签字申明等办理

123

市级以上主要报刊刊登的遗失声明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补办执业许可

卫生健康部门

主管部门、新闻媒体

通过申请人书面承诺、签字申明等办理

124

大型医用设备配置批复文件

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审核

卫生健康部门

卫生健康部门

不再提交

125

如增设CT诊断专业、核医学专业、介入放射学专业、放射治疗专业如涉及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品目在列设备的,还应提交相应配置批复或配置许可证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人体器官移植除外)——变更执业登记

卫生健康部门

卫生健康部门

不再提交

126

拟注册所在执业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医师执业注册——变更注册

卫生健康部门

卫生健康部门

通过申请人书面承诺、签字申明等办理

127

拟注册所在执业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医师执业注册——医师多机构备案

卫生健康部门

卫生健康部门

通过申请人书面承诺、签字申明等办理

128

拟注册所在执业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医师执业注册——医师首次注册

卫生健康部门

卫生健康部门

通过申请人书面承诺、签字申明等办理

129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延续有效期

卫生健康部门

市场监管管理部门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130

中医诊所主要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

中医诊所备案

卫生健康部门

医疗机构

通过基本证照凭证核验

131

医师资格证书

中医诊所备案

卫生健康部门

医疗机构

通过基本证照凭证核验

132

医师执业证书

中医诊所备案

卫生健康部门

医疗机构

通过基本证照凭证核验

133

执业资格证件

中医诊所备案

卫生健康部门

医疗机构

通过基本证照凭证核验

134

有效身份证明

中医诊所备案

卫生健康部门

医疗机构

通过基本证照凭证核验

135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人身份证明

中医诊所备案(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举办中医诊所的)

卫生健康部门

医疗机构

通过基本证照凭证核验

136

身份证明

用于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子女中考、高考加分实行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计划生育审核)

卫生健康部门

公安机关

通过基本证照凭证核验

137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结扎证

用于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子女中考、高考加分实行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计划生育审核)

卫生健康部门

卫生健康部门

通过基本证照凭证核验

138

申请人资质证明

医疗机构名称裁决

卫生健康部门

医疗机构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139

经济困难证明

艾滋病防治关怀、救助措施

卫生健康部门

村(居)民委员会

通过申请人书面承诺、签字申明等办理

140

婚育证明

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的确认

卫生健康部门

村民委员会

通过基本证照凭证核验

141

实行计划生育的有关证明、子女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证明、申报人配偶下落不明证明

国家奖扶、特扶、广西55-59周岁奖扶、广西奖扶、救助南宁奖扶

卫生健康部门

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医疗机构、村(居)民委员会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142

婚育证明

绝育复通手术批准

卫生健康部门

医疗机构、村(居)民委员会

通过申请人书面承诺、签字申明等办理

143

申请人双方身份证

绝育复通手术批准

卫生健康部门

公安机关

通过申请人书面承诺、签字申明等办理

144

结婚证

绝育复通手术批准

卫生健康部门

民政部门

通过申请人书面承诺、签字申明等办理

145

户口本

绝育复通手术批准

卫生健康部门

公安机关

通过申请人书面承诺、签字申明等办理

146

申请人双方身份证

出具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的证明

卫生健康部门

公安机关

通过申请人书面承诺、签字申明等办理

147

申请人双方户口本

出具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的证明

卫生健康部门

公安机关

通过申请人书面承诺、签字申明等办理

148

离婚、丧偶相关证明材料

出具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的证明

卫生健康部门

公安机关、民政部门、人民法院、医疗机构

通过申请人书面承诺、签字申明等办理

149

婚育证明

出具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的证明

卫生健康部门

医疗机构、村(居)民委员会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150

抗病毒治疗所需凭证

向农村艾滋病病人和城镇经济困难的艾滋病病人免费提供抗艾滋病病毒治疗药品

卫生健康部门

卫生健康部门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151

确证报告

向农村艾滋病病人和城镇经济困难的艾滋病病人免费提供抗艾滋病病毒治疗药品

卫生健康部门

卫生健康部门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152

婚育证明

病残儿医学鉴定初审

卫生健康部门

村(居)民委员会

通过申请人书面承诺、签字申明等办理

153

婚育证明

出具同意终止妊娠证明

卫生健康部门

卫生健康部门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154

丧偶证明

出具同意终止妊娠证明

卫生健康部门

村(居)民委员会

通过申请人书面承诺、签字申明等办理


×
×
部门权责清单
柳南区取消的证明材料清单
来源: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 时间:2020-07-22 15:55



证明材料

涉及的办事
事项

证明索要
单位

证明开具
单位

取消后的办理
方式

1

清税证明

企业、已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且在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项的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登记、外国常驻代表机构(简易注销除外)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税务部门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2

变更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证明

公司变更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公安机关、民政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3

家庭农场投资者亲属关系证明

办理营业执照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村(居)民委员会

不再提交

4

分公司注销登记证明

办理公司注销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5

身份证明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首次申请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公安机关

通过基本证照凭证核验

6

学历证明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首次申请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学校

通过基本证照凭证核验

7

健康证明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首次申请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医疗机构

不再提交

8

安全教育和培训的证明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首次申请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用人单位、培训机构

不再提交

9

实习证明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首次申请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用人单位、培训机构

不再提交

10

安全教育和培训证明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复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用人单位、培训机构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11

医院出具的本年度的体检报告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复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医疗机构

不再提交

1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或者个人身份证明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公安机关、市场监管部门

通过基本证照凭证核验

13

机动车行驶证(适用于与机动车固定的移动式压力容器)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公安机关

通过基本证照凭证核验

14

计量标准考核证书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不再提交

15

营业执照

食品生产许可

(新办)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16

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食品生产许可

(代理新办)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公安机关

通过基本证照凭证核验

17

注册和(或)备案文件

食品生产许可

(新办)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18

《食品生产许可证》(包括:正本、副本及《食品生产许可品种明细表》)

食品生产许可

(延续)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19

营业执照

食品生产许可

(延续)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20

注册和(或)备案文件

食品生产许可

(延续)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21

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食品生产许可

(延续)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公安机关

通过基本证照凭证核验

22

《食品生产许可证》(包括:正本、副本及《食品生产许可品种明细表》)

食品生产许可

(变更)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23

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食品生产许可

(变更)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公安机关

通过基本证照凭证核验

24

《食品生产许可证》挂失凭证(公告)

食品生产许可

(补证)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25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食品生产许可

(注销)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公安机关

通过基本证照凭证核验

26

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食品生产许可

(代理注销)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公安机关

通过基本证照凭证核验

27

营业执照

食品经营许可

(新办)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28

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食品经营许可

(代理新办)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公安机关

通过基本证照凭证核验

29

《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食品经营许可

(变更)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30

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食品经营许可

(变更)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公安机关

通过基本证照凭证核验

31

《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食品经营许可

(延续)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32

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食品经营许可

(延续)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公安机关

通过基本证照凭证核验

33

《食品经营许可证》挂失公告

食品经营许可

(补证)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34

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食品经营许可

(代理注销)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公安机关

通过基本证照凭证核验

35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食品小作坊登记

(新办)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公安机关

通过基本证照凭证核验

36

营业执照

食品小作坊登记

(新办)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37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

小餐饮登记

(新办)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公安机关

通过基本证照凭证核验

38

营业执照

小餐饮登记

(新办)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39

营业执照或预先核准文件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新增或延续及安全生产的品种和能力、生产地址变更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不再提交

40

社会征信机构出具的信用记录证明

煤炭经营企业告知性备案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社会征信机构

不再提交

41

举办者的资质证明

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学校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

教育行政部门

公安机关、民政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通过基本证照凭证核验

42

无犯罪记录证明

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学校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

教育行政部门

公安机关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43

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

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学校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

教育行政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通过基本证照凭证核验

44

民政局批复的核准名称文件

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学校设立、变更和终止

教育行政部门

民政部门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45

《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正、副本)

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学校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

教育行政部门

教育行政部门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46

思想品德鉴定表

教师资格证认定

教育行政部门

公安机关、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作单位、所毕业的学校

通过申请人书面承诺、签字申明等办理

47

身份证明

教师资格认定

教育行政部门

公安机关

通过基本证照凭证核验

48

学历证书或者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教师资格认定

教育行政部门

学校

通过基本证照凭证核验

49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明

教师资格认定

教育行政部门

语言文字工作管理部门

通过基本证照凭证核验

50

户籍证明

教师资格认定

教育行政部门

公安机关

通过基本证照凭证核验

51

校车驾驶资格证明

校车使用许可

教育行政部门

公安机关

通过基本证照凭证核验

52

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名称核准意见

社会团体名称预先核准

民政部门

相关业务主管单位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53

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名称核准意见

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预先核准

民政部门

相关业务主管单位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54

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名称核准意见

基金会名称预先核准

民政部门

相关业务主管单位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55

收入证明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

民政部门

工作单位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56

户口注销、失踪、死亡证明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

民政部门

公安机关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57

诊断证明、病历、残疾证明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

民政部门

残联、医疗机构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58

贫困户证明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

民政部门

扶贫部门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59

家庭困难证明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

民政部门

村(居)民委员会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60

收入证明

居民家庭经济收入状况核查

民政部门

工作单位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61

贫困证明

临时救助资金给付

民政部门

扶贫部门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62

火灾出警证明原件

临时救助资金给付

民政部门

消防部门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63

交通事故证明原件

临时救助资金给付

民政部门

公安机关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64

疾病证明原件

临时救助资金给付

民政部门

医疗机构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65

居住证明

临时救助资金给付

民政部门

公安机关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66

父(母)死亡(失踪)证明

特困人员供养金给付

民政部门

公安机关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67

在校证明原件

特困人员供养金给付

民政部门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68

无赡养、扶养、抚养能力证明

特困人员供养金给付

民政部门

村(居)民委员会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69

残疾证明

特困人员供养金给付

民政部门

残联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70

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户口注销单

特困人员核销

民政部门

公安机关、卫生健康部门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71

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死亡证明原件

特困人员核销

民政部门

公安机关、卫生健康部门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72

服务场所的自有产权证明

养老机构设立许可

民政部门

自然资源部门

通过基本证照凭证核验

73

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服务人员的身份证明文件

养老机构设立许可

民政部门

卫生健康部门

通过基本证照凭证核验

74

投资企业注册登记手续的相关证明材料

养老机构设立许可

民政部门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通过基本证照凭证核验

75

民政部门同意社会组织和个人共同举办社会福利机构的证明

与民政部门共同举办可以收养孤儿、弃婴的民办社会福利机构

民政部门

民政部门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76

学生身份证明

孤儿基本生活费给付

民政部门

学校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77

婚前检查证明

婚姻登记

民政部门

医疗机构

不再提交

78

事实婚姻证明

婚姻登记

民政部门

村(居)民委员会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79

身份证号码升位证明(15位升18位证明)

婚姻登记

民政部门

公安机关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80

申请人与死者关系证明

遗体存放延时、运出火葬区批准事项

民政部门

公安机关、医疗机构、村(居)民委员会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81

死亡证明

遗体存放延时、运出火葬区批准事项

民政部门

公安机关、医疗机构、村(居)民委员会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82

家庭困难证明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

民政部门

村(居)民委员会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83

最低生活保障审查意见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

民政部门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84

无机动车辆、船舶证明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

民政部门

公安机关、交通运输部门、村(居)民委员会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85

无房产证明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

民政部门

自然资源部门、村(居)民委员会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86

临时救助审查意见

临时救助资金给付

民政部门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87

收入及财产证明

临时救助资金给付

民政部门

村(居)民委员会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88

遭遇灾害、意外事故等情形的证明材料

临时救助资金给付

民政部门

村(居)民委员会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89

家庭困难证明

低收入家庭认定

民政部门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90

收入及财产证明

低收入家庭认定

民政部门

村(居)民委员会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91

旧宅未办理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及宅基地权属来源证明等经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建房的证明材料

农村宅基地用地审批

自然资源部门

村(居)民委员会

使用《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居民建设住宅用地申请表》替代

92

所在村委会出具张榜公布结果证明材料

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

自然资源部门

村(居)民委员会

使用《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居民建设住宅用地申请表》替代

93

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委会的证明

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属于农村家庭分户后申请建房的)

自然资源部门

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

使用《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居民建设住宅用地申请表》替代

94

供宅基地拆迁回建证明材料

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属拆迁补偿安置的)

自然资源部门

村民委员会、征地拆迁部门

使用《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居民建设住宅用地申请表》替代

95

宅基地拆迁回建证明材料

农村宅基地用地审批(属拆迁补偿安置的)

自然资源部门

村民委员会、征地拆迁部门

使用《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居民建设住宅用地申请表》替代

96

一户一宅证明

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

自然资源部门

村民委员会

使用《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居民建设住宅用地申请表》替代

97

宅基地拆迁回建证明

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

自然资源部门

政府及政府相关部门

使用《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居民建设住宅用地申请表》替代

98

危房改造验收证明

危房改造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村(居)民委员会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99

林权依法变更或者灭失的有关证明文件

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使用权证书核发

林业部门或不动产登记部门

银行业金融机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县政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申请人提供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100

城乡医疗救助审查意见

城乡医疗救助金给付

医疗保障部门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101

病补证明

城乡医疗救助金给付

医疗保障部门

村(居)民委员会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102

收入证明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

民政部门

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103

诊断证明、病历、残疾证明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

民政部门

残联、医疗机构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104

家庭困难证明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

民政部门

村(居)民委员会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105

最低生活保障审查意见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

民政部门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106

在校生证明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

民政部门

学校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107

疾病证明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

民政部门

医疗机构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108

学生身份证明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

民政部门

学校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109

疾病证明原件

临时救助资金给付

民政部门

医疗机构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110

临时救助审查意见

临时救助资金给付

民政部门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111

在校证明原件

特困人员供养金给付

民政部门

教育部门、学校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112

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死亡证明原件

特困人员核销

民政部门

公安机关、卫生健康部门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113

家庭困难证明

低收入家庭认定

民政部门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114

收入及财产证明

低收入家庭认定

民政部门

村(居)民委员会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115

领取失业保险金证明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

民政部门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116

死亡的证明材料

参保人员丧葬补助

社保经办机构

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医疗机构

通过基本证照凭证核验

117

低保证明

低保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社保经办机构

民政部门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118

城乡医疗救助审查意见

城乡医疗救助金给付

医疗保障部门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119

诊断证明原件

城乡医疗救助金给付

医疗保障部门

医疗机构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120

上级主管部门证明或遗失登报证明

放射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补办许可

卫生健康部门

上级主管部门、媒体

通过申请人书面承诺、签字申明等办理

121

在岗证明材料

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校验事项

卫生健康部门

医疗机构

通过申请人书面承诺、签字申明等办理

122

单位出具证明材料

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校验事项

卫生健康部门

医疗机构

通过申请人书面承诺、签字申明等办理

123

市级以上主要报刊刊登的遗失声明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补办执业许可

卫生健康部门

主管部门、新闻媒体

通过申请人书面承诺、签字申明等办理

124

大型医用设备配置批复文件

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审核

卫生健康部门

卫生健康部门

不再提交

125

如增设CT诊断专业、核医学专业、介入放射学专业、放射治疗专业如涉及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品目在列设备的,还应提交相应配置批复或配置许可证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人体器官移植除外)——变更执业登记

卫生健康部门

卫生健康部门

不再提交

126

拟注册所在执业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医师执业注册——变更注册

卫生健康部门

卫生健康部门

通过申请人书面承诺、签字申明等办理

127

拟注册所在执业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医师执业注册——医师多机构备案

卫生健康部门

卫生健康部门

通过申请人书面承诺、签字申明等办理

128

拟注册所在执业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医师执业注册——医师首次注册

卫生健康部门

卫生健康部门

通过申请人书面承诺、签字申明等办理

129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延续有效期

卫生健康部门

市场监管管理部门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130

中医诊所主要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

中医诊所备案

卫生健康部门

医疗机构

通过基本证照凭证核验

131

医师资格证书

中医诊所备案

卫生健康部门

医疗机构

通过基本证照凭证核验

132

医师执业证书

中医诊所备案

卫生健康部门

医疗机构

通过基本证照凭证核验

133

执业资格证件

中医诊所备案

卫生健康部门

医疗机构

通过基本证照凭证核验

134

有效身份证明

中医诊所备案

卫生健康部门

医疗机构

通过基本证照凭证核验

135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人身份证明

中医诊所备案(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举办中医诊所的)

卫生健康部门

医疗机构

通过基本证照凭证核验

136

身份证明

用于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子女中考、高考加分实行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计划生育审核)

卫生健康部门

公安机关

通过基本证照凭证核验

137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结扎证

用于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子女中考、高考加分实行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计划生育审核)

卫生健康部门

卫生健康部门

通过基本证照凭证核验

138

申请人资质证明

医疗机构名称裁决

卫生健康部门

医疗机构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139

经济困难证明

艾滋病防治关怀、救助措施

卫生健康部门

村(居)民委员会

通过申请人书面承诺、签字申明等办理

140

婚育证明

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的确认

卫生健康部门

村民委员会

通过基本证照凭证核验

141

实行计划生育的有关证明、子女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证明、申报人配偶下落不明证明

国家奖扶、特扶、广西55-59周岁奖扶、广西奖扶、救助南宁奖扶

卫生健康部门

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医疗机构、村(居)民委员会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142

婚育证明

绝育复通手术批准

卫生健康部门

医疗机构、村(居)民委员会

通过申请人书面承诺、签字申明等办理

143

申请人双方身份证

绝育复通手术批准

卫生健康部门

公安机关

通过申请人书面承诺、签字申明等办理

144

结婚证

绝育复通手术批准

卫生健康部门

民政部门

通过申请人书面承诺、签字申明等办理

145

户口本

绝育复通手术批准

卫生健康部门

公安机关

通过申请人书面承诺、签字申明等办理

146

申请人双方身份证

出具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的证明

卫生健康部门

公安机关

通过申请人书面承诺、签字申明等办理

147

申请人双方户口本

出具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的证明

卫生健康部门

公安机关

通过申请人书面承诺、签字申明等办理

148

离婚、丧偶相关证明材料

出具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的证明

卫生健康部门

公安机关、民政部门、人民法院、医疗机构

通过申请人书面承诺、签字申明等办理

149

婚育证明

出具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的证明

卫生健康部门

医疗机构、村(居)民委员会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150

抗病毒治疗所需凭证

向农村艾滋病病人和城镇经济困难的艾滋病病人免费提供抗艾滋病病毒治疗药品

卫生健康部门

卫生健康部门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151

确证报告

向农村艾滋病病人和城镇经济困难的艾滋病病人免费提供抗艾滋病病毒治疗药品

卫生健康部门

卫生健康部门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152

婚育证明

病残儿医学鉴定初审

卫生健康部门

村(居)民委员会

通过申请人书面承诺、签字申明等办理

153

婚育证明

出具同意终止妊娠证明

卫生健康部门

卫生健康部门

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154

丧偶证明

出具同意终止妊娠证明

卫生健康部门

村(居)民委员会

通过申请人书面承诺、签字申明等办理

主办单位:柳南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柳南区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柳州市柳南区潭中西路10号柳南区政府元信大楼11楼
电话:0772-3725701 邮箱:lnqfgj@163.com
网站标识码:450204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