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南市监办发〔2025〕9号 关于开展柳南区2025年机动车检验机构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各市场监管所、局机关各股室,各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
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组织开展机动车检验机构专项整治的通知》、《关于开展柳州市2025年机动车检验机构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监管,规范检验检测市场秩序,柳南区市场监管局决定在今年6月组织开展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对柳南区获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的机动车检验机构组织开展抽查检查,本次抽查5家。
二、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
三、检查内容
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补充技术要求》等相关规定,重点检查机动车检验机构必备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持续满足资质认定情况,是否严格执行国家机动车检验标准,在资质认定批准的能力范围内规范开展服务,是否有缺项、漏项等内容。
四、检查安排
(一)开展合规自查。各检验检测机构对照检查表(附件1)开展自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和风险隐患,要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及时处置,并形成自查问题整改清单(附件2)于6月15日前报送至辖区市场监管所。
(二)现场检查。确定检查对象名录后,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随机抽取2名行政检查人员,采取不预先告知的飞行检查方式进行检查,按《2025年度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表》(附件1)所列内容进行逐项检查。
(三)检查结果处置。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辖区市场监管所要及时跟进处理。对于一般性问题,要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形成书面整改材料,提交质量股备案。对于发现不符合要求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改正。对于违法违规行为,要立即立案调查,依法严厉查处,及时将处理结果报送质量股。
(四)检查结果公示。各市场监管所要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监管,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行政检查人员应在监督检查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登入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录入检查结果,向社会公示。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在自治区、市两级检查基础上开展本级监督检查,要及时完成辖区内行政检查人员的信息录入和随机匹配,确保本级双随机顺利开展。
(二)依法严厉查处。各市场监管所要加大检查后处理工作力度,尤其要加强对虚假检验报告行为的打击力度,对发现机构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的,交由公安交管、生态环境部门处罚后,严格依法撤销检验资质,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涉嫌构成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等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严守纪律规定。各行政检查人员应当严守工作纪律,遵守保密要求,严格依法实施。被抽查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积极配合检查组实施现场检查,不得拒绝或消极对待检查,违者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整改报告及结果处置文书等有关材料于6月30日前报送至质量股。联系人:刘海练,联系电话:0772-2522156。
附件:1.2025年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表
2.2025年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自查问题整改清单
柳州市柳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柳州市柳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5年6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