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南环审字〔2018〕08号

来源: 本部门  |   发布日期: 2018-04-11 17:14   

 

 

 

 

柳南环审字〔201808

 

 

关于柳州市丰宝奔电器成套设备有限公司机械加工生产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批复

 

柳州市丰宝奔电器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柳州市丰宝奔电器成套设备有限公司电缆桥架、线槽、开关柜机械加工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我局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该环评报告表能按有关规范编制,项目环境影响分析客观全面,提出的环保措施有一定的针对性,可作为该项目环境管理的主要依据。

二、该项目位于柳州市柳南区百饭路46号,租用柳工整车试验场院内现有厂房,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7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主要加工电缆桥架、线槽和开关柜,年产量为600吨。

从环境影响角度考虑,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的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生产工艺、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污染防治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三、项目须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重点抓好以下环保工作:

运营期:

(一)项目运营期燃气锅炉废气经由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燃气锅炉标准要求。

(二)项目工件的喷塑、焊接产生的粉尘,经布袋收尘器收集处理后,需符合GB16297-1996《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达到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三)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主要污水是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四)该项目主要有冲床、剪板机、折弯机、焊接机、喷塑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需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2类标准要求。项目夜间不生产。

(五)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属危险废物,用专用的桶收集,临时存放池需设有防渗漏措施,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外排。金属边角料经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处理。

(六)加强环境管理,制定并落实环境保护规章制度,确保环保措施的有效落实,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转以及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四、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在落实本批复和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建设单位可自行决定项目投入试运行的具体时间,试运行前请以书面形式报我局,作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的依据。试运行期内,按国家和自治区规定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未通过验收的,则停止运行整顿。未落实本批复和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擅自投入运行的,承担相应的环保法律责任。

五、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污染防治措施发生变动的,须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此页无正文)

 

 

 

 

 

 

 

 

 

 

2018411

 

 

 

 

(是否公开:主动公开)

抄送:广西河池市青秀环保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柳州市柳南区环保局 2018411日印 (共印6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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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柳南环审字〔2018〕08号
来源:本部门 时间:2018-04-11 17:14

 

 

 

 

柳南环审字〔201808

 

 

关于柳州市丰宝奔电器成套设备有限公司机械加工生产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批复

 

柳州市丰宝奔电器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柳州市丰宝奔电器成套设备有限公司电缆桥架、线槽、开关柜机械加工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我局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该环评报告表能按有关规范编制,项目环境影响分析客观全面,提出的环保措施有一定的针对性,可作为该项目环境管理的主要依据。

二、该项目位于柳州市柳南区百饭路46号,租用柳工整车试验场院内现有厂房,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7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主要加工电缆桥架、线槽和开关柜,年产量为600吨。

从环境影响角度考虑,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的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生产工艺、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污染防治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三、项目须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重点抓好以下环保工作:

运营期:

(一)项目运营期燃气锅炉废气经由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燃气锅炉标准要求。

(二)项目工件的喷塑、焊接产生的粉尘,经布袋收尘器收集处理后,需符合GB16297-1996《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达到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三)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主要污水是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四)该项目主要有冲床、剪板机、折弯机、焊接机、喷塑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需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2类标准要求。项目夜间不生产。

(五)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属危险废物,用专用的桶收集,临时存放池需设有防渗漏措施,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外排。金属边角料经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处理。

(六)加强环境管理,制定并落实环境保护规章制度,确保环保措施的有效落实,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转以及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四、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在落实本批复和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建设单位可自行决定项目投入试运行的具体时间,试运行前请以书面形式报我局,作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的依据。试运行期内,按国家和自治区规定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未通过验收的,则停止运行整顿。未落实本批复和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擅自投入运行的,承担相应的环保法律责任。

五、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污染防治措施发生变动的,须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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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411

 

 

 

 

(是否公开:主动公开)

抄送:广西河池市青秀环保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柳州市柳南区环保局 2018411日印 (共印6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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