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柳州市产后母婴照料服务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 柳州市柳南区卫生健康局  |   发布日期: 2023-02-17 17:50   

一、起草背景

近年来,随着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观念不断升级,为产褥期产妇及新生儿提供食宿等生活照料服务的产后母婴照料服务机构发展迅速,在帮助产褥期产妇及新生儿食宿问题等生活照顾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部分产后母婴照料服务机构设置不规范、管理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关于做好2021年重点建议、重点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柳政督发〔202129 号)和市人大《关于进一步加强“月子中心”管理的建议》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产后母婴照料服务机构安全、规范、有序发展,我委牵头起草了《关于加强柳州市产后母婴照料服务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

二、文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

三、主要内容

《关于加强柳州市产后母婴照料服务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对母婴照料服务机构的硬件设施、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消防安全、传染病防控、以及机构的经营管理等方面提出了要求,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各部门和母婴照料服务机构举办者的责任,切实保障产褥期产妇和新生儿安全,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一)明确产后母婴照料服务机构监管责任。产后母婴照料服务机构的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分工负责、加强监管、保障安全”的基本原则,各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做好产后母婴照料服务机构管理的有关工作。举办者作为该场所安全第一责任人,要承担照料期间母婴的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控、消防安全等责任,制定和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员,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二)严格产后母婴照料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对进一步加强母婴照料服务机构的选址、安全防范、消防安全管理、食品安全管理、传染病防控等方面提出要求,确保提供母婴照料服务的场所环境、人员管理、食品、生活用品等符合相关安全规定和卫生要求。

(三)规范产后母婴照料服务机构服务行为。从依法开展照料服务、落实诚信经营要求、落实信息安全要求三个方面做出规定,进一步规范产后母婴照料服务机构的经营行为,落实经营企业的主体责任,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对产后母婴照料服务机构的监管。包括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建立白黑名单公示制度、强化责任追究、加强宣传引导。明确了监管方式,加大监管力度。形成监管部门联动,社会共同监督的监管机制。


公共医疗卫生政策与规划

《关于加强柳州市产后母婴照料服务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近年来,随着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观念不断升级,为产褥期产妇及新生儿提供食宿等生活照料服务的产后母婴照料服务机构发展迅速,在帮助产褥期产妇及新生儿食宿问题等生活照顾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部分产后母婴照料服务机构设置不规范、管理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关于做好2021年重点建议、重点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柳政督发〔202129 号)和市人大《关于进一步加强“月子中心”管理的建议》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产后母婴照料服务机构安全、规范、有序发展,我委牵头起草了《关于加强柳州市产后母婴照料服务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

二、文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

三、主要内容

《关于加强柳州市产后母婴照料服务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对母婴照料服务机构的硬件设施、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消防安全、传染病防控、以及机构的经营管理等方面提出了要求,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各部门和母婴照料服务机构举办者的责任,切实保障产褥期产妇和新生儿安全,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一)明确产后母婴照料服务机构监管责任。产后母婴照料服务机构的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分工负责、加强监管、保障安全”的基本原则,各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做好产后母婴照料服务机构管理的有关工作。举办者作为该场所安全第一责任人,要承担照料期间母婴的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控、消防安全等责任,制定和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员,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二)严格产后母婴照料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对进一步加强母婴照料服务机构的选址、安全防范、消防安全管理、食品安全管理、传染病防控等方面提出要求,确保提供母婴照料服务的场所环境、人员管理、食品、生活用品等符合相关安全规定和卫生要求。

(三)规范产后母婴照料服务机构服务行为。从依法开展照料服务、落实诚信经营要求、落实信息安全要求三个方面做出规定,进一步规范产后母婴照料服务机构的经营行为,落实经营企业的主体责任,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对产后母婴照料服务机构的监管。包括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建立白黑名单公示制度、强化责任追究、加强宣传引导。明确了监管方式,加大监管力度。形成监管部门联动,社会共同监督的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