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度广西高校应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申请和审核的通知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规〔2022〕9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广西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学费补偿申请和审核工作的通知》(桂教资助〔2026〕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区2026年度高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请对象
(一)毕业当年在同一基层单位连续就业时间36个月以上(含36个月)且就业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2021年和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已享受过中央、其他省份或广西学费补偿政策或逾期未申请学费补偿的毕业生不再受理申请。
(二)申请补偿对象基层就业范围要求和具体条件详见广西学生资助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规〔2022〕9号)的附件10。若遇有关政策调整或取消,按最新政策要求办理。
二、补偿金额
(一)2021年毕业的高校应届毕业生按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低于补偿标准的,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金额实行补偿。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高于补偿标准的,按照补偿标准实行补偿。
( 二 )2022年毕业的高校应届毕业生按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助学贷款低于补偿标准的,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实行补偿。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高于补偿标准的,按照补偿标准实行补偿。
(三)本科、专科(高职)、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补偿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的年限,按照申请毕业当年所读最后学历的国家规定相应学制计算,超出基本修业年份所缴纳的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不予补偿。
三、申请时间
补偿资格申请时间为:2026年2月25日—3月31日。
四、申请途径
(一)请符合补偿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西学生资助网广西高校毕业生基层补偿在线申请系统,网址为:http://gxzz.gxeduyun.edu.cn/pros/identity/indexxfbc.action
(二)在柳南区申请的学生,系统申请完毕,请联系柳南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预约现场审核时间。现场审核需带上所有申请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现场审核截止时间:4月21日。
五、提交材料
《广西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申请情况说明》、身份证、毕业证、柳州银行账号(在柳南区申请提供柳州银行账号I类卡)、劳动合同及二次分配工作地材料、签订劳动合同的基层单位为毕业生连续缴纳三年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等材料。
未尽事宜,请与柳南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联系人:韦老师、郑老师,联系电话:0772-3710226。
附件:1.《广西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实施细则》
2. 广西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申请材料清单
柳州市柳南区教育局
2026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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