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柳州市壹璇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等8所校外培训机构设立的批复
“柳州市壹璇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等8所校外培训机构:
你们报来关于“申报校外培训机构的报告”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即会同相关部门对你们申报的校外培训机构办学条件进行评估,经研究决定,同意设立,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柳州市壹璇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等8所校外培训机构。机构名称、地址、培训内容详见附表《柳州市柳南区校外培训机构设立名单一览表(8所)》。
二、各培训机构要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等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规范办学行为,自觉接受教育行政部门及其他有关管理部门的管理、督导和评估,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
三、各培训机构办学资金自筹,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独立核算。要依法建立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会计账簿。以机构名义开设银行账户,实行收费公示,依法保障教职工工资、福利待遇,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四、各培训机构需要分立、合并、变更或终止的,在依法进行财务清算后,须报机构审批机关批准或备案,师资及管理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聘任。
此复
附件:柳州市柳南区校外培训机构审批名单一览表(8所)
柳州市柳南区教育局
2020年7月10日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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