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南区2022-2023冬春救助资金分配方案

来源: ​柳南区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 2023-03-31 18:50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自然灾害救助补助标准的通知》要求,结合柳南区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方案:

一、发放政策依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 2022 年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的通知》(桂财资环〔2022〕96号)。

二、资金发放方式

采取现金救助形式,通过打卡发放。

三、资金使用范围和标准

2022年高温旱灾,截至上报截止时间,柳南区洛满镇顶建村上报受灾面积32.9亩,上级拨付中央冬春救助资金共计5000元,按照受灾比例,具体安排如下:

乡镇
(街道)


(社区)

姓名

受灾面积
(亩)

救助金额

洛满

顶建

韦伦

3

450

洛满

顶建

韦艾情

3

450

洛满

顶建

谭余富

2.1

320

洛满

顶建

谭功才

2

300

洛满

顶建

兰戊潭

2

300

洛满

顶建

谭余宝

2

300

洛满

顶建

谭祖像

2

300

洛满

顶建

谭功应

2

300

洛满

顶建

韦永革

2

300

洛满

顶建

韦宝参

2

300

洛满

顶建

谭余标

1.8

240

洛满

顶建

谭引田

1.5

210

洛满

顶建

谭功送

1.5

210

洛满

顶建

谭翠俏

1

170

洛满

顶建

覃炳汉

1

170

洛满

顶建

韦现庭

1

170

洛满

顶建

蓝爱金

1

170

洛满

顶建

韦年

1

170

洛满

顶建

韦文武

1

170

合计

32.9

5000

四、资金发放原则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统计上报受灾救助名单,不重复救助。做到民主评议(有会议记录,其中要体现重点保障人员、照片、会议签到)、登记造册、张榜公布(有公示照片),确保实事求是,专款专用。

柳南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1月6日



灾害应急处置与救援

柳南区2022-2023冬春救助资金分配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自然灾害救助补助标准的通知》要求,结合柳南区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方案:

一、发放政策依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 2022 年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的通知》(桂财资环〔2022〕96号)。

二、资金发放方式

采取现金救助形式,通过打卡发放。

三、资金使用范围和标准

2022年高温旱灾,截至上报截止时间,柳南区洛满镇顶建村上报受灾面积32.9亩,上级拨付中央冬春救助资金共计5000元,按照受灾比例,具体安排如下:

乡镇
(街道)


(社区)

姓名

受灾面积
(亩)

救助金额

洛满

顶建

韦伦

3

450

洛满

顶建

韦艾情

3

450

洛满

顶建

谭余富

2.1

320

洛满

顶建

谭功才

2

300

洛满

顶建

兰戊潭

2

300

洛满

顶建

谭余宝

2

300

洛满

顶建

谭祖像

2

300

洛满

顶建

谭功应

2

300

洛满

顶建

韦永革

2

300

洛满

顶建

韦宝参

2

300

洛满

顶建

谭余标

1.8

240

洛满

顶建

谭引田

1.5

210

洛满

顶建

谭功送

1.5

210

洛满

顶建

谭翠俏

1

170

洛满

顶建

覃炳汉

1

170

洛满

顶建

韦现庭

1

170

洛满

顶建

蓝爱金

1

170

洛满

顶建

韦年

1

170

洛满

顶建

韦文武

1

170

合计

32.9

5000

四、资金发放原则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统计上报受灾救助名单,不重复救助。做到民主评议(有会议记录,其中要体现重点保障人员、照片、会议签到)、登记造册、张榜公布(有公示照片),确保实事求是,专款专用。

柳南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