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南区执法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 柳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发布日期: 2024-03-01 15:15   

2023年,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系列指导思想,我局严格按照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关于依法治区的工作部署,坚持把依法治区作为全局工作的引领,全面推动法治单位建设。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在局里组织开展各种思想教育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把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到行动中、工作中。同时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局年度工作计划与城市管理工作要点中,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明确我局法治建设各项任务及责任分工,切实有效推进法治建设。2023年我局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会2次,开展领导干部法治培训会3次。

(二)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2023年,我局坚持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截至2023年11月,我局已配备便携式执法记录仪413台。在开展日常行政执法工作中,全局执法队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行政相对人和行政机关及执法人员合法权益,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迹、可追溯。2023年4月,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下发了《关于印发<执法音像全过程记录考核评分标准(试行)>的通知》(柳城管法〔2023〕20 号),我局按照文件要求,组织各中队、科室进行培训学习,进一步贯彻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二是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我局已经建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同时制定了目录清单,在执法活动中始终要求坚持对每一起行政处罚案件均严把法制审查关。三是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我局编制并公开了权责清单事项,明确了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权的范围,共计573项。在柳南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了行政裁量权基准,同时也将行政执法信息、处罚决定、执法依据及结果等按规及时公示,2023年度均未被上级部门通报。

(三)切实做好办案指导和案卷审核工作

充分利用“驻队律师”的优势,加强对各执法中队的办案流程和技巧的指导,确保执法主体、程序合法,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同时抓好案件审查工作。日常工作中安排专人对各类案件的案卷进行审核把关及申报、归档。截至目前我局审核各类案卷共计4565件,其中市容和环境卫生类1364 件、规划类1910件、交通管理类1235件、城市绿化类4件、市政公用类29件、环境保护类5件、住建类18件。

(四)继续推进律师驻队工作,积极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严格执行中央、自治区和柳州市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具体规定,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法律顾问队伍,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工作人员主体作用,形成以内为主、以外为辅、内外结合的法律顾问工作格局,依托“律师驻队”工作模式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五)加强学习,提高执法水平与素养

我局高度重视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与能力的培养,积极贯彻落实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制度,提高我局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廉洁务实”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今年我局积极参加了市局开展的2023年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系统法治建设活动,积极推进全民学法用法,开展法治能力和法治思维考查。2023年我局开展各类培训17次;全员参加市局开展的法律知识考核并通过,全局平均分超过80分;在编人员按要求参加每月两次的法治政府建设考试并达标。全员参加学法用法考试,已经完成考试的人员均达标。

(六)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度

2023年我局坚持围绕“八五”普法,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因地制宜开展各种法律宣传活动,并积极深入推进“法律六进”活动。充分利用各个节日,如“3∙19”城市管理日、民法典宣传月以及其他各类主题宣传日、宣传月活动,集中开展形式多样普法宣传活动和法律咨询服务。截至2023年11月,我局开展法律宣传进单位2次,进机关1次,进企业4次,进学校1次,进社区6次,进乡村2次,在其他场所开展宣传活动共9次。今年8月,我局还开展了“城管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群众来到我局办公场所,向群众介绍我局的工作职责,听取了群众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投诉,并解答市民法律、法规方面的咨询。除了日常宣传活动,我局还充分运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平台进行法治宣传,大力实施以案释法,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扩大法治文化传播覆盖面,增强渗透力。2023年我局组织法律宣传活动25次,向市民发放宣传资料1600余份,接待近百位市民咨询,并对其提出的问题一一进行解答,宣传工作得到市民的积极参与和支持。

(七)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

我局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2023年5月及9月分别完成了2023年度第一、第二次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培训考试,我局参加两次考试的在编人员均通过考核,现保留持有国家政执法证并在执法岗位的人员42名。通过加强执法队伍的建设与管理,执法人员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合法合理行使权力,以坚持依法执法,文明执法。执法过程中,行为得体、语言文明,按规定简化流程,方便群众。做到既严格执法不扰民,又服务群众出效果,群众满意度得到明显提升。

(八)加强诚信政府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2023年我局继续全面推行“721工作法”,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深化“执法+服务”,努力构建全民“共治、共享”格局。首先主动上门开展服务企业的活动。2023年,我局开展针对企业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共4次。今年8月,我局联合柳南区政协、市商务局深入辖区7家实体经济企业开展调研走访服务,通过进车间、看产品、听介绍和面对面座谈的方式,了解企业建设发展、产品研发、生产经营等情况,认真听取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为企业梳理优惠政策,细致讲解政策红利,增进企业对柳南区经济发展的信心。柳南区执法局积极协调相关责任部门全力“纾困增效”,对于能够当场协调解决的问题立即沟通协调解决,对于不能当场协调解决的问题,及时进行记录,做好问题清单列表,转办至“工业110”+九个问题服务小组协调解决。其次根据市执法局编制的免罚清单,对于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且没有造成违法后果、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等可以免罚的情形,不予处罚,2023年我局执行免罚案件共3起。再者加强信用修复管理。为保障失信主体权益,提高社会信用水平,营造优良营商环境,我局加强对企业的信用修复指导,根据失信行为不同严重程度,为企业讲解修复路径与方法,指导企业准备材料在“信用中国”网站进行在线修复,提高信用修复效率。

二、法治建设工作亮点

一是积极响应行政争议调处化解机制,配合司法机关做好行政调解工作,探索行政执法新思路,在依法行政的同时尽可能做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被侵害,将行政纠纷化解在复议、诉讼前,真正实现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2023年,当事人通过与我局调解,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共3件,撤回行政起诉1件。

二是在优化营商环境的大格局下,我局依托“721工作法”,打造“三次约谈”的执法新模式。如在查处建筑工地扬尘类案件时,发现施工企业、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的违法行为后,依次由办案队员、办案中队领导及局领导分别进行三次约谈,采取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柔性执法方式,督促案涉企业、单位尽快整改,避免因违法行为导致的危害后果扩大。该举措使依法行政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得到了较好的平衡,同时也是我局主动服务企业,为企业解决问题的体现。

三、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在行政执法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距离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在行政执法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难点亟需解决和理顺。

(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手段有待创新和丰富。除了现有的普法宣传方式,如线上通过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等平台,线下设置法律咨询处及宣传点、悬挂横幅、发放法律法规宣传手册资料等,还应继续不断地探索与创新更多的宣传方式,以广大群众、干部职工喜闻乐见的内容多渠道开展普法宣传工作,督促全员进行学法用法,全面提升宣传效果,扩大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和影响力。

(二)法治理念有待提升。存在对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具体工作中有"形式化"、"口号化"的倾向。

(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有待加强。部分同志对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认识不够,缺乏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处理、解决城管工作中面临问题的能力,对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与城管工作的辩证关系认识不足。自觉主动运用法律的意识仍有差距,对于依法行政的认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四)城市管理执法环境依然欠佳。部分群众法律意识淡漠,对城管的执法工作不够支持和理解,甚至出现个别妨碍执法、涉嫌暴力的抗法行为,对于一线执法队员的相应保障不足。

(五)人才缺失,法治建设的队伍力量较为薄弱。受年龄结构、业务经验、法律知识水平等因素的制约,现有的执法人员力量严重不足,同时,在一线执法的队员法律专业素养、法律知识储备量仍存在不足,与当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要求存在一定的差距,执法能力亟待进一步提高。

(六)行政执法人员编制少,空编率较高。聘用人员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只能辅助执法。近年来由于机构体制改革,我局无法招考新的在编人员,同时执法队伍老龄化严重,我局现持有执法证人员不能满足执法工作的需求。人员配备不到位,执法力量的不足使执法队伍超负荷运作,难以胜任日益繁重的执法工作,执法效能难以保证。

(七)工作经费与队员的待遇保障需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在当前大力提倡数字、格化、精细化城市管理的大格局下,随着公务用车的深化改革,执法车辆数量减少,执法执勤车辆采购、更新受到严格控制,执法记录仪以及音像设备,执法特种装备车辆、工具无法得到正常保障,严重影响和制约城市管理工作有序开展。城市管理日常工作也涉及多方面,如处置数字城管投诉、政府热线投诉、日常巡查、违章建筑拆除等,工作量大、强度高,执法队员需要长期加班,完成任务需要各类经费的支持。其次,一线执法的执法环境较为复杂,执法队员的工资及社保待遇不高,部分队员工作不上心,缺乏斗志和激情,亟需提高执法队员的待遇保障。

三、下一步计划

(一)继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局法治工作的引领,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列入2024年度全局法治培训学习计划,通过各种形式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工作。

(二)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坚持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执法队员开展针对性地培训学习,将依法行政落到实处。常态化推进柔性执法方式,同时不断探索新的执法模式,进一步提升执法效能。

(三)深化城市管理法治宣传。以“八五”普法规划为重心,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丰富宣传内容、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载体,营造城市管理执法法治氛围。


法治政府建设

柳南区执法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3年,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系列指导思想,我局严格按照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关于依法治区的工作部署,坚持把依法治区作为全局工作的引领,全面推动法治单位建设。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在局里组织开展各种思想教育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把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到行动中、工作中。同时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局年度工作计划与城市管理工作要点中,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明确我局法治建设各项任务及责任分工,切实有效推进法治建设。2023年我局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会2次,开展领导干部法治培训会3次。

(二)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2023年,我局坚持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截至2023年11月,我局已配备便携式执法记录仪413台。在开展日常行政执法工作中,全局执法队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行政相对人和行政机关及执法人员合法权益,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迹、可追溯。2023年4月,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下发了《关于印发<执法音像全过程记录考核评分标准(试行)>的通知》(柳城管法〔2023〕20 号),我局按照文件要求,组织各中队、科室进行培训学习,进一步贯彻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二是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我局已经建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同时制定了目录清单,在执法活动中始终要求坚持对每一起行政处罚案件均严把法制审查关。三是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我局编制并公开了权责清单事项,明确了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权的范围,共计573项。在柳南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了行政裁量权基准,同时也将行政执法信息、处罚决定、执法依据及结果等按规及时公示,2023年度均未被上级部门通报。

(三)切实做好办案指导和案卷审核工作

充分利用“驻队律师”的优势,加强对各执法中队的办案流程和技巧的指导,确保执法主体、程序合法,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同时抓好案件审查工作。日常工作中安排专人对各类案件的案卷进行审核把关及申报、归档。截至目前我局审核各类案卷共计4565件,其中市容和环境卫生类1364 件、规划类1910件、交通管理类1235件、城市绿化类4件、市政公用类29件、环境保护类5件、住建类18件。

(四)继续推进律师驻队工作,积极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严格执行中央、自治区和柳州市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具体规定,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法律顾问队伍,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工作人员主体作用,形成以内为主、以外为辅、内外结合的法律顾问工作格局,依托“律师驻队”工作模式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五)加强学习,提高执法水平与素养

我局高度重视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与能力的培养,积极贯彻落实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制度,提高我局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廉洁务实”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今年我局积极参加了市局开展的2023年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系统法治建设活动,积极推进全民学法用法,开展法治能力和法治思维考查。2023年我局开展各类培训17次;全员参加市局开展的法律知识考核并通过,全局平均分超过80分;在编人员按要求参加每月两次的法治政府建设考试并达标。全员参加学法用法考试,已经完成考试的人员均达标。

(六)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度

2023年我局坚持围绕“八五”普法,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因地制宜开展各种法律宣传活动,并积极深入推进“法律六进”活动。充分利用各个节日,如“3∙19”城市管理日、民法典宣传月以及其他各类主题宣传日、宣传月活动,集中开展形式多样普法宣传活动和法律咨询服务。截至2023年11月,我局开展法律宣传进单位2次,进机关1次,进企业4次,进学校1次,进社区6次,进乡村2次,在其他场所开展宣传活动共9次。今年8月,我局还开展了“城管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群众来到我局办公场所,向群众介绍我局的工作职责,听取了群众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投诉,并解答市民法律、法规方面的咨询。除了日常宣传活动,我局还充分运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平台进行法治宣传,大力实施以案释法,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扩大法治文化传播覆盖面,增强渗透力。2023年我局组织法律宣传活动25次,向市民发放宣传资料1600余份,接待近百位市民咨询,并对其提出的问题一一进行解答,宣传工作得到市民的积极参与和支持。

(七)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

我局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2023年5月及9月分别完成了2023年度第一、第二次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培训考试,我局参加两次考试的在编人员均通过考核,现保留持有国家政执法证并在执法岗位的人员42名。通过加强执法队伍的建设与管理,执法人员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合法合理行使权力,以坚持依法执法,文明执法。执法过程中,行为得体、语言文明,按规定简化流程,方便群众。做到既严格执法不扰民,又服务群众出效果,群众满意度得到明显提升。

(八)加强诚信政府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2023年我局继续全面推行“721工作法”,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深化“执法+服务”,努力构建全民“共治、共享”格局。首先主动上门开展服务企业的活动。2023年,我局开展针对企业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共4次。今年8月,我局联合柳南区政协、市商务局深入辖区7家实体经济企业开展调研走访服务,通过进车间、看产品、听介绍和面对面座谈的方式,了解企业建设发展、产品研发、生产经营等情况,认真听取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为企业梳理优惠政策,细致讲解政策红利,增进企业对柳南区经济发展的信心。柳南区执法局积极协调相关责任部门全力“纾困增效”,对于能够当场协调解决的问题立即沟通协调解决,对于不能当场协调解决的问题,及时进行记录,做好问题清单列表,转办至“工业110”+九个问题服务小组协调解决。其次根据市执法局编制的免罚清单,对于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且没有造成违法后果、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等可以免罚的情形,不予处罚,2023年我局执行免罚案件共3起。再者加强信用修复管理。为保障失信主体权益,提高社会信用水平,营造优良营商环境,我局加强对企业的信用修复指导,根据失信行为不同严重程度,为企业讲解修复路径与方法,指导企业准备材料在“信用中国”网站进行在线修复,提高信用修复效率。

二、法治建设工作亮点

一是积极响应行政争议调处化解机制,配合司法机关做好行政调解工作,探索行政执法新思路,在依法行政的同时尽可能做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被侵害,将行政纠纷化解在复议、诉讼前,真正实现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2023年,当事人通过与我局调解,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共3件,撤回行政起诉1件。

二是在优化营商环境的大格局下,我局依托“721工作法”,打造“三次约谈”的执法新模式。如在查处建筑工地扬尘类案件时,发现施工企业、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的违法行为后,依次由办案队员、办案中队领导及局领导分别进行三次约谈,采取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柔性执法方式,督促案涉企业、单位尽快整改,避免因违法行为导致的危害后果扩大。该举措使依法行政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得到了较好的平衡,同时也是我局主动服务企业,为企业解决问题的体现。

三、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在行政执法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距离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在行政执法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难点亟需解决和理顺。

(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手段有待创新和丰富。除了现有的普法宣传方式,如线上通过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等平台,线下设置法律咨询处及宣传点、悬挂横幅、发放法律法规宣传手册资料等,还应继续不断地探索与创新更多的宣传方式,以广大群众、干部职工喜闻乐见的内容多渠道开展普法宣传工作,督促全员进行学法用法,全面提升宣传效果,扩大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和影响力。

(二)法治理念有待提升。存在对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具体工作中有"形式化"、"口号化"的倾向。

(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有待加强。部分同志对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认识不够,缺乏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处理、解决城管工作中面临问题的能力,对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与城管工作的辩证关系认识不足。自觉主动运用法律的意识仍有差距,对于依法行政的认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四)城市管理执法环境依然欠佳。部分群众法律意识淡漠,对城管的执法工作不够支持和理解,甚至出现个别妨碍执法、涉嫌暴力的抗法行为,对于一线执法队员的相应保障不足。

(五)人才缺失,法治建设的队伍力量较为薄弱。受年龄结构、业务经验、法律知识水平等因素的制约,现有的执法人员力量严重不足,同时,在一线执法的队员法律专业素养、法律知识储备量仍存在不足,与当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要求存在一定的差距,执法能力亟待进一步提高。

(六)行政执法人员编制少,空编率较高。聘用人员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只能辅助执法。近年来由于机构体制改革,我局无法招考新的在编人员,同时执法队伍老龄化严重,我局现持有执法证人员不能满足执法工作的需求。人员配备不到位,执法力量的不足使执法队伍超负荷运作,难以胜任日益繁重的执法工作,执法效能难以保证。

(七)工作经费与队员的待遇保障需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在当前大力提倡数字、格化、精细化城市管理的大格局下,随着公务用车的深化改革,执法车辆数量减少,执法执勤车辆采购、更新受到严格控制,执法记录仪以及音像设备,执法特种装备车辆、工具无法得到正常保障,严重影响和制约城市管理工作有序开展。城市管理日常工作也涉及多方面,如处置数字城管投诉、政府热线投诉、日常巡查、违章建筑拆除等,工作量大、强度高,执法队员需要长期加班,完成任务需要各类经费的支持。其次,一线执法的执法环境较为复杂,执法队员的工资及社保待遇不高,部分队员工作不上心,缺乏斗志和激情,亟需提高执法队员的待遇保障。

三、下一步计划

(一)继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局法治工作的引领,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列入2024年度全局法治培训学习计划,通过各种形式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工作。

(二)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坚持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执法队员开展针对性地培训学习,将依法行政落到实处。常态化推进柔性执法方式,同时不断探索新的执法模式,进一步提升执法效能。

(三)深化城市管理法治宣传。以“八五”普法规划为重心,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丰富宣传内容、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载体,营造城市管理执法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