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办】柳南扶领办发〔2018〕4号关于调整柳南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专责小组成员及工作职责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南区
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柳南扶领办发〔2018〕4号
关于调整柳南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专责小组成员
及工作职责的通知
柳南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因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专责小组成员变动,经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同意,现将调整后的柳南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专责小组成员名单、工作职责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专责小组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
(一)综合协调专责小组
组 长:毛国勇 区政府办主任
副组长:刘 丰 区政府办副主任、扶贫办主任(负责本组日常
工作)
丁志宜 区第一书记办主任
高 明 太阳村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覃卢露 潭西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林革章 南环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吴惠娟 区团委书记
韦 彬 区统计局局长
李 辉 区绩效办副主任
成 员:蒙 潇 区扶贫开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派驻四合村党
组织第一书记
覃云星 太阳村镇政府副镇长
朱晚清 区执法局干部、派驻桐村村党组织第一书记
李爱姣 太阳村镇政府干部、扶贫开发工作站站长
谭覃娴 区扶贫办工作人员
职 责:负责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文电处理、上传下达,拟定计划和方案,做好总结和汇报;筹备全区及领导小组脱贫攻坚有关会议;做好扶贫开发工作中各专责小组、成员单位的综合协调、联络沟通等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资金政策专责小组
组 长:徐 伟 区财政局局长
副组长:余 刚 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黄 玲 区审计局局长
杨秋玉 区财政局副局长(负责本组日常工作)
韦明权 区扶贫办干部
成 员:张佳禹 纪委办公室工作人员
杨 磊 区审计局干部
林静美 区财政局干部
陈沈珩 区财政局干部
黄颂迪 区农林水利局干部
潘方磬 区扶贫办干部
职 责:负责筹措落实本级财政扶贫资金,争取中央、自治区扶贫资金;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扶贫开发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方案;对各级扶贫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基础设施专责小组
组 长:刘 丰 区政府办副主任、扶贫办主任
副组长:张秋莲 区发改局局长
李 慎 区住建局局长
覃 捷 区文化体育和新闻出版局局长
陈兆东 区农林水利局副局长
蒙 潇 区扶贫开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派驻四合村党
组织第一书记(负责本组日常工作)
李 凌 太阳村镇政府副镇长
成 员:韦一卓 区发改局干部
杨 琳 区住建局工作人员
潘 勇 区文化体育和新闻出版局工作人员
莫春致 区农林水利局工作人员
覃 喆 太阳村镇政府干部
郭俊涛 区扶贫办工作人员
职 责:确保到2020年,辖区2个贫困村和贫困人口聚居较多的行政村通硬化路;贫困村和贫困人口聚居较多的行政村村道到20户以上自然村(屯)通道路,有条件的村(屯)逐步通硬化路;修建扶贫产业开发必须配套的屯级道路;贫困村和贫困人口聚居较多的行政村,有水喝并逐步达到安全饮用水;建设贫困村扶贫产业开发必须配套的“五小水利”工程;确保贫困村和贫困人口有电用,有稳固且人均居住面积达13平米以上的安全住房,有文化体育设施,通广播电视、通宽带网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产业开发专责小组
组 长:黎承东 区农林水利局局长
副组长:罗小葵 区商务局局长
邬明明 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局长
姚 红 区科技局局长
蒙 潇 区扶贫开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派驻四合村党
组织第一书记
覃云星 太阳村镇政府副镇长
唐丹萍 区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负责本组日常工作)
成 员:潘剑军 区商务局副局长
罗勇胜 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干部
段丽娜 区科技局工作人员
李爱姣 太阳村镇政府干部、扶贫开发工作站站长
覃 佩 区扶贫办工作人员
职 责:负责发展贫困村特色种养业和林业经济;搞好扶贫农业科技服务、农机服务、农产品销售服务;发展扶贫产业,抓好扶贫产业园区建设;发展贫困村特色旅游等现代服务业。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公共服务专责小组
组 长:谭文辉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副组长:肖际军 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工商联党组书记
曾德良 区工信局局长,区委办副主任、保密办(局)
主任(局长)、督查室主任
吴仁安 区政府办副主任、民族和宗教事务局局长
陈 强 区教育局局长
李凤举 区民政局局长
贺小年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陈汉文 区残联理事长
周佩琴 区妇联主席
韦 乒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负责本组日
常工作)
韦明权 区扶贫办干部
覃云星 太阳村镇政府副镇长
成 员:甘合作 区工信局副局长
李华文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股长
农悠悠 区教育局工作人员
李秀莲 区民政局副主任科员
覃冠基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干部
陈 莹 区工商联工作人员
刘启豪 区残联工作人员
韦 怡 区妇联工作人员
郭俊涛 区扶贫办工作人员
职 责:负责推进转移就业和创业扶贫工作;实施教育扶贫和智力扶贫工程;落实贫困人口低保救助政策;健全贫困人口养老保障体系;建立贫困人口医疗救助体系;做好残疾人扶贫工作;组织社会各界力量支持和参与扶贫开发;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组织保障专责小组
组 长:蔡 玲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副组长:丁志宜 区第一书记办主任(负责本组日常工作)
罗新强 区编办副主任
韦 乒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蒙 潇 区扶贫开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派驻四合村党
组织第一书记
成 员:秦艺容 区委组织部基层办干部
韦 梁 区编办工作人员
潘方磬 区扶贫办干部
职 责:负责健全扶贫工作机构,配强和充实扶贫工作力量;抓好贫困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基层党员干部在扶贫开发中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抓好贫困村扶贫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选派、管理、考核等工作;协调配合太阳村镇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档案管理专责小组
组 长:兰 洁 区档案馆(局)馆长(局长)
副组长:蒙 潇 区扶贫开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派驻四合村党
组织第一书记
韦明权 区扶贫办干部(负责本组日常工作)
覃云星 太阳村镇政府副镇长
朱晚清 区执法局干部、派驻桐村村党组织第一书记
成 员:郑 莉 区档案馆(局)干部
潘方磬 区扶贫办干部
李爱姣 太阳村镇政府干部、扶贫开发工作站站长
谭覃娴 区扶贫办工作人员
熊一鸣 区扶贫办工作人员
职 责:负责扶贫档案管理设施设备和队伍建设,制定培训计划,加强精准扶贫档案专兼职人员业务培训;负责做好贫困村建档立卡资料、年度脱贫备案资料、其他常备资料等精准扶贫材料的归档整理;负责编制扶贫档案分类方案、分类编号、总目录、索引目录、全目录等检索工具;负责组织承办档案的鉴定和销毁工作。
(八)宣传信息专责小组
组 长:覃秀凤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副组长:陈 勋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负责本组日常工作)
韦明权 区扶贫办干部
成 员:刘兴存 区文化馆馆长
芦晓峰 区委宣传部干部
熊一鸣 区扶贫办工作人员
职 责:负责与媒体的联系衔接,集中宣传报道脱贫攻坚工作;负责全区脱贫攻坚重大活动、特色创新、经验做法的推介宣传;负责脱贫攻坚公益广告宣传专题片制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督查指导专责小组
组 长:周锦培 区委办副主任
副组长:李良宏 区纪委驻政府办纪检组组长
刘 丰 区政府办副主任、扶贫办主任
邱 聪 区委办督查室干部(负责本组日常工作)
成 员:任永健 区政府办督查室干部
欧阳幸柳 区纪委驻政府办纪检组干部
郭俊涛 区扶贫办工作人员
职 责:负责检查太阳村镇、各专责小组落实上级及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有关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情况;负责跟踪督查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事项落实情况;负责督办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依据其职责承担的脱贫攻坚任务;负责全区脱贫攻坚各阶段工作督查方案的制定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区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专责小组人员分工
组 长:主持本组全面工作,全面掌握组内工作,及时召集本组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问题。
副组长:协助组长抓好本组业务工作,及时向组长报告有关情况,配合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问题,受组长委托召集本组会议。按照职责分工,组织人、财、物等资源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加强协作,形成推动工作的强大合力。
成 员:具体落实和完成好本组的工作和领导交办的任务,协助组长具体组织本组日常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实行组长负责制。各专责小组组长是本组工作的主要负责人,负责落实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各项决定,负责统筹协调、召集会议、组织制定计划方案、明确工作清单、落实工作责任、组织推进本组工作实施。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
(二)实行目标责任制。各专责小组要围绕到2020年实现贫困村摘帽、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的目标,落实本组各成员单位的目标责任。各单位要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结合本组的工作任务和本单位的工作职责,在政策、资金、项目、技术等方面重点倾斜和保障贫困地区,着力完善贫困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发展贫困地区富民特色产业,改善贫困户住房条件,精准帮扶贫困人口脱贫。
(三)实行工作督办制。着力督办各专责小组落实领导小组确定的重点工作推进情况、重大问题解决情况、主要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交办落实的其他事项。
(四)实行定期会议制。每月召开一次专责小组汇报会,主要听取各专责小组开展扶贫开发工作的情况汇报,安排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各专责小组要不定期召开“碰头会”,总结点评本组当前工作,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研究解决有关问题。
(五)实行信息报送制。各专责小组要认真做好信息收集工作,及时整理报送相关信息。各专责小组每月报送不少于4条信息及标注说明的图片到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报送工作的新进展、新情况、新动态,以及取得的工作成效、先进典型或经验;每月25日前要以书面形式向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月工作情况小结。(邮箱:lnqfpb@163.com 联系方式:3711563)
(六)实行工作问责制。各专责小组在年度、季度、月推进精准扶贫工作措施不力、工作进展缓慢、影响扶贫开发目标任务完成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自该文印发之日起,如遇专责小组成员变动,则由变动后的成员即时补齐。
柳南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2月1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柳南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2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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