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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50204051002903T/2023-27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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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南医保发〔2023〕4号关于做好柳南区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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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南医保发〔202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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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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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南医保发〔2023〕4号关于做好柳南区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 柳南区医疗保障局  |   发布日期: 2023-09-15 10:50   

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持续推进我区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促进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制度稳健运行,努力解除人民看病就医后顾之忧,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桂医保发〔2023〕3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精准参保扩面缴费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桂医保发〔2023〕30号)、《广西基本医疗保险全民参保计划集中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医保办发〔2023〕15号)、《关于做好2024年度在校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柳医保发〔2023〕30号)和《柳州市医疗保障局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落实我市困难特殊人群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柳医保发〔2022〕35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柳南区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

2024年财政补助居民医保人均标准为640元/人·年,国家对个人缴费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2024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按照不低于380元/人·年的标准缴纳;个人缴费应在2024年12月31日(含)前按年一次性缴纳。

特殊困难人员参保缴费按照《柳州市医疗保障局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落实我市困难特殊人群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柳医保发〔2022〕35号)执行,特困、孤儿、低保、重残、农村计划生育家庭成员由政策全额代缴;脱贫人口、监测户可以进行分段缴费,个人按比例缴费后,医保局将政府补助部分代缴至税务完成缴;低收入人口须个人全额缴后再向政府申请个人缴费补助。

二、参保任务

按照“全民参保、应参尽参”和“保持参保率稳中有升”的扩面要求,2024年全区要完成25.5万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

根据三个镇多年来人口流出多的实际情况,适当下调三个镇2024年居民医保参保任务目标数,各街道2024年城乡居民参保缴费任务数要比上年略有增长;在校学生的参保列入了镇、街道的绩效任务目标,实行部门和镇街道双渠道管理;将特殊困难人员按时完成参保缴费任务列入了区政府对相关行业部门的绩效任务目标。具体的任务数待柳州市下达了任务指标,再确定将本区的任务指标行文通知给各镇和街道。

三、扎实推进参保扩面

(一)聚焦重点人群开展参保扩面攻坚。继续实施精准参保扩面,聚焦重点人群、关键环节,压实行业部门责任,加大参保缴费工作力度,确保应参尽参。切实做好学生、儿童和新生儿、流动人口等重点人群参保工作,深度挖掘扩面潜力,动员更多符合条件的人员参保。放开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等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户籍限制。全面落实持居住证参保政策,对于持居住证参加当地居民医保的,按当地居民相同标准给予财政补助。

(二)全力做好在校学生的参保缴费工作。将辖区内各级各类全日制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等技术职业学校(含驻柳区直中职学校 )、技工学校、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在校学生和幼儿园在册儿童等纳入参保范围;未满十八周岁在校学生和入园儿童要在家长知情、自愿和同意的原则上参加居民医保,学校(幼儿园) 不得以入学、升学、评优评先等变相方式强制学生参加居民医保。在校学生参保实行双渠道管理,由教育局组织各学校将在校学生名单给各镇各街道,各镇各街道进行参保登记,教育局、镇和街道共同做好医保政策宣传及后续的缴费、待遇落实等医疗保障的服务工作。10月,各学校要动员在校特殊困难学生到户籍所在地完成2024年参保,11月要完成所有学生2024年度的参保工作。 

(三)做好特殊人员的参保缴费工作,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一是全力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巩固提升“基本医疗有保障”成果,将符合参保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覆盖范围。强化三重制度综合保障效能,坚决守牢不发生因病规模性返贫底线。完善困难群众参保核查比对机制,健全参保台账,落实落细资助政策,确保应参尽参、应缴尽缴、应保尽保。脱贫人口、监测对象要在11月底之前完成个人部分保费的缴纳,差额代缴的部分由医保局代缴至税局;其他低保边缘人员实行先缴后补,个人全额缴费后由镇和街道收集补助材料到医保局,由医保局发放差额补助。二是精准落实医疗保障倾斜政策。要依托医保信息平台动态监测低收入人口三重制度待遇享受情况,查疑补缺,足额落实好各项待遇,落实好市域内“一单制”“一站式”结算。要完善依申请救助机制,确有困难的,加大倾斜救助力度,同步简化申请审核流程,提高救助的便利性。三是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监测帮扶机制。借助大数据分析工具动态排查重点人群在参保、资助、待遇享受等方面的风险点,确保风险排查全覆盖,要加强医保信息平台与防返贫监测平台、低收入人口监测平台衔接,健全多部门联动的风险排查机制,定期研判风险类别。锁定医疗费用负担较重的低收入人口分类施策,积极引导慈善组织、商业补充保险、医疗互助等社会力量参与困难大病患者救助帮扶,推动形成多元化救助格局,整体提升风险防范化解能力。

四、开展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宣传。

(一)集中参保缴费宣传时间:从2023年9月1日起至2024年2月29日止。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缴费的,从2024年1月1日起享受医保待遇、不设等待期;超过集中参保缴费期缴费的,属连续缴费或初次参保的,从缴费的次月1日起享受待遇,如果属断保1年以上参保缴费的,缴费后的第3个月1日起享受待遇。

(二)切实加强政策宣传培训,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要依托多元化的宣传渠道传递医保政策好声音,线上依托政府部门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宣传阵地优势,加强报道和政策宣传,使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线下要总结往年“医保大讲堂”经验,充分利用镇(街道)、村(社区)各类会议人员集中的有利机会,继续开展政策培训解读活动,培养医保政策明白人、宣传员;丰富宣传形式,开展医保政策宣传“五进”活动,在医保、税务的经办服务场所、高校、医药机构、党群服务中心、“医银合作”金融机构等场所发放医保政策宣传资料,提高群众参保积极性。

五、严格经办管理,提高服务质量。

(一)加强人员统筹和调配,加大基层队伍建设。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要统筹做好人员调配,确保医保工作有人管有人办事。要切实做好医保工作人员政策和信息系统操作的培训,各乡镇街道、各村社区一定要保障有充足的人力、专业的能力投入参保缴费工作中来。

(二)加强经办能力建设,标准化信息化优化便民服务。各镇(街道)、村(社区)医保经办服务窗口要积极承接参保服务事项,参保服务镇、村一级100%覆盖,打通参保缴费“最后一公里”;各基层经办窗口要按照柳州市统一的经办流程和信息化要求,规范经办服务,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腿,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深化清廉医保建设,恪守参保缴费纪律。加强清廉医保建设,提高医保经办的纪律和规矩意识。

(三)巩固提升全民参保质量。建立医保、税务等部门齐抓共管的参保征缴管理和信息交互机制,精准识别“漏保”“断保”群体。调整优化参保缴费流程切实便利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重点做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非义务教育段学生儿童、非公立院校学生参保工作,保持参保率稳定在97%以上。进一步加强居民医保缴费数据上传至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工作,持续开展重复参保数据治理,加大重复参保治理力度,依托信息平台重复参保治理功能模块做好数据比对、核查,推广重复参保提示信息弹窗功能模块应用,切实提高参保质量。

六、明确责任,实行定期通报考核制度。

居民参保缴费全局性、基础性的医疗保障工作,是“国之大者”,2024年参保扩面工作成果与城区年度考核挂钩,请各镇、各街道和各相关部门(单位)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切实将参保动员工作抓紧抓实,要在六个月的集中参保缴费阶段全面完成参保缴费任务。柳南区医保局和柳南区税务局将会联合定期进行通报,通报将作为绩效平时考核成绩的一个重要依据。 

附件:1.柳州市医疗保障局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落实我市困难特殊人群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

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指南(2024年度)

柳州市柳南区医疗保障局             柳州市柳南区教育局

柳州市柳南区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柳南区税务局

2023年9月1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柳南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9月1日印发


部门文件

柳南医保发〔2023〕4号关于做好柳南区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持续推进我区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促进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制度稳健运行,努力解除人民看病就医后顾之忧,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桂医保发〔2023〕3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精准参保扩面缴费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桂医保发〔2023〕30号)、《广西基本医疗保险全民参保计划集中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医保办发〔2023〕15号)、《关于做好2024年度在校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柳医保发〔2023〕30号)和《柳州市医疗保障局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落实我市困难特殊人群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柳医保发〔2022〕35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柳南区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

2024年财政补助居民医保人均标准为640元/人·年,国家对个人缴费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2024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按照不低于380元/人·年的标准缴纳;个人缴费应在2024年12月31日(含)前按年一次性缴纳。

特殊困难人员参保缴费按照《柳州市医疗保障局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落实我市困难特殊人群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柳医保发〔2022〕35号)执行,特困、孤儿、低保、重残、农村计划生育家庭成员由政策全额代缴;脱贫人口、监测户可以进行分段缴费,个人按比例缴费后,医保局将政府补助部分代缴至税务完成缴;低收入人口须个人全额缴后再向政府申请个人缴费补助。

二、参保任务

按照“全民参保、应参尽参”和“保持参保率稳中有升”的扩面要求,2024年全区要完成25.5万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

根据三个镇多年来人口流出多的实际情况,适当下调三个镇2024年居民医保参保任务目标数,各街道2024年城乡居民参保缴费任务数要比上年略有增长;在校学生的参保列入了镇、街道的绩效任务目标,实行部门和镇街道双渠道管理;将特殊困难人员按时完成参保缴费任务列入了区政府对相关行业部门的绩效任务目标。具体的任务数待柳州市下达了任务指标,再确定将本区的任务指标行文通知给各镇和街道。

三、扎实推进参保扩面

(一)聚焦重点人群开展参保扩面攻坚。继续实施精准参保扩面,聚焦重点人群、关键环节,压实行业部门责任,加大参保缴费工作力度,确保应参尽参。切实做好学生、儿童和新生儿、流动人口等重点人群参保工作,深度挖掘扩面潜力,动员更多符合条件的人员参保。放开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等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户籍限制。全面落实持居住证参保政策,对于持居住证参加当地居民医保的,按当地居民相同标准给予财政补助。

(二)全力做好在校学生的参保缴费工作。将辖区内各级各类全日制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等技术职业学校(含驻柳区直中职学校 )、技工学校、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在校学生和幼儿园在册儿童等纳入参保范围;未满十八周岁在校学生和入园儿童要在家长知情、自愿和同意的原则上参加居民医保,学校(幼儿园) 不得以入学、升学、评优评先等变相方式强制学生参加居民医保。在校学生参保实行双渠道管理,由教育局组织各学校将在校学生名单给各镇各街道,各镇各街道进行参保登记,教育局、镇和街道共同做好医保政策宣传及后续的缴费、待遇落实等医疗保障的服务工作。10月,各学校要动员在校特殊困难学生到户籍所在地完成2024年参保,11月要完成所有学生2024年度的参保工作。 

(三)做好特殊人员的参保缴费工作,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一是全力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巩固提升“基本医疗有保障”成果,将符合参保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覆盖范围。强化三重制度综合保障效能,坚决守牢不发生因病规模性返贫底线。完善困难群众参保核查比对机制,健全参保台账,落实落细资助政策,确保应参尽参、应缴尽缴、应保尽保。脱贫人口、监测对象要在11月底之前完成个人部分保费的缴纳,差额代缴的部分由医保局代缴至税局;其他低保边缘人员实行先缴后补,个人全额缴费后由镇和街道收集补助材料到医保局,由医保局发放差额补助。二是精准落实医疗保障倾斜政策。要依托医保信息平台动态监测低收入人口三重制度待遇享受情况,查疑补缺,足额落实好各项待遇,落实好市域内“一单制”“一站式”结算。要完善依申请救助机制,确有困难的,加大倾斜救助力度,同步简化申请审核流程,提高救助的便利性。三是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监测帮扶机制。借助大数据分析工具动态排查重点人群在参保、资助、待遇享受等方面的风险点,确保风险排查全覆盖,要加强医保信息平台与防返贫监测平台、低收入人口监测平台衔接,健全多部门联动的风险排查机制,定期研判风险类别。锁定医疗费用负担较重的低收入人口分类施策,积极引导慈善组织、商业补充保险、医疗互助等社会力量参与困难大病患者救助帮扶,推动形成多元化救助格局,整体提升风险防范化解能力。

四、开展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宣传。

(一)集中参保缴费宣传时间:从2023年9月1日起至2024年2月29日止。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缴费的,从2024年1月1日起享受医保待遇、不设等待期;超过集中参保缴费期缴费的,属连续缴费或初次参保的,从缴费的次月1日起享受待遇,如果属断保1年以上参保缴费的,缴费后的第3个月1日起享受待遇。

(二)切实加强政策宣传培训,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要依托多元化的宣传渠道传递医保政策好声音,线上依托政府部门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宣传阵地优势,加强报道和政策宣传,使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线下要总结往年“医保大讲堂”经验,充分利用镇(街道)、村(社区)各类会议人员集中的有利机会,继续开展政策培训解读活动,培养医保政策明白人、宣传员;丰富宣传形式,开展医保政策宣传“五进”活动,在医保、税务的经办服务场所、高校、医药机构、党群服务中心、“医银合作”金融机构等场所发放医保政策宣传资料,提高群众参保积极性。

五、严格经办管理,提高服务质量。

(一)加强人员统筹和调配,加大基层队伍建设。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要统筹做好人员调配,确保医保工作有人管有人办事。要切实做好医保工作人员政策和信息系统操作的培训,各乡镇街道、各村社区一定要保障有充足的人力、专业的能力投入参保缴费工作中来。

(二)加强经办能力建设,标准化信息化优化便民服务。各镇(街道)、村(社区)医保经办服务窗口要积极承接参保服务事项,参保服务镇、村一级100%覆盖,打通参保缴费“最后一公里”;各基层经办窗口要按照柳州市统一的经办流程和信息化要求,规范经办服务,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腿,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深化清廉医保建设,恪守参保缴费纪律。加强清廉医保建设,提高医保经办的纪律和规矩意识。

(三)巩固提升全民参保质量。建立医保、税务等部门齐抓共管的参保征缴管理和信息交互机制,精准识别“漏保”“断保”群体。调整优化参保缴费流程切实便利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重点做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非义务教育段学生儿童、非公立院校学生参保工作,保持参保率稳定在97%以上。进一步加强居民医保缴费数据上传至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工作,持续开展重复参保数据治理,加大重复参保治理力度,依托信息平台重复参保治理功能模块做好数据比对、核查,推广重复参保提示信息弹窗功能模块应用,切实提高参保质量。

六、明确责任,实行定期通报考核制度。

居民参保缴费全局性、基础性的医疗保障工作,是“国之大者”,2024年参保扩面工作成果与城区年度考核挂钩,请各镇、各街道和各相关部门(单位)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切实将参保动员工作抓紧抓实,要在六个月的集中参保缴费阶段全面完成参保缴费任务。柳南区医保局和柳南区税务局将会联合定期进行通报,通报将作为绩效平时考核成绩的一个重要依据。 

附件:1.柳州市医疗保障局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落实我市困难特殊人群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

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指南(2024年度)

柳州市柳南区医疗保障局             柳州市柳南区教育局

柳州市柳南区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柳南区税务局

2023年9月1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柳南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9月1日印发